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前男警與女友,被指 2020 年一同虐待女友的 5 歲女兒,包括沒有提供適當醫療。前男警早前承認作為「傷人 17 」交替控罪的虐兒罪,還押至 10 月 17 日判刑;其女友則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法官陳廣池周四( 21 日)在區院裁定表證成立。
控方播放女童的家居錄影會面,女童供稱男被告趁母親接聽電話離開浴室時,進來「開熱水爐淥我」,當時被燙至「半邊身甩皮」,母親發現後為她用凍水淋傷口。女童又指,男被告不時因她「唔乖」而打她,「好大力,不停打,好痛」。她指有時母親在家,有時則上班不在場。警員在片中問「點解媽咪唔阻止佢?」女童稱不知道。
女童母親則供稱,男友自稱是加拿大回流的執業大律師,案發時指熱水爐故障,導致女童受傷,又指自己有急救牌,聯絡了醫生朋友討論,故她「深信一路有醫生 follow 住我個女嘅情況」。她又提到,男友騙取了其信用卡、首飾,並用各種方法隔絕她與外界聯絡,案發後經常威嚇、打及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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