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小學輔導主任涉 1 年間,於住所及酒店與 13 歲女童多次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事主其後割腕,父親追問下意外揭發事件。被告早前承認 6 項「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罪,周四(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 年 3 個月。
辯方求情指,涉案影片已不存在,亦沒在庭上播放,冀官以最有利被告的方式考慮片段等級。法官陳廣池反駁指,案情可見屬「SM 嘅做法」,又斥被告「霸王硬上弓」,在女童不同意下仍繼續拍片。官指,心理專家認為被告「重視在社會的形象,而非對女童的傷害」,不可低估其重犯機會,又批評被告乘人之危,行為均出自其私心,以滿足性慾,屬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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