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老將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消防處人員在他 2023 年住院期間,清理他放置於工廈後樓梯的物品,包括其謀生工具及工具箱內的 9,000 元現金,處方當時未有通知他或其友人,認為屬行政失當,引致其損失,遂向處方追討 59,000 元。
案件周五(14 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古自行應訊。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定於 7 月 25 日再訊,以待雙方呈交文件證據、證人供詞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社運老將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消防處人員在他 2023 年住院期間,清理他放置於工廈後樓梯的物品,包括其謀生工具及工具箱內的 9,000 元現金,處方當時未有通知他或其友人,認為屬行政失當,引致其損失,遂向處方追討 59,000 元。
案件周五(14 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古自行應訊。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定於 7 月 25 日再訊,以待雙方呈交文件證據、證人供詞等。
社運老將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消防處人員在他住院期間,清理他放置於工廈後樓梯的物品,包括其謀生工具及工具箱內的九千元現金,遂向消防處追討 5 萬 9 千元,案件周三(24 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主任審裁官雷健文稱,申索人「因為其他刑事案件程序」被關押,指一般情況下申索人可以向懲教處申請,出席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聆訊,但沒收到有關申請,最終下令剔除申索,不作訟費命令。
翻查資料,古被指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今年 2 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 |古思堯罪成囚9月;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23條煽動罪專題 擬區選前到選舉事務處抗議 古思堯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月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旁聽人士散庭後高呼「撐住呀!阿古」。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包括準備棺材,如非行動前被捕,會付諸行動。他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惟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強調其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 23條煽動罪|快必案爭議須證煽暴意圖 上訴庭或諮詢期後裁決 政府未明確答參考否 23 條立法諮詢,政府倡保留煽動罪、擴闊涵蓋範圍(見另稿),又特別指煽動憎恨不一定涉及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本港須按實際經驗「釐清及完善罪行元素」。近年 3 宗煽動案,法庭接納控方指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暴意圖,最終裁定罪成。 正在上訴的「快必煽動案」,爭議點之一正是控方須否證煽暴意圖,上訴庭最遲 4 月初將頒判決。「立場案」亦因應押後裁決。而英國樞密院去年裁斷,煽暴意圖為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又引澳洲法改會報告,指毋須證煽暴意圖的看法「過時」。 《法庭線》向保安局查詢,擬定諮詢文件時有否考慮樞密院判詞、澳洲等國的法改會報告;若上訴庭在諮詢期後就「快必案」頒判決,局方會否參考。政府回覆指檢視過往研究資料、實施經驗及法庭裁決、其他國家相關法律及實踐經驗、香港近年實際情況等,惟未明確回答屆時會否參考。 12港人|鄧棨然認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指學駕船載11人潛逃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2023 年 8 月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港警。鄧涉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鄧就其中妨礙公正一案,周三(14 日)在區院認罪。 案情指,鄧向 Telegram 群組「勇武 2.0」求助,獲成員轉介至一名叫「廢中」的人士,該人安排鄧購入涉案快艇、學習駕船等,最後由鄧駕船載另外 11 人潛逃;他們被告知到台灣後,將獲台灣當局接應。 法官練錦鴻稱,「呢單案件好受公眾矚目,唔希望倉卒作出決定同埋詳細理由…根據我手頭中嘅案例,差唔多一定係要監禁」,將鄧涉的兩案同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另待一宗上訴庭聆訊。該案為「12 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訴。鄧續還押。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2.19案件管理聆訊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將於 2 … Read more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旁聽人士散庭後高呼「撐住呀!阿古」。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包括準備棺材,如非行動前被捕,會付諸行動。他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惟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強調其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
政府近年引用煽動罪控告多人,現行條文雖沒中國政府或中央機構的字眼,但在「古思堯抬棺材示威案」及「譚得志案」,法庭指中共在憲政上有獨特地位,已裁定「打倒共產黨」等言論屬違法。
今次 23 條立法諮詢文件,建議「完善」煽動罪,擴闊至涵蓋「國家根本制度」及國家機關、中央駐港機構等,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主席、國務院、中央軍委、中聯辦、國安公署、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駐港解放軍等,日後相關言論亦會受規管。
翻查資料,2003 年就政府的 23 條草案,立法會曾討論「根本制度」是否包括「共產黨領導」。全國人大於 2018 年通過修憲,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23 條立法報道:
23條煽動罪|快必案爭議須證煽暴意圖 上訴庭或諮詢期後裁決 政府未明確答參考否
政府公布23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附圖輯)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古思堯自行抗辯。
古於錄影會面中提到,區議會參選人「清一色愛國愛黨」,斥政府「剝奪咗香港市民政治權利」;又指示威目的是「要畀香港人、全世界知道,民主人權大倒退,香港只會一路沉淪落去…」控方傳畢 3 名證人後,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古不作供,不傳證人。
古結案陳詞時稱,「中國政府大開殺戒,將民主人權自由開膛破肚,送神歸位」、「話你有罪就有罪,無罪就安排罪名」,官一度打斷指不要發表政見,古又指「隨時準備懲教署對我第 14 次判監安排」。官終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周五(16 日)裁決。古步入囚室時,旁聽人士高呼,「撐住呀,呀古!」、「新年快樂!」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
古沒法律代表,繼續自行應訊。控方指警方調查完畢;聽取控罪後,古稱「抗議愛國愛黨近親繁殖 … 香港政制倒退一個甲子… 一國兩制送殯儀館」,《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著不必在此時發表意見,古隨即指「我唔認罪」。
控方預計傳 3 名證人、呈 113 分鐘錄影會面及 15 分鐘的閉路電視等。官將案訂於 2 月 5 日開審,古沒保釋申請、續還押,他散庭時拱手作揖,有旁聽人士向他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