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周五(21 日)裁決,鄒幸彤 Patreon 前一天發文稱,懲教署自開審改變押送方式,不再單純鎖手銬,「還會加上腳銬、腰鏈、腳鏈」,並由懲教員用鐵鏈牽着走,也換上特製手銬令雙肩或雙手承受痛楚,她捧着文件時手銬會「入肉」而壓痕整天都消退不了。
《法庭線》向懲教署查詢鄒說的情況、考慮甚麼因素為囚犯加上腳銬等,署方回覆指「極為重視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而不論身分,「一直致力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及安排」。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案周五(21 日)裁決,鄒幸彤 Patreon 前一天發文稱,懲教署自開審改變押送方式,不再單純鎖手銬,「還會加上腳銬、腰鏈、腳鏈」,並由懲教員用鐵鏈牽着走,也換上特製手銬令雙肩或雙手承受痛楚,她捧着文件時手銬會「入肉」而壓痕整天都消退不了。
《法庭線》向懲教署查詢鄒說的情況、考慮甚麼因素為囚犯加上腳銬等,署方回覆指「極為重視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而不論身分,「一直致力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及安排」。
原訟庭 3 名法官在判詞詳列李卓人、鄒幸彤的庭上證供,並逐一反駁,指兩人對憲法的供詞是刻意迴避、曲解,掩飾「結束一黨專政」的違憲本質,亦認為「五大綱領環環相扣」的說法無助辯護,因即使想建立「民主中國」,法庭仍需檢視意圖及手段合法性。
就李卓人供稱對中共沒有敵意,判詞反駁指李的敵意「是客觀事實」,而鄒幸彤更是懷有「極強的敵意」,指她對「結束一黨專政」的理解比李更為激進。判詞又指,鄒自少隨母參加六四晚會,認為她是「活生生例子」顯示支聯會言論和活動可能帶來的影響。
辯方審訊時提出法律爭議,指中國憲法在港僅有限度適用,亦質疑違憲不能構成顛覆罪「非法手段」。3 名原訟庭法官在判詞駁回辯方的主張,並裁定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其確立的「中共領導」,是根本制度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這一點在港適用。
判詞指,按憲法規定「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而違憲可以構成「非法手段」。對於鄒幸彤指中共執政不合法,判詞指「完全拒絕」說法,亦不認同現行政制與法治存矛盾,因憲法規定實行依法治國,「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五(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被裁定罪成,至周五早上,輪候旁聽人士逾百人。
鄒幸彤媽媽散庭後稱,「希望環境健康啲,乜嘢顏色嘅花草都可以綻放」。李卓人妻子鄧燕娥離開時眼眨淚光,指對裁決感到憤怒,「因為我覺得佢(李卓人)係冇罪嘅,所以喺咁嘅情況下判佢有罪,係好唔公平」。
旁聽者中,有多名前支聯會常委的身影。有常委表示,對李卓人及鄒幸彤的供詞感受深刻,另有常委稱,相信過去曾參與燭光晚會的市民,心中會知如何落墨。
支聯會案判詞速讀 官裁定「結束一黨專政」是結束中共領導 3人對中共懷敵意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周五(21 日)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兩人聞判時平靜。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與黎婉姫在判詞指,不信納李、鄒的證供,又裁定按照《中國憲法》的規定,「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判詞又指,控方已毫無合理疑點地證明,「結束一黨專政」是結束中共領導地位,而李、鄒與何俊仁一直「對中共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蓄意將發生在 30 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挑起敵意,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共的信心。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五(21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頒布裁決,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被裁定罪成,兩人聞判時平靜。判詞指,不接納李、鄒有關「結束一黨專政」並非要結束中共領導地位的供詞。法官李運騰押後至下周五(28 日)早上處理求情。
司法機構早前公布,將派發 553 張公眾人士旁聽籌,當中 65 張可進入正庭;傳媒則有 76 張旁聽籌,36 張可進入正庭。
判詞速讀:官裁定「結束一黨專政」是結束中共領導 3人對中共懷敵意
裁決前:高院8.21裁決 李卓人、鄒幸彤已還押近1800天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李卓人、鄒幸彤擬不認罪,案件將於 2026 年 1 月 22 日開審;何俊仁則擬認罪。案件圍繞支聯會在 1989 年成立至 2021 年解散,逾 30 年間沿用的「五大綱領」涉否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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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6.8.20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二(19 日)踏入第 24 天審訊,鄒幸彤在結案指「結束一黨專政」原本是對法治的訴求,卻被當成違憲主張,本案的檢控顛倒是非,「說出真相變咗煽動仇恨,尋求公義變咗利用苦難,問責限權變咗違反憲法,還政於民變咗顛覆國家」。
鄒並引南韓光州民主化運動,指與六四相似,而國家民主轉型後,最高法院不接納前總統全斗煥的辯解,並指出無論憲法經歷多少次修改,仍然是以人民、自由、民主等作根本秩序;鄒稱,希望法庭作正確選擇,「喺價值被重塑嘅年代,守住返法律嘅尊嚴同埋底線」。
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狀林芷瑩陳詞指,控方在證據上至少要提出被告做了甚麼具體行為,但「我聽咗咁耐都聽唔到」。各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預計 7 月中至 7 月底裁決。
Day23|控方結案:結束與推翻同義 沈士文:非同義、指控憑空捏造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18 日)踏入第 23 天審訊,控方及李卓人一方完成結案陳詞。主控黎嘉誼指,支聯會綱領「結束一黨專政」中的「結束」與「推翻」同義,並引詞典指「推翻」意指徹底否定,另又反駁辯方,指人民亦可違憲,而控罪要證「雙重意圖」對人權已有保障。
李一方亦引詞典指「結束」不等於「推翻」,而控方案情的「致命傷」是未能提出支聯會鼓吹甚麼行動;控方亦未能證「結束一黨專政」等同推翻、破壞政權,「其實嗰 6 個字,無一個字有佢哋所講嘅意思,(指控)係憑空捏造」。案件周二續,由鄒幸彤及支聯會一方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