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宏福苑大火至今近 4 個月,但大維修善後等屋苑管理問題懸而未決,有業主昨晚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列出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等 7 項事務,指居民有「重大疑慮」急需處理。大火至今,業主首次聯署提出此要求。
公開信指,由於屋苑事務有大量關鍵細節未能釐清,「導致居民對屋苑管理及決策過程產生深切疑問」,認為唯有透過正式業主大會,「讓每位居民有機會直接提問並即時獲得清晰解答,方能真正消除疑慮、凝聚共識」(議程及公開信全文見文末)。
據悉,截至周日(15 日)晚上,聯署發起大約一天已有逾 370 人參與,包括業主本人及罹難者的遺產管理人。有發起聯署的業主指,已將公開信透過電郵發送至特首辦,盼獲回覆。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本周一連三天處理辯方提出的毋須答辯陳詞,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五(13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下周二續審,將進入辯方舉證階段。據早前庭上透露,李卓人、鄒幸彤均擬作供。
法官宣布決定後,穿藍色外套的李卓人低頭、輕輕搖頭;穿黑色外套的鄒幸彤原低頭、神情平靜,之後亦望向法官。
法官李運騰則指,不接受控方指即使全國人大修憲,亦不能改變「中共領導」的基礎,但認為控方另一基礎,即指控被告實質上非倡議修憲,而是煽動他人以不合法途徑包括違憲的基礎表證成立,被告須就本案控罪答辯。
Day11|鄒幸彤:結束專政非結束中共領導 沈士文:不會無端變推翻
編按:宏福苑大火至今三個月,聽證會將於 3 月 19 日開始,調查事件成因。《法庭線》訪問倖存者與遺屬,他們訴說大火前後的生活點滴,以及對尋找真相的期望。
大火後一個多月,兩個裝有骨灰的器皿徐徐被放至海面,泛起一陣漣漪。
Phyllis 遵從媽媽意願,赴東龍洲水域撒灰,媽媽住在率先起火的宏昌閣,吸入濃煙去世。送行時,船家見她不捨,安慰道:「佢去環遊世界喇,開開心心喇。」
在寧靜的塔門水域,葉家駒也送別妻子。他們住在第二座起火的宏泰閣,妻子逐戶拍門提鄰居走火警,自己卻錯過逃生機會。葉家駒說妻子不愛鋪張,所以為她選在塔門告別。
花瓣伴隨兩個器皿飄流、分解,骨灰如細沙般散開,在浩瀚大海游走,也許在某一刻、某一點交會。
對遺屬來說,告別摯親不是最終章,而是另一個開端。
葉家駒常提到「生人都要破地獄」,他與 Phyllis 各帶着遺憾,決心尋真相、討公義,不僅為了媽媽和妻子,也是為了 160 多條人命。成因未明、資訊紛紜,即將展開的聽證會,成為眼前一根浮木。
幾個月來,兩人不停接受訪問。作為少數露面的遺屬,除了面對網上涼薄言論,身邊人也替他們擔心,怕發聲會惹來麻煩。
「我話,吓,我係死難者家屬喎,我出嚟講嘢,如果都俾人滅聲,呢個世界、呢個香港仲有公義嘅?我唔驚囉。」Phyllis 說。
追尋真相之路漫長而艱難,他們直視鏡頭,堅持說下去。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9 日)踏入第九天審訊,李卓人一方率先作毋須答辯陳詞,針對控方指據憲法並無合法手段「結束一黨專政」,大狀沈士文指只要辯方能證明存在合法手段改變政制,例如修憲,便足以推翻檢控基礎,又爭議中國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性(見內文圖)。
法官一度問沈,「用基本法規範憲法嘅適用性,係咪行得通呢?」控方則回應指,支聯會從沒提倡修憲,現在只是「偷換概念」以圖包裝五大綱領的合法性,屬詭辯,又指其立場是修憲亦不能合法改變中共領導的根本制度。審訊周二續,料由鄒幸彤陳詞。
Day 8|辯方盤問提八九民運及政府鎮壓 控方反對 官指適可而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6 日)向《法庭線》確認,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而黎是幕後主腦,須提高至 18 年。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
黎智英案追蹤報道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與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被控「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等罪,違反英國《國安法》,案件英國時間周三(4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踏入第 3 日審訊,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兩人為香港特區執行「影子警務行動」,收集流亡居英港人情報,監視羅冠聰、許智峯、劉祖廸和蒙兆達等涉《港區國安法》遭通緝人士,而衞與其聘用參與行動的人,均從經貿辦銀行帳戶收款。
控方又指,兩人與多名香港前警司聯繫,包括李喬奇、孫華興及 Eddie Ma,而通訊顯示,該名馬姓前總警司指使衞滲透移英港人社群,同一通訊群組有人提醒衞「你記住你是黃面紅底」。控方透露,稍後將傳召一名在香港警隊工作 11 年的前警員作供,講述港警和內地公安蒐集異見人士情報的工作。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訴庭 2 月駁回全數被告的上訴。據悉截至周二(3 日),至少 8 名定罪上訴失敗的被告,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及陳志全,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按規定,若以「判決涉及重大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為由申請終極上訴,須在上訴判決下達的 7 天內提出,該期限昨日屆滿。
編按:宏福苑大火至今三個月,聽證會將於 3 月 19 日開始,調查事件成因。《法庭線》訪問倖存者與遺屬,他們訴說大火前後的生活點滴,以及對尋找真相的期望。
2 月初的獨立委員會指示會議,居住宏泰閣、85 歲的冼婆婆與兩名女兒到場旁聽,受訪時憶述被困 9 小時後獲救,在梯間「檻過大公仔」的經過。
死裡逃生,但新裝修的家付諸一炬,冼婆婆與幼女入住過渡性房屋,最近忙於搬遷。農曆新年前,記者跟冼婆婆一家見面,她們談起火災,說仍然歷歷在目。
當日冼婆婆發現走廊佈滿濃煙,果斷關門,她見濃煙沿門縫滲入,想了想決定開風扇和抽油煙機,把煙引出窗外;不久又見窗外的棚網起火,即拿一桶水淋熄。消防員登門時驚訝屋內竟沒煙,向她舉起大拇指。
女兒說,媽媽在危急關頭「好醒」,但其實自救方法「不合理」,「其實講緊(火警時)你要閂好晒啲門窗,封好晒啲地方,佢就開晒屋企嘅窗,有咩抽得出去門口嘅,佢都開晒。」
她說一家人得以逃過一劫,也憑一點運氣,「好彩係風向吹唔到我哋,好彩係我阿媽堅持(裝修)要買呢個防火門。我阿媽有啲嘢嘅堅持,令到我哋今日,成為呢個好彩,我哋先救返一命。」
宏福苑大火至今近三個月,有居民發起聯署發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副政務司長卓永興、民青局長麥美娟,促請准許返住所執拾,並早日公布時間表,望當局避免派員進入單位,以「保障私隱及維護基本的個人尊嚴」。據居民指,目標是收集 500 人聯署,目前已有 300 人簽署。
公開信提到,理解火災導致樓宇受損,政府需時處理結構安全及善後工作,然而不少居民的單位並未受火勢直接影響,「眼望家門在咫尺,卻不得其門而入,這種煎熬,不足為外人道」,又指深信政府有同理心亦有智慧,回應這個「微小卻珍貴的訴求」。(公開信全文見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