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二(4 日)公布,委任四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分別為謝志浩、陳浩淇、呂世杰和錢孝良。其委任書及任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作出,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當中,謝志浩專事刑事案件,在初選案中代表社民連岑子杰;陳浩淇曾代表政府處理「一地兩檢」上訴案;呂世杰多處理商業、稅務案等,而錢孝良則現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據報道,謝為區域法院法官沈智慧的丈夫;陳則是世衛前總幹事陳馮富珍的兒子。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周二(4 日)公布,委任四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分別為謝志浩、陳浩淇、呂世杰和錢孝良。其委任書及任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作出,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當中,謝志浩專事刑事案件,在初選案中代表社民連岑子杰;陳浩淇曾代表政府處理「一地兩檢」上訴案;呂世杰多處理商業、稅務案等,而錢孝良則現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據報道,謝為區域法院法官沈智慧的丈夫;陳則是世衛前總幹事陳馮富珍的兒子。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 不認罪被告將於下周一(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期 90 日。 司法機構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張貼告示,指案件將於早上 10 時,在 3 號法庭聆訊。屆時正庭將設 39 張公眾旁聽票,另增設 4 個設有聆訊直播的延伸區域,有 367 個旁聽席。
司法機構昨日(16 日)發表年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在 2022 年上半年,因疫情爆發,各級法院人手調配均受影響。張舉能又表示,與 2019 年社會事件及國安相關的案件,在去年亦「有增無減」。他稱,司法機構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如增聘人手、周六開庭等以「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並會因應情況,優先處理社會事件案件和國安案件。 張舉能提到,在 2200 多宗社會事件案件中,司法機構已處理約 1900 宗,另外約 160 宗國安案件中,則已處理約 120 宗。 根據司法機構年報,各級法院中,以區域法院的審訊輪候時間,滯後情況最嚴重。截至 2022 年 9 月底,區院刑事案被告由首次提訊到聆訊,平均需時近一年,遠超司法機構所訂下 100 日的目標,亦較 2021 年增加約 70 日。
2023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16 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透露,司法機構將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的施行細節;若情況許可,或於今年內就部分法庭程序推行現場直播。 有記者詢問,會否就《國安法》案件如「35+ 初選案」安排直播,張舉能回應指,「你心目中諗緊嘅大案都已經會開審,唔會考慮得切住」,至於國安案件應否設直播, 要交由工作小組研究。 另外,他在致辭時提到,法庭判決有時「無可避免」會產生政治影響,但這並不意味法庭在裁斷時所作的是政治決定,又提到甚麼案件訴諸法庭,「並非法庭所能控制」,就刑事案件而言,是取決於檢控一方及執法機關,案件提交法庭後,法庭必須嚴格「依法處理」。(見另稿)
2023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16 日)於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等法律界人士均有出席典禮。 林定國致辭時,提及人大最近一次,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能否聘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釋法一事。對於有人批評,指釋法令特首及國安委凌駕法律,損害司法機構獨立,林定國反駁「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強調釋法只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 杜淦堃則指,特首和國安委行使國安法下的權力,對司法制度基石有深遠影響,促請雙方行使相關權力時務必謹慎和克制;又關注接受刑事審訊的被告,要獲憲法保障的權利。
一連四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午(30 日)閉幕,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第 14 條和第 47 條的解釋,是自 1997 年人大第 6 次釋法,亦是人大常委會首度解釋《國安法》。(見另稿)是次釋法主要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司法機構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分別於釋法內容公布後發新聞稿,司法機構表示,尊重人大常委依法行使權力釋法,會繼續根據《基本法》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不偏不倚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梁君彥則指,人大常委就《國安法》的解釋,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又指若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會仔細審議相關規定。
前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逝世,北京周二(6 日)早上 10 時舉行追悼大會。司法機構周一(5 日)公布,「為表達對江澤民主席的深切哀悼」,除提供緊急服務者外,所有司法人員和職員將在工作崗位站立默哀 3 分鐘。期間所有法庭將會休庭。原訂 10 時開始的法庭聆訊,將延至默哀完成後開始。
司法機構周一(31 日)公布,正式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為上訴法庭副庭長,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朱芬齡曾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警方引《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的司法覆核,當時朱芬齡等 3 位法官共同駁回申請。朱亦曾處理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裁定岑敗訴。
司法機構周五(14 日)宣布,西九龍裁判法院,公眾地方使用閉路電視攝錄的安排,將於下周一(17 日)起擴展至大樓內所有法庭,「以進一步防止法庭內違規行為或事件」。 此外,區域法院將於 10 月 28 日起實施保安檢查措施,安檢區設於多個樓層法庭大堂的公眾入口,法庭使用者需接受手提金屬探測器探測,及由保安人員檢查隨身物品。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安檢程序旨在防止違禁物品,例如刀、剪刀和液體等,被帶進法院大樓的受管制範圍。」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自 2021 年 10 月起放病假,惹來各界關注,並有傳他因病留醫深切治療部,需等候換心手術。直至 2022 年 2 月、即蘇放 5 個月病假後,司法機構確認,蘇已恢復職務,並於同年 6 月出席年度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蘇周二( 27 日)被安排在東區裁判法院一庭處理多宗案件,為事隔逾一年後,首度公開現身法庭。蘇一連處理超過 30 宗案件,庭上所見,他精神不俗,不時向控辯雙方發問,聲線清晰,又低頭記下資料,與休假前的狀態分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