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籍戶戶送外賣員兩年前在上環送外賣時遇車禍受傷,戶戶送指外賣員是獨立承包商,毋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賠償,只能循公司購買的保險索賠。外賣員入稟區域法院,提出僱員補償訴訟,是首宗爭議外賣平台僱傭關係的區院案件。
戶戶送申請剔除案件,早前獲判勝訴,訴訟被剔除,原告須支付訟費。法官認為外賣員可自由選擇工作時間、地點,戶戶送不會強迫外賣員接單或棄單,對外賣員工作的控制很少,工作性質與承包商相似,不存在僱傭關係;又同意原告已接受保險賠償,再申索是濫用程序,「纏繞和壓迫」戶戶送。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則認為,外賣員沒有議價能力、不能自由選擇訂單等,都反映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並於上月為另一戶戶送外賣員入稟追討工傷補償,「佢賣晒廣告話好自由、好彈性,但當中有好多細節,其實都係一啲好明顯嘅控制」。(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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