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男警否認去年 12 月在尖沙咀警署內非禮一名女報案人,周五(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三天審訊。被告不作供亦不傳證人,案件押後 8 月 28 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在結案陳詞提出,涉事的警署房間車水馬龍、長期開門,被告難以犯案,又稱事主的可信和可靠性成疑、有捏造傾向,例如她稱遭被告未經同意下翻閱其裸照一事,庭上「信誓旦旦、言之鑿鑿」說出一個版本後,在讀過口供紙後改變說法,並質疑事主三度遭觸碰也沒反應,「即使唔係彈起嚟、(講)喂做咩呀,都必定會有反應掛?」
第二日審訊:
辯方質疑事主無縮開、喜歡被摸 官裁表證成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