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被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周二(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天審訊,控辯完成結案陳詞,押至明年 2 月 11 日裁決。
控方指,涉案保單為信託保單,受保人亦即受益人,即使郭鳳儀沒簽署保單權益轉移回條,該保單屬餽贈,她成年後會「自動」成為擁有人。辯方則指,本案控罪的立法原意針對「制裁」或「反制措施」,防止市民支援在外國危害國安的人,並非處理「一個人好耐之前買嬰兒單」的情況,形容現時的檢控「變相係對親情嘅檢控」。
第三日審訊|長子稱成年後父曾代處理保單、不知父赴日晤胞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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