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歲男子涉去年 1 月 11 日在旺角中心等地,偷拍共 13 名女子的私密部位,他被控 13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二(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 9 月 1 日再訊,期間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4 歲男子涉去年 1 月 11 日在旺角中心等地,偷拍共 13 名女子的私密部位,他被控 13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二(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 9 月 1 日再訊,期間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
2022 年,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她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後分別票控處所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 5 間公司職安健罪行,各被告均不認罪。控辯周二(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代表建築工程公司的資深大律師李頌然,引用行政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書,指其當事人並非佔用人,認為控方無法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辯方共呈上 200 多頁書面陳詞,裁判官劉淑嫻表示需更多時間閱讀,押後至明年 1 月 4 日裁決。
黃大仙某中學的兩名學生,被指去年勒索同學,案件周二 (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林希維批准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2024 年 8 月,社企「膳心小館」月餅遭食環署查封及檢走,母公司及持有餐飲牌照公司被票控無牌食物製造廠、沒適當加上標籤等 4 罪,周二(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不認罪,押至 8 月 25 日審前覆核。
「膳心」另被控於 2025 年,未有在月餅上的營養標籤加上雙語對照、未在「黑糖馬仔」附上食物配料標籤。辯方指需時給予法律意見,官應辯方要求押至 10 月 20 日再訊。
已解散的社民連最後一任主席陳寶瑩等 10 人,被指 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街站派發印有捐款二維碼的刊物、展示黑布,遭票控多項「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罪。其中陳寶瑩被裁定 6 罪罪成,罰款 6,600 元。
她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二(7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指,涉案黑布不符《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招貼」定義,且陳每次僅展示約 2 小時,欠缺固定性;又指涉案刊物已刪走「捐款」字眼,二維碼亦非連至控方所指的籌款網站。律政司一方則指,陳寶瑩等人選擇在刊物保留戶口資料,反映有意保留相關籌款活動。高院暫委法官王詩麗押後頒判詞。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七旬男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免針紙」。女警喬裝為病人到診,自稱害怕打針,最終為自己亦為其不在場「兒子」取得免針紙。戴港盛和一名指示收診金的女商人,同被控一項「⽬的在於使其本⼈或他⼈不誠實地獲益⽽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涉款 1,095 萬港元,案件周一(6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戴港盛 2022 年 2 ⽉⾄ 9 ⽉間共發出 3,751 張免針紙,大多以接種「復必泰」過敏為豁免理由。其中一名女病人求診時聲稱,自己在 10 年前習慣吸煙和飲咖啡,⾄今有⼼跳快的問題,獲戴批出免針紙。控方透露,涉案 7 名獲發免針紙的病人將出庭作供,辯方則反對將全部免針紙呈堂。
一名曾任職警務督察的男子涉砸毀露宿者財物,案件周一(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多番打斷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及控方,官問及案底,稱「上次又無辜今次又無辜?」被告則指案底與本案不相關。
對於被告續在庭上發言,官稱「我要講多幾多次,你係咪有精神問題所以控制唔到自己不斷講嘢,如果證實有就會毫不猶豫鎖你送入精神病院」;被告反問官,怎樣為之「精神有問題」。官將案押後至 7 月 20 日再訊,待控方查閱被告精神病院紀錄。被告續准保釋。
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一(6 日)在區院踏入第 14 日審訊。第三被告一級懲教助理文偉傑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文偉傑在盤問下指,首被告即其下屬胡漢傑,事發前並沒向他提及找「B 仔」幫忙的原因、需要多少人、需到哪裡工作等,他否認夥同胡,着同袍開儲物室門,讓胡偷走 4 部電視機。
第 13 日審訊|第三被告:不知同袍提議取走電視 否認卸責予首被告
一對「雙非」夫婦 2009 年在浸會醫院產子。他們指兒子遠建出生後 3 天疑「新生兒癲癇」發作,但醫生在接過護士電話後沒及時跟進,導致他腦癇及發展遲緩,遂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去年曾因案件拖延過長,一度決定永久擱置聆訊,但在政府介入下,今年 4 月重啟聆訊。
研訊小組周日(5 日)裁定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停牌 9 個月。小組指,薛供稱護士僅報稱新生嬰「濁奶」不可信,因護士可處理到,毋須凌晨特意致電,當時必有比「濁奶」更嚴重情況發生,但薛沒跟進;考慮他堅持說法、沒悔意,不予緩刑。
家屬在裁決後表示,本案是清楚不過的專業失當投訴,但因秘書處失職、醫委會監督不力,「要我們等候十六年之久」,「希望我們是醫委會不公正制度下最後一名苦主。」其中太太被問及有否後悔來港產子,她答「如果有得揀⋯⋯我會揀深圳出世,但呢個世界無如果。」
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五(3 日)在區院踏入第 13 日審訊。
第三被告供稱,不知道同袍提議取走電視機,他在案發後 5 日才得悉院所就同事「攞咗嘢」一事報警。他又指,不知首被告帶同兩名「B 仔」有何工作,而首被告兩度離開工作崗位時他沒過問,亦非不合理。他亦否認推卸罪責予首被告。
第 12 日審訊|駕駛垃圾車次被告作供:我唔知道處理緊賊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