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四(16 日)在區院展開第 18 天審訊。
控方先後傳召駐元朗站監察閉路電視的兩名便衣警作供。綜合目前庭上證供,兩人多次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聚集、打鬥,最早一次匯報是當晚約 9 時半後,警長指留意到「人群多咗,聚集多咗」,遂作匯報;至 10 時半後 ,他發現有打鬥,曾匯報逾 10 次。
另一警員則供稱,10 時許「見到白衫揸棍揸牌」進站,至 10 時 40 分有追逐、打鬥發生,遂作匯報;約 10 時 48 分,大堂中間有多人聚集,閘機外有多名白衣人,他再匯報。兩警引述行動室數次回覆,分別稱「我哋知道㗎啦,得啦 OK 啦」、「知道我哋處理緊」等等。
據辯方盤問時引述警員匯報,10 時 52 分有 3 名軍裝警到站,當時發現已約 100 白衫人「叫囂、喊打」,3 人求援後撤退。據早前庭上證供,快速反應部隊約 11 時獲指示前往元朗站,約於 15 分鐘後到達。案件周五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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