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6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36 天審訊,控方續播首被告何卓為與警員錄影會面。
何在會面指,羅湖站發生爆炸品案時,自己在粉嶺釣魚,又指「夠鐘改名」(被指第三被告)和「阿蕉」事發前製作疑似遙控引爆裝置,相信與羅湖案件有關。何又稱,得知對方製作炸彈時,曾提醒「誤傷無辜,咁都唔好啦」,惟對方沒有理會。
法官提醒陪審團,何在錄影會面的證供只能用作指證他本人,不能用來考慮同案其他被告的案情。辯方盤問時指,4 警員曾將何帶入房間毆打,強迫他交出手機解鎖密碼,警員否認,稱「從來沒有」毆打何,另亦否認以准許保釋為由誘使何合作。審訊周五續。
第 35 天審訊|首被告錄影會面:明愛爆炸品案唔關我事 指稱「山雞」與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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