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 3 名法官周三(4 日)下午將頒布裁決理由書,料與早前拒絕鄒幸彤的專家證人申請有關。鄒幸彤提出傳召台灣學者何明修作專家證人,指其專研社會運動,研究過香港「傘運」及「反送中運動」,可為法庭闡述民主、極權的概念,助理解辯方案情,尤其是支聯會主張及政治實況。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判詞將在 3 月 4 日頒布。而案件預定於下周一(9 日)續審,處理李卓人一方的毋須答辯陳詞。
68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過百則煽動帖文,包括呼籲立法會選舉投白票,被控「23 條」新煽動罪,周五(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情提及他警誡下稱「我寫嘅嘢係為國家寫嘅,包括一切批評」,同日判監 8 個月。
辯方求情提及,被告 80 年代在中大畢業,其後從事翻譯,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翻譯工作,又指其言論僅針對行為非人員,望法庭定性他是「固執長者非理性發洩」。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煽動罪旨在防患於未然、阻止極端思想擴散,拒納被告是情緒宣洩,指其行為持續及有系統,又指被告 14 次提及「光時」字句,上級法院已裁定此口號有煽惑分裂國家之意,被告不可能不知。
遭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9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早前被裁定「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郭賢生監禁 8 個月。
官指,本案控罪旨在防範他人處理潛逃者資產,以達至懲治潛逃者的目的,法庭須考慮被告行為會否令潛逃者繼續潛逃,但強調本案不存在「連坐」或「集體懲罰」,亦與被告是否潛逃者親屬無關。官認為,即使被告沒直接作出危害國安行為,且郭鳳儀因保單而回港的機會甚微,惟被告行為令女兒潛逃時仍有人可動用其資產,增加女兒拒絕回港的機會。
47 人案包括吳政亨在內的 12 名罪成被告,周一(23 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及刑期。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發聲明指,深切關注作為澳洲公民的吳政亨上訴被駁回,向吳及其親友表達慰問。聲明又指,「強烈反對」中國及港府持續廣泛使用《國安法》。
上訴庭周一(23 日)駁回 47 人案 12 名被告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的上訴,維持原判。判詞闡述與原訟庭有別的進路,指《國安法》為維護香港憲制秩序,戴耀廷的謀劃是其「攬炒」計劃的重要部分,旨在逼中央政府終結「一國兩制」,顛覆憲制秩序,故屬非法手段。
就「五大訴求」,上訴庭認同原審指要求特首下台「一直都在」,若議員藉審預算案達此目的將違反維護憲制秩序的責任,而爭取普選雖符合《基本法》目標,但從「人大 8.31 決定」等可見,中央政府有專屬權力,而「爭取普選並不代表有權開展」涉案謀劃。整體而言原審裁被告為串謀一員無可詬病。
就《基本法》是否容許議員透過否決預算案逼使特首問責,上訴庭指「顯然具有重大的憲制意義」,但指各方陳詞流於表面,故在本案不作定論。就刑罰上訴,上訴庭指囚 7 年量刑起點非明顯過高,若要區分個別被告的角色如同糾結於小差異,整體認同原審判刑。
上訴庭另指,律政司未能證原審對劉偉聰的裁決有悖常理,故維持無罪判決。劉散庭後稱「心情當然係愉快啦」。政府指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18 歲青年被指 2025 年 7 月,三度於尖沙咀中港城男洗手間內寫上「光時」等煽動字句。他早前承認 3 項「刑事毀壞」罪,否認一項煽動罪。案件周一(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至 4 月 16 日進行 4 天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刑毀罪的承認案情指,被告於廁格內寫上「光時」、「林鄭去死、李家超去死」等字句。物業管理職員發現廁格被塗鴉,翻查閉路電視見被告出入男廁,及後警方到男廁等候並拘捕被告。大廈最終花 1,500 元清潔牆壁。官指賠償及此 3 罪的判刑將押後待煽動案審結再處理。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周一(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轉介文件。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12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王岸然申請保釋遭官拒絕,繼續還押候訊。他另於庭上透露,還押期間曾絕食 7 天。
部分被告上訴時依賴書面陳詞,庭上未交代詳細理據。《法庭線》在判決後,以列點形式從判詞整理詳細的上訴理據及上訴庭的判決,讓讀者更易掌握個別被告的情況。 截至 17:56,全部 13 名被告的部分均已上載。 D5 吳政亨(現 47 歲)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7 年 3 個月,料 2028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8 鄭達鴻(37)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半,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0 楊雪盈(39)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半,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4 何啟明(37)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 7 個月,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6 劉偉聰(58) 律政司上訴失敗;維持無罪 律政司案件呈述: 劉偉聰回應: 上訴庭判決: D17 黃碧雲(66)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 Read more
民主派初選案上訴周一(23 日)判決,12 名罪成被告就定罪或刑罰提上訴全部失敗,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上訴亦失敗,劉維持無罪。他散庭後指「心情當然係愉快啦」,又指「律政司係法治嘅把關者⋯⋯江湖再見」。岑子杰、岑敖暉等多名已出獄被告都有到庭。
梁國雄妻子陳寶瑩於庭外指,案發時香港民意是「五大訴求」,認為作為政治人物或政黨順應民意,「何罪之有?」被問及梁國雄會否再上訴,陳指要與律師商討,但期望不大。鄒家成太太則指,會以平常心面對,「唔想俾啲荒誕不合理嘅事影響心情」。
另外,庭外採訪安排較早前再收緊,記者不准於排隊區外停留,如欲採訪須邀請受訪者離隊,轉到對面街受訪。現場警員稱,有關安排是因應安保行動而作出。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就西九龍法院一帶的安保工作,警方會調配適當人手,以確保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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