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獨立委員會邀公眾周二起提供資料 若有助調查會轉交部門或法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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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26 日)公布,邀請公眾人士和團體由周二(27 日)起至 2 月 10 日,在 15 日內透過電子或實體表格,就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情由及相關事宜提供資料,其中兩部分可寫不得多於 3,000 字意見或資訊。

據表格內容顯示,提供資料者必須填妥個人資料,委員會不會在未得到提供資料者的同意下,透露其個人資料予第三者,但如委員會認為資料有助政府調查或審視工作,則可能會轉交予有關部門或法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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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 李家超:法官陸啟康任獨立委員會主席 可就特定議題賦予法定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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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後第 16 天,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五(12 日)公布,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即將卸任的港鐵董事局主席歐陽伯權任委員。委員會需於 9 個月內交報告,職權範圍包括調查起火成因、消防設備監管問題、維修的安全標準、是否涉及貪污圍標、現行法例規管和罰則等。

李家超指,會賦予委員會「備用權力」,若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可向特首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後,可按第 86 章《調查委員會條例》讓委員會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特定議題行使法定權力。他形容,有關做法是「先驅性」、「創新性」,讓委員會簡化程序更靈活運作,但在有需要時亦可行使法定權力,「可以預告所有人,任何人嘗試不配合不合作,不能,我哋就會行使法定權力」。

法官陸啟康表示,認同特首提出的方法是兩者兼容,令委員會能有效率、有足夠權力審視問題,重申委員會將以「公開、透明、徹底」方式竭盡所能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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