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一度被判監 23 年,服刑 5 年後上訴得直。其後揭發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嫌游說馬家健認罪,陳與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8 月 25 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獲首席法官高勁修批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5 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一度被判監 23 年,服刑 5 年後上訴得直。其後揭發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嫌游說馬家健認罪,陳與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8 月 25 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獲首席法官高勁修批准。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兩人認罪,當中一人已被判囚 4 個月。3 名職員周二( 12 日)在區域法院首次提訊。首席法官高勁修押後案件至 9 月 13 日,以待其中兩人申請法援。3 人准以原有繼續保釋。 今天出庭的 3 名幼兒工作員被告為馮鳳豪(63 歲)、陳麗娟(55 歲)及陳玉玲(49 歲)。陳麗娟的法律代表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馮鳳豪及陳玉玲則向法庭表示,其法援申請正等待批核,希望押後案件。
2021 年 7 月 1 日,24 歲兼職補習老師被指將豎立在黃大仙路旁的 3 幅國旗扯下,並扔進垃圾桶。他否認侮辱國旗罪受審,周五(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須還押至 7 月 28 日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批評,被告在慶祝回歸的大日子,大動作地把國旗拆下,並捏成一團扔進垃圾桶,極具輕蔑、鄙視及惡意,案情非常嚴重,需考慮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到其年齡,決定先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步入羈留室前與旁聽親友揮手道別。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繼早前一名職員認罪被判囚 4 個月後,周五( 8 日)再多一名 56 歲替假幼兒照顧員承認 3 項虐兒罪。辯方求情指,雖然被告曾向 3 名幼童施虐,但力度不算太大,情況相較其他案件「唔算離譜」,又指其中一名兒童在睡覺時擺動雙腳,故以腳踩「調整睡姿,等佢哋好好瞓覺」。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質疑,「如果係咁,點解要認罪呢?」黃又強調,被告在同一日先後向 3 名兒童施襲,案情「頗嚴重」,亦不同意屬單一事情,最終拒絕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將其還押至 7 月 22 日判刑。被告應訊期間不斷抽泣,曾取出紙巾拭淚。
51 歲中港男司機 2015 年,受親戚所託照顧 8 歲姪女,她長大接受性教育後對社工透露,曾遭姑丈性侵,兩年間多次被摸胸、摸私處和企圖強姦。司機今年 5 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和 5 項非禮罪,法官張慧玲周五( 8 日)判他監禁 8 年。 法官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受人所託照顧女童,非但沒有保護她,反而利用身分趁機侵犯,部分非禮罪情節近乎企圖強姦,舉動違犯誠信。 官斥責,被告誤以為和女童關係是「puppy love」,令人難以理解,又指女童雖沒懷孕風險,但被告沒戴安全套下以陽具磨她下體,仍有機會感染性病。法官又批評,被告事後一度埋怨女童,「應該要為此感到可恥」。
政府早前因應疫情,關閉郊野公園露營及燒烤設施。本地作曲人陳瑋洛於 2021 年 11 月,在清水灣郊野公園燒烤場紮營及使用煮食爐被票控,及後被指恐嚇及襲擊漁護署人員,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刑恐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 4 罪。 案件周五( 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陳無法律代表,今承認票控他在郊野公園使用煮食爐的傳票罪行,被主任裁判官錢禮罰款 500 元。控方就其他控罪,申請押後至 7 月 21 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
已解散的組織「香港眾志」,被指於 2020 年 5 月,在一間餐廳售賣不符合包裝上聲稱達「ASTM Level 1」規格的「自救口罩」。前副主席鄭家朗及前常委梁延豐,被票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案件周五( 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鄭、梁兩人再度缺席聆訊。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應控方申請簽發手令,准許警員拘捕兩人。 案件早前於 2020 年 9 月 30 日再提堂時,鄭、梁已沒有出庭。今年 4 月 2 日,鄭家朗在 Facebook 個人專頁指自己已於一年前離港。 控方申拘捕令獲官批准 鄭家朗及梁延豐今天繼續沒有出庭。控方向法庭申請手令,飭令警員拘捕兩人,帶上法庭後再准許兩人以 1 萬元擔保,獲裁判官批准。 兩公司早前認罪 各罰 1 萬元 兩張傳票分別控告鄭家朗及梁延豐,一項「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商業用途」,指他們於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新蒲崗大有街某工廈內,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即「ASTM Level 1」的外科口罩,並供應作商業用途。 早前一同被票控、由前眾志成員成立的「衝刺有限公司」、涉案餐廳的經營公司「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朝花夕拾」一名公司董事,則已認罪,各被罰款 1 萬元,而海關檢獲的 935 盒口罩被充公。 KTS 17876/2021、KTS 17877/2021
建制派前荃灣區議員林婉濱,被「荃威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控告誹謗,指她散播言論,誹謗法團「內定」下任物業管理公司。區院法官梁國安周四(7 日)頒下判詞,裁定法團勝訴,下令林須賠償 8 萬元,另須付法團一方的訟費。
法官亦在判詞中批評,林婉濱的行為明顯具惡意,例如曾用大聲公擾亂居民大會等,又指林為了贏得議席,所做的行為卻完全違背了區議員應有的角色,如解決紛爭、作為社區的橋樑等,形容現象可悲。
32 歲男維修工人被指在「連登討論區」呼籲新冠肺炎確診者「全港藍店一日遊」,以及曾發布涉及鼓吹傷害法官、警員的言論,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煽惑他人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等共 5 罪。周四(7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還押近 5 個月後,今天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啟安批准,條件包括宵禁、不得以社交媒體發布任何言論,以及不得接受或主持任何訪問等。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在教育中心任職的 33 歲鋼琴教師,被指上課時撫摸 7 歲女學生的胸部,以及觸摸 9 歲女學生的腋下及臀部。他否認 3 項非禮罪,周四(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 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的解釋牽強及不合理,認為糾正事主的姿勢時,不需要觸碰其身體,又指被告身為老師,卻碰觸年僅 7 歲事主非常私密的部位,案情嚴重,即時監禁在所難免,押後 7 月 22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