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歲菲傭涉將 11 個月大的男嬰拋落床,並打其臀部 3 次,男嬰大哭後,家用閉路電視系統自動通報予男嬰父親。男嬰父親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菲傭同月曾分別拍打其 11 個月大及 2 歲兒子臀部 1 次。案件周五(2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菲傭承認 4 項虐兒罪,判囚 12 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照顧兒童需冷靜和耐性,被告行為容易導致孩子受傷,亦違反僱主對其信任,判囚 12 星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2 歲菲傭涉將 11 個月大的男嬰拋落床,並打其臀部 3 次,男嬰大哭後,家用閉路電視系統自動通報予男嬰父親。男嬰父親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菲傭同月曾分別拍打其 11 個月大及 2 歲兒子臀部 1 次。案件周五(2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菲傭承認 4 項虐兒罪,判囚 12 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照顧兒童需冷靜和耐性,被告行為容易導致孩子受傷,亦違反僱主對其信任,判囚 12 星期。
35 歲女子在長沙灣保安道公共圖書館內,疑因教導功課問題,以粗言穢語辱罵及掌摑女童,其後再將女童帶到後樓梯繼續掌摑。女子被控一項虐兒罪,周二(2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總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3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本案涉及 17 人的合併案件,其中 7 人否認共 13 項虐兒罪,周五(5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法官王詩麗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一人當庭釋放;另一人則涉「童樂居」另案早前被裁罪成。其中,官指閉路電視顯示第 20 被告案發時背對鏡頭,未能證明其親眼目睹第二被告對男童的推頭動作後而視若無睹。至於其餘 5 被告,則被裁定全部或部分虐兒罪成。
除了當庭釋放的被告,其餘 6 人之中,一人需繼續還押,另 5 人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 8 月 7 日求情。
一對夫婦疑因欠債問題,在兩名 6 歲及 2 歲兒子都在家中時試圖燒炭自殺,獲因警員上門揭發。兩人同被控一項虐兒罪,經審訊後,區院法官周燕珠周五(5 日)裁定二人虐兒罪成,還押 8 月 6 日判刑。辯方透露,兩被告現時須在社署監視下探訪兒子。
法官認為,二人均懷著自殺的意圖燒炭時,兩名兒子仍睡著,被告亦沒有弄醒他們,或在另一房間燒炭,可見他們均有意識地與兒子同歸於盡。此外,兩名年幼兒子在房內吸入一氧化碳,「相當可能」令他們健康受損。兩名被告忽略了燒炭對兩兒子的影響,裁定罪成。
2019 年 2 月,一名 9 個月大的男嬰於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不治。事隔逾 5 年,現年 42 歲、任職警員的男嬰父親被控虐兒,周五(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至 8 月再訊,待被告索取文件及聘請律師,被告獲准保釋。控方庭上確認,涉案男嬰因本案去世,溫紹明問:「小朋友因為呢單案過身,會告嚴重啲嘅罪?」控方回答:「攞咗法律意見會告呢條」。溫再問男嬰死因是甚麼,控方重申「呢個好難解決,決定咗告呢條」,溫聞言稱「嘩」。
溫並提醒被告,「呢個案你絕對要搵律師,千祈唔好以為係小事」。警方發稿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田心警區,已被停職。
Podcast: 上周焦點: 經貿辦職員情報案明年2月開審 一被告身亡終止起訴 倫敦警察廳上周一(13 日)公布,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職員袁松彪等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其中一名被告 Matthew Trickett 本周初被發現倒斃於其家附近公園,死因未明。 案件本港時間周五(24日)下午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Central Criminal Court)再提訊。由於 Matthew Trickett 離世,法庭終止對他的起訴。 案件訂於明年 2 月 10 日,於京斯頓皇家法院(Kingston Crown Court) 正式開審,並將於今年 10 月 25 日在中央刑事法庭再次提訊。被告袁松彪、Chi Leung (Peter)Wai 獲准繼續保釋。 另外,事件在英、港兩地均受矚目,網上亦流傳不少案情相關消息。翻查英國司法機構指引,指引訂明在正式開審前,審前法律爭議的裁決,以及複雜及嚴重罪案的預審程序,除特定資訊包括被告身分、控罪、保釋決定等,其他內容不能報道,直至審訊完結。 黎智英案|控方應辯方要求播放黎訪談及受訪完整片段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83 日審訊。庭上繼續播放黎受訪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完整片段。 黎在節目中提及《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查冊車牌被捕一事。黎認為政權想向新聞工作者表達,「只要不是為我工作,你便會惹上麻煩」。他又指,從蔡玉玲被捕可見,越微小的事情被針對,當中的恫嚇越大,認為當局找藉口拘捕傳媒、教師及公務員,向社會發送威嚇信息。 在另一集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主持詢問黎有沒有說話想對支持者說,黎指,他已接近生命最後階段,自知在做正確的事,感到平靜、開心,「我冇一刻我隻手喺個手鐐下面,而係覺得自己好慘,或者覺得自己被屈辱⋯我所做嘅嘢唔係因為任何嘢,只係因為呢個地方實在對我太好」。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7名被告完成作供 9.19結案陳詞 林卓廷再申保釋獲批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 Read more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正於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 5 月中提出多項修訂回應關注,包括將刑罰改為「兩級制」、新增豁免及免責條文,以及用附表列出「嚴重傷害」的元素。
不過基督教信義會竺永洪關注,條文要求有「合理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者面對實際風險就要舉報,門檻過低,憂造成濫報,建議改用「合理相信」,並制定清晰指引講解定義。社署社工總工會主席梁建雄則稱,期望立法後設寬限期,讓前線人員有足夠時間適應。
勞福局回覆指,政府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並會擬備指南,協助及早識別、舉報及介入,以及減少濫報情況。社署則指,已邀請業界設想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景,疑問及意見,以擬備指南的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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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立法如箭在弦 業界卻有保留 香港應如何為兒童編織安全網?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擬規定包括社工、教師、醫護在內等 25 個專業範疇人士,遇到懷疑兒童受虐必須通報社署或報警,違例屬刑事罪行,罪成可處罰款,最高更可判囚 3 個月,政府指期望法案盡快通過實施。
當政府的保護兒童個案數字創 10 年新高,法庭案件揭示兒童受虐時,大多無力自保或主動求助,部分遺下長期創傷甚至失去生命,社會無疑有責任及逼切需要,為他們築起保護網。但眾多從事兒童工作的專業團體、社福機構,卻對草案內容仍有保留。
在《法庭線》訪談中,機構、業界代表從經驗出發,訴說強制舉報將如何影響與受虐兒童建立信任、合適時機介入,以及對立法後續配套不足的關注。立法強報虐兒是否一勞永逸?若我們不想悲劇重演,現時編織的安全網是否足夠?受虐兒童實際需要的,又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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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立法 刑罰之外 業界、律師還關注甚麼?
33 歲無業男與女友同居期間,被指多度以皮帶、衣架和拳頭,虐打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年幼兒子。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虐兒罪成,惟男童在裁決後撰信,承認「講咗啲大話」,感到「對唔住」被告,不想「冤枉無辜」。案件周一(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聆訊。
裁判官余俊翔聆訊後,表示對信件真確性抱有懷疑,「不禁令人懷疑有背後操作」,但沒有證據,法庭不作揣測。因法庭無法穩妥接納男童證供,按法理而言,決定覆核定罪裁決,改裁定 5 罪罪名不成立。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案發時 21 歲的女職員,涉將幼童抱起,拋向牆及地面,經審訊後,被告被裁定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成立,判囚 3 個月。控方不服刑罰過輕,提出覆核,周一(22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
控方強調本案涉及違反誠信和侮辱成分等加刑因素,判監 3 個月不足以反映,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會引致嚴重後果的訊息。辯方則認為刑期恰當,並無過於寬大。暫委裁判官葉啓亮聽畢雙方陳詞,把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