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29 日,有示威者被指晚間包圍深水埗警署。9 人被控暴動罪,周四( 7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負責拘捕的警員。其中一名男警在辯方盤問下,否認有警員用警棍擊打 26 歲男被告頭部。但承認查問及拘捕前,從未作出警誡,解釋當晚獲上級指示,到場的軍裝警員只負責拘捕,警誡則由隨後接手的刑偵警員負責。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29 日,有示威者被指晚間包圍深水埗警署。9 人被控暴動罪,周四( 7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負責拘捕的警員。其中一名男警在辯方盤問下,否認有警員用警棍擊打 26 歲男被告頭部。但承認查問及拘捕前,從未作出警誡,解釋當晚獲上級指示,到場的軍裝警員只負責拘捕,警誡則由隨後接手的刑偵警員負責。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案件周四(7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14 日審訊。 控方結案陳詞指,兩被告沒對死者掟致命一擊,惟按共同犯罪原則,應承擔誤殺罪責。而兩人分別在警誡下和錄影會面中承認現場出現,一人曾討論帶槌,另一人認現場持鋸,有意圖傷人罪亦應罪成。 控方又指,就暴動罪,二人伙黑衣人群持傘折返,向市民掟磚,行徑令人害怕及擬破壞安寧,已構成暴動。案件周五(8 日)續,辯方將作結案陳詞。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四(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4 日審訊。 第三被告供稱,他政治立場中立,曾被同學標籤為「藍絲」,入理大為「求知求真」。他觀察後打算離開,惟找不到安全出口,在理大留宿一夜,翌日跟隨隊伍離校,在同行人提醒下戴頭盔等裝備,但不認識同行人,亦無意參與暴動。 另外,控方大律師林芷瑩庭上表示「我發緊燒」,加上有律師收到強制檢測通知,案件下午沒有開庭,周五(8 日)續審。
2020 年 5 月 24 日,大批市民在港島遊行,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銅鑼灣爆發警民衝突。事隔兩年,26 歲侍應被控一項暴動罪,周四( 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案件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以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被告獲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往警署報到 3 次。
2019 年 11 月 18 日,大批示威者被圍困理工大學內,附近一帶發生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當日被捕,事隔 3 年後被起訴「暴動」罪,案件周三( 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透露,被告最近回港入境時被捕,現正檢疫,因此未能出庭。裁判官梁雅忻押後案件至 7 月 12 日上午,待被告完成檢疫後再訊,期間被告由懲教看管。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案件周二(5 日)在高院原訟庭踏入第 12 日審訊。 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供稱,他不覺得次被告被捕當日錄影會面驚恐發作,指辯方稱他有步履不穩、眼矇等病發症狀,未必與驚恐病發有關,稱「可能係佢坐咗好耐,腳痺或者腳軟都唔定」。至於撰報告前沒會見被告家人,醫生解釋是為了保持客觀。 控方周二完成舉證,辯方亦完成案情。案件將於周四( 7 日)結案陳詞。
「12 港人」之一,31 歲測量員李子賢,去年 3 月被遣返回港後一直還押,周二( 5 日)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全球反極權遊行」中參與暴動及襲警兩罪。暫委法官鄭紀航聽取求情後,判處被告 3 年半監禁。 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以磚頭打戴頭盔警員頭部 4 次,行為「兇殘狠毒」,又斥示威者的作為「破壞香港治安良好的國際聲譽」。而辯方求情指被告孝順有禮、勤奮上進、熱愛動物,均是「普羅大眾應有的待人之道」,不會就此作額外扣減。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案件周一(4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11 日審訊。 控方盤問辯方的精神科專科醫生專家證人,指次被告報稱被警員威嚇或拳打心口,多份醫療報告卻無紀錄,質疑次被告其實沒嚴重驚恐病發。醫生則指據他經驗,患者未必即時求助。 控方又播放警方錄影片段,指顯示次被告表達清晰,質疑驚恐病發一說「是說謊」。醫生指,同意片中表達清晰,但強調「有啲驚恐症狀係難以從表面睇到」,又指比較兩次會面片段,認為被捕當日的會面,被次告情況「唔係咁理想」。 辯方專家完成作供,案件周二(5 日)續,料傳召同為精神科專科醫生的控方專家證人。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一(4 日)在區院法院續審。 17 歲陳姓男生的父親完成作供。其中控方質疑,兒子可能是參與社運後才叫父親接送,陳父稱兒子不問時事,不相信他會參與。 另一名 17 歲杜姓男被告,其前髮型師上司供稱,員工上班須穿黑色衣褲。控方引該髮型店集團 FB 專頁相片,指有員工穿格仔恤衫;前上司指,相片出自另一分店,與他管理、被告隸屬的分店,情況可能不同。聆訊周二(5 日)繼續。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10 人於同月 19 日凌晨在尖沙咀被捕,被控暴動等罪,周一( 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女,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們分別被指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及留在現場壯大暴動人士聲勢。 辯方求情指,兩人雖非於答辯日認罪,但都希望法庭考慮他們及早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輕判。男被告還押至 8 月 26 日判刑,法官李慶年為女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下令她還押至 7 月 25 日再訊。 法官指若報告正面,屆時會即時判刑,「盡量希望(被告)早日服畢刑期。」其餘不認罪被告將於周二( 5 日)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