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任職入境事務助理員的被告不認罪,案件周三( 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林子勤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2 月 22 日作結案陳詞。 裁判官早前質疑,被告身處的大堂位置未有規定掃「安心出行」。控方周三重申,政府公告列明所有市民進入政府大樓時,必須掃描「安心出行」,而被告當日目的為上班,「唔係喺大堂隨便咁行」,因此他是在知情下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辯方則指,被告非意在入侵,控方須證明被告無其他可能、且無合法辯解或權限進入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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