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
上訴限期周一(9 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律政司收到前主筆馮偉光和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至於黎智英早前於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律政司不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
上訴限期周一(9 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律政司收到前主筆馮偉光和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至於黎智英早前於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律政司不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二(10 日)踏入第十天審訊,自辯的鄒幸彤作毋須答辯陳詞,爭議圍繞香港法庭能否及如何應用中國憲法。鄒主張,憲法不能直接應用在香港,法庭沒權詮釋,亦必需依賴專家證供理解,她又質疑,控方指被告違憲並不能直接構成「非法手段」的基礎(見內文圖)。
控方則指,內地法律只可循《基本法》附表三引入本地,但憲法不受此限,而《國安法》令相關部分可直接在港引用。本案控罪的元素與憲法相關,而憲法字面意思清晰,法庭能直接理解。法官就控方陳詞數次提出質疑。案件周三續。
Day 9|李卓人一方中段陳詞:修憲能合法結束一黨專政 推翻檢控基礎
Day 9|控方擬引9段國安法後片段指證各被告 官指其中2段僅可用於發言者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9 日)踏入第九天審訊,李卓人一方率先作毋須答辯陳詞,針對控方指據憲法並無合法手段「結束一黨專政」,大狀沈士文指只要辯方能證明存在合法手段改變政制,例如修憲,便足以推翻檢控基礎,又爭議中國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性(見內文圖)。
法官一度問沈,「用基本法規範憲法嘅適用性,係咪行得通呢?」控方則回應指,支聯會從沒提倡修憲,現在只是「偷換概念」以圖包裝五大綱領的合法性,屬詭辯,又指其立場是修憲亦不能合法改變中共領導的根本制度。審訊周二續,料由鄒幸彤陳詞。
Day 8|辯方盤問提八九民運及政府鎮壓 控方反對 官指適可而止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9 日)踏入第九天審訊,控方引「共謀者原則」擬將 9 片段用作指證 3 名被告(見內文表),該些片段屬於個別被告在《國安法》後的公開發言。法官聽罷陳詞,指其中兩段何俊仁及李卓人的發言,不能用作針對不在場被告,只可用作指證發言者。
法官多番質疑,該兩段發言與支聯會串謀之關係。控方指,認為李卓人質疑「邊個有權話邊個愛國」,顯然是批評中共,與支聯會一貫立場一致,「就係借住任何社會時事議題,無論喺香港或任何地方發生,都會兜個彎帶返去批評中國共產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黎的香港律師團隊早前向《法庭線》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其餘 6 名《蘋果》高層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高院資料顯示,繼前主筆馮偉光於上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判囚 10 年的前執總林文宗亦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內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約 3 分鐘,仍未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至 5 月 14 日作第四次提訊日,繼續處理交付程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6 日)向《法庭線》確認,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而黎是幕後主腦,須提高至 18 年。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
黎智英案追蹤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3 名高院指定法官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裁定黎全部罪名成立,翌年 2 月判黎監禁 20 年,8 認罪被告則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 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18 日開審,黎智英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庭作供,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在提問尾聲說:「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epic evidence)證供」。控方證人當中,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供詞提及《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的運作、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 《法庭線》整理每日實時及綜合報道、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以及時序專頁,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報道;「階段整合」包括開審前、開案陳詞,和 5 名從犯證人證供整合;「時序專頁」則整理事發時序。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12.18」(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6.3.5 … Read more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3 名法官拒絕鄒幸彤申請傳召台灣學者何明修作專家證人,周三(4 日)頒裁決理由書,官在梳理需處理的 6 項議題(見內文表)後,指尊重何研究社運的專長,但指其證供對處理議題皆沒幫助,故駁回鄒申請。
判詞披露,控方依賴一名高級督察的誓詞,指據何明修著作、Facebook 與 X 的發文、電台受訪內容等,何曾激烈批評中共,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法官指純粹基於激烈批評,並不足以顯示何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但法庭毋需處理這一點。案件將於下周一續審。
鄒幸彤擬傳台灣學者作專家證人被駁回 何明修是誰?如何助辯方案情?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訴庭 2 月駁回全數被告的上訴。據悉截至周二(3 日),至少 8 名定罪上訴失敗的被告,包括鄒家成、余慧明、林卓廷、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 鄭達鴻及陳志全,已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按規定,若以「判決涉及重大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為由申請終極上訴,須在上訴判決下達的 7 天內提出,該期限昨日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