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未經批准集結罪2019年前未曾判監 2019後8成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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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咩事】EP.14 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 終院為何認為英案例所訂原則不適用?

2019 年維園 8.18 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7 人上訴後獲撤銷「組織」集結罪,「參與」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 被告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法庭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案例所訂下的「相稱性原則」,以考慮檢控、定罪決定,有否不符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 案件橫跨逾 4 年,終院周一(12 日)一致駁回 7 人上訴,指兩宗英國案例的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並不相同,加上本港已確立違憲審查原則,應該遵從。究竟兩英案例訂下甚麼原則?終院為何不採納?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講講判詞重點。 相關報道: 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8.18裁被告終極敗訴被轟「偽善」、「恥辱」 廖柏嘉罕有回應:法官職責是依法判決8.18案裁黎智英等終極敗訴被轟 廖柏嘉辭「媒體自由聯盟」專家小組主席8.18流水式集會案敗訴 黃啟暘:排除以檢控、定罪相稱性作辯護或致不公 楊艾文:判詞非與人權對立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爭議起訴、定罪和平集會損人權 兩英案例訂下甚麼原則?

8.18案裁黎智英等終極敗訴被轟 廖柏嘉辭「媒體自由聯盟」專家小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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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案敗訴 黃啟暘:排除以檢控、定罪相稱性作辯護或致不公 楊艾文:判詞非與人權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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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民陣流水式集結案,終審法院周一(12 日)判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 7 名被告終極敗訴,維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終審法院  5 名法官一致裁定,因應英國與港憲制不同,香港法庭不應採納兩宗英國最高法院案例。該兩案訂明法庭須就檢控、定罪及判刑有否侵害人權進行相稱性測試。

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和常任法官李義撰寫的主體判詞,提到英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香港就違憲審查已確立完整測試及步驟;又指本港既容許挑戰法例本身合憲性,亦能挑戰警方禁令合法性,毋須跟隨英案例引入額外的相稱性測試。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接受《法庭線》訪問,指裁決等同「一刀切」排除在刑事審訊中挑戰檢控及定罪相稱性的可能性,換言之只要被告行為「技術上違法」,即使情節輕微,亦不能以行使憲法權利或表達自由作辯護理由,有機會造成不公。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則認為,終院判詞確立鄒幸彤被控煽惑六四集會案中,被告可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決定合法性的原則,裁決不應被視為與人權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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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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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上訴庭裁定 7 人「組織集結」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參與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被告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法庭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案例所訂下的「執行相稱性原則」,以考慮檢控、定罪決定,有否不符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5 位法官周一(12 日)一致裁定敗訴。

判詞指,兩宗英國案例的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並不相同,例如本港法庭可直接裁定違憲法律無效,但在英國,被宣告為不符合人權的條文,仍會被視為有效法律、繼續執行,有機會衍生檢控、定罪有否過分限制權利的考慮。因此,香港法庭不應跟隨英案例,「應遵從本港已確立的違憲審查原則」。終院又指,上訴方的主張,違背香港與憲法挑戰有關的所有原則,強調拘捕、檢控、定罪及判刑過程,已受到完善法律和程序管轄。

吳靄儀庭外表示,本次裁決非常重要,但未有時間詳細研究判詞,不適合作出評論,另感謝律師團隊及一直支持他們的市民;李柱銘則稱「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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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等7人參與集結罪終極上訴 官令各方避免重複相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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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7 人早前就定罪上訴,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另就判刑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亦全部駁回,其中 4 人改判囚 5 至 12 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 李卓人、何俊仁今早由懲教署押解到庭,吳靄儀及李柱銘亦有到庭。吳靄儀在庭外指,要先了解判詞細節,與律師商討,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文字報道: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