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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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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47人案|區諾軒將完成作供 料下周傳趙家賢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踏入第七周審訊,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另外,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法官又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另外,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包括他是否和理非、「黃營」及反建制派。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一回咩事呀呢個係?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涉「隱世市集」售煽動刊物 「姜牧師」等3人判囚5至10個月

2023 年 1 月,警方國安處搜查旺角「隱世市集」,檢走包括有關 2019 年社運的刊物。控方指內有多項「警暴」指控及「光時」口號等。網媒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及租攤檔兩夫妻 3 人承認一項串謀煽動罪。3 人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當時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耿耿於懷,受刺激容易再挑起情緒,願意付費購買的人大多同情示威者或認同相關口號,向這些志同道合的人銷售刊物,更容易導致「死灰復燃」,如同埋藏「計時炸彈」。

控方案情原列出攤位的其他貨品,指屬「環境證供」。羅質疑對被告不公,控方終同意修訂。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月 11 日,即中大第二學期的開課日,有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 2 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 1 被告早前獲判表證不成立,其餘 2 人周五(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區另申請訟費獲批。

裁判官朱文瀚指,雖然警員稱有片段拍到 2 被告曾拍卡進出宿舍,但相關片段沒有連貫性,未能拍到 2 名被告從一地點前往另一地點,控方亦未提供證據證明拍卡紀錄真確性。裁判官又指,區倬僖當天身穿的紅色上衣、現場檢獲的膠袋沒有獨特性,另一學生在案發現場外拍攝,亦不等於有參與搗亂行為,加上他們並非在現場被捕,難以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

涉六四在燈柱貼「 真嘢唔怕講」貼紙 認罪罰8,000元 中大生: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

現年 21 歲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被指在 2022 年 6 月 4 日,在西洋菜南街交通燈、路牌等地方,張貼寫有「真嘢唔怕講」的貼紙,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原定於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甫開庭改認罪,被判處 8,000 元罰款。

辯方律師指,被告欲自行陳情,遭裁判官曾慶東斥「而家上嚟唔係做表演…唔係你想點就點」。短暫休庭後,身穿藍色西裝的被告朗聲讀出陳情,指「我們所熟悉的香港面貌,其實不能缺少塗鴉和街招」,又指貼貼紙並非記掛民運,「亦不是想煽動任何人,而是因為我在 2022 年的香港感到無比壓抑」,他又稱,「只要克服恐懼沒有東西是不能說的」、「面對小小代價,我更沒有理由噤聲」。被告的中大同學亦前來旁聽。

入境主任涉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大樓無罪 官指大樓地面無獨立二維碼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 34 歲入境事務主任否認「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何慧嫻周四(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場釋放。控方指,被告在大堂使用「安心出行」截圖「侵入」入境大樓。

裁判官認為,被告曾否使用該截圖非重點,而是被告有否按規定掃碼。官指出大樓地面沒有獨立二維碼,認為「(被告)根本不能掃描二維碼,因為根本不存在。」

裁判官又指,被告不可能隨便掃描一個二維碼,以進入大樓,否則反而有違「安心出行」追蹤確診者的用意,故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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