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涉用假「安心」非法侵入入境大樓罪成 官稱可判監、接納有悔意准索社服報告

工程師涉用假「安心」非法侵入入境大樓罪成 官稱可判監、接納有悔意准索社服報告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早前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判刑。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之求情信,提及犯案為「一時諗錯咗,擔心私隱問題」;又指「還押期間深受教訓,初嚐牢獄之苦,知道自由嘅可貴」。辯方亦提及,被告母親須於 5 月接受手術,希望法庭考慮其特殊情況,從輕發落。裁判官王證瑜指案情嚴重,本可判監,但接納被告有悔意,批准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 5 月 12 日再判刑,期間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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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助理罪成判140小時社服令

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助理罪成判140小時社服令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入境事務助理員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林子勤周三(1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罰被告 1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早前指,被告在案發時以「安心回家」魚目混珠。辯方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中段的服務時數,但被告「做幾多個鐘都唔介意」;又稱被告過往工作表現良好,曾獲數張員工嘉許狀,此次屬單一事件,相信不會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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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職員涉用假「安心」入入境大樓、「非法侵入」罪成 官指被告礙抗疫、考慮判監

外判職員涉用假「安心」入入境大樓、「非法侵入」罪成 官指被告礙抗疫、考慮判監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早上,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各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時任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不認罪受審,周四(6 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押候判,期間准索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開宗明義承認自己喺連登下載假安心出行嘅連結」,僅爭議何謂「侵入」,而相關措施現已消失,重犯機會極低。裁判官王證瑜則表示,被告阻礙社會抗疫,考慮將被告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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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助理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罪成 准保釋候判 官指故意魚目混珠

入境助理涉用「安心回家」入灣仔入境大樓罪成 准保釋候判 官指故意魚目混珠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時使用假「安心」,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不認罪受審,裁判官林子勤周四(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准保釋至 4 月 12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指,被告已收悉處所擁有人、即入境大樓向職員發出的電郵,指職員必須於進入大樓前掃瞄「安心出行」二維碼,而被告不只沒掃碼,更使用「安心回家」。官續指,「安心回家」是網頁、非應用程式,與官方「安心出行」的實際操作「有根本性分別」,被告明顯是故意以虛假「安心出行」魚目混珠,在明知無許可的情況下進入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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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書館」店主認無牌賣酒及違反防疫規例 罰 12,000 元

「一拳書館」店主認無牌賣酒及違反防疫規例 罰 12,000 元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店主龐一鳴,被指於 2022 年 9 月在店內無牌售賣 12 杯烈酒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 599F 章,周三(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罰款 12,000 元。

案情指,警方接到投訴,指「一拳書館」舉辦「清酒共飲,太宰治〈酒之追憶〉共讀」活動,遂派警員喬裝成顧客參與,當日獲分派清酒飲用,進入書館時無人要求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酒牌局確認書館無任何有效的酒牌。

辯方求情指,被告經營書館舉行活動,期望能連結街坊社區和推動文化,涉事活動屬一次性教育講座,較同類案件輕微,而活動為私人性質,只接受已登記人士參與。辯方又指,當時有為參加者量度體溫,但有人除低口罩試酒,或沒保持 1.5 米距離,被告明白實行上有不足之處,故選擇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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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47人案|區諾軒將完成作供 料下周傳趙家賢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踏入第七周審訊,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另外,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法官又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另外,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包括他是否和理非、「黃營」及反建制派。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一回咩事呀呢個係?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涉「隱世市集」售煽動刊物 「姜牧師」等3人判囚5至10個月 2023 年 1 月,警方國安處搜查旺角「隱世市集」,檢走包括有關 2019 年社運的刊物。控方指內有多項「警暴」指控及「光時」口號等。網媒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及租攤檔兩夫妻 3 人承認一項串謀煽動罪。3 人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當時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耿耿於懷,受刺激容易再挑起情緒,願意付費購買的人大多同情示威者或認同相關口號,向這些志同道合的人銷售刊物,更容易導致「死灰復燃」,如同埋藏「計時炸彈」。 控方案情原列出攤位的其他貨品,指屬「環境證供」。羅質疑對被告不公,控方終同意修訂。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 Read more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何慧嫻周四(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場釋放。控方指,被告在大堂使用「安心出行」截圖「侵入」入境大樓。

裁判官認為,被告曾否使用該截圖非重點,而是被告有否按規定掃碼。官指出大樓地面沒有獨立二維碼,認為「(被告)根本不能掃描二維碼,因為根本不存在。」

裁判官又指,被告不可能隨便掃描一個二維碼,以進入大樓,否則反而有違「安心出行」追蹤確診者的用意,故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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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職員:被告上班樓層設二維碼、毋須地面掃瞄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職員:被告上班樓層設二維碼、毋須地面掃瞄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周一(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副部門主任秘書供稱,由於入境大樓出入口眾多,當局遂把大部分樓層分成三部分處理,職員需於地面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但被告任職的樓層設有獨立二維碼,可到達相應樓層才掃描。負責截查的入境事務總主任則於庭上供稱,同事轉介被告給他時,曾提及被告使用「安心出行」的截圖。

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何慧嫻裁定表證成立,並押後至周二(28 日)續審,屆時被告會決定是否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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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判罰80小時社服令

認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判罰80小時社服令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 23 歲女文員認罪,周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政府因疫情嚴峻而推出「安心出行」,藉程式追蹤感染個案以盡快阻截社會傳播鏈,保障公眾健康安全。被告用假程式,令政府不能有效達致協助市民抗疫目標。但考慮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誤信網上資訊,擔心「安心出行」存有私隱風險而用假程式,現已感自責內疚,相信被告因一時愚昧犯案,相關報告亦正面,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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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助理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控方結案稱辯方須證有權限 官指舉證責在控方

入境助理涉用假「安心」入灣仔大樓 控方結案稱辯方須證有權限 官指舉證責在控方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被告不認罪,案件周三(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辯方須證明被告有否合法權限或解釋進入大樓,遭裁判官林子勤反駁「呢個係控罪元素喎」,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低頭翻查文件後,稱「我 miss 咗呢度(控罪內容)」。

辯方則提出,被告下載涉案虛假程式時,政府未有通告提醒市民,該如何下載正確的安心出行程式,故被告一直真誠相信正使用正確版本。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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