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外科專科醫生謝得言,被指 2024 年 1 月,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他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窺淫罪」,官押後至 1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以 1 萬元擔保外出。
案情指,被告授課時被學生目擊偷拍裙底,事主查看被告的手機,找到一段拍攝她裙底的片段。被告被捕後拒絕提供手機密碼,但閉路電視拍到他趁事主挨前,拿手機伸前,朝向事主的裙子後方。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外科專科醫生謝得言,被指 2024 年 1 月,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他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窺淫罪」,官押後至 1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以 1 萬元擔保外出。
案情指,被告授課時被學生目擊偷拍裙底,事主查看被告的手機,找到一段拍攝她裙底的片段。被告被捕後拒絕提供手機密碼,但閉路電視拍到他趁事主挨前,拿手機伸前,朝向事主的裙子後方。
「DR 醫學美容集團」2012 年發生致命美容事故,3 名接受「CIK」療程的女顧客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 1 死 2 傷殘。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女醫生麥允齡,在高院原訟庭被裁定誤殺罪成。
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陳冠忠已從醫務化驗師註冊名冊中除名。公告指,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於 2023 年 12 月 11 日研訊,信納陳在他身為名冊下的註冊醫務化驗師,於 2017 年被裁定誤殺罪成,2021 年上訴後法庭維持原判,遂於研訊後同日命令他除名。
翻查資料,周向榮已於 2023 年 2 月,經醫委會聆訊後被從醫生名冊永久除名;麥允齡則在 2022 年經研訊後,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為期 5 年。
32 歲男婦產科專科醫生,涉於今年 3 月,與其護士男友在酒店房間及油麻地街頭管有冰毒等危險藥物,兩人早前認藏毒等 6 罪,護士被判罰款,醫生周五(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0 個月。
辯方形容,被告的成長在「世俗眼光嚟講相當唔錯」,指他於醫學院畢業後在公立醫院工作,獲專業資格,惟「好唔好彩採取錯嘅方式」解壓 ;又指他已還押 8 周,「一個咁好成長背景,有份受到人哋尊崇嘅職業,對佢嚟講已經係好大嘅教訓」,望法庭判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
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有正面良好品格,對社會有相當大貢獻,惟他管有的冰毒數量不少,若法庭格外開恩,偏離更高法院原則判刑,「給予被告人一個假希望,相信必定會被覆核」。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其後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一(21 日)被高院原訟庭法官姚勳智駁回。
官拒納二人的招認是受警員誤導、不是出於自願,又指從閉路電視所見,交易過程顯示二人清楚知悉貨物有否被掃瞄,「有默契地共同行事進行盜竊」。此外,二人所盜竊的 9 項物品,單是未付款、值 898 元的海膽,便高於二人已付款的貨物,「港幣 600 餘元的總付款,又怎能足夠付清呢,更莫說其他未付款的貨物總值也不少」,遂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維持原判。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原告醫生早前要求傳召警務處長蕭澤頤及另兩名警員作供,遭高院聆案官拒絕,其後他不服決定提出上訴,同樣被拒。
原告不服決定,再申請上訴許可,法官歐陽桂如周一(7 日)頒下判詞指,原告提出的 4 個理由,包括指法庭沒適當處理警務處長一方虛假陳述的問題、訟費計算出錯等,均沒有可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並下令原告向被告方支付 2.97 萬元訟費。
一名註冊醫生承認在 2019 年 9 月在金鐘干犯暴動罪,被判囚 4 年。他於今年 8 月接受醫委會研訊小組研訊。醫委會周五(27 日)憲刊公布決定,指該醫生承認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裁定他違反《醫生註冊條例》罪成,頒令他除牌 9 個月,暫緩執行 36 個月。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原告醫生早前要求傳召警務處長蕭澤頤及另兩名警員作供,遭高院聆案官拒絕,他不服決定提出上訴。
案件周四(4 日)在高院處理,法官歐陽桂如聽罷雙方陳詞,押後 7 月底前頒下裁決。原告質疑警方是發射催淚彈的一方,不可能經過 3 年調查,總結不知道是那名警員發射催淚彈,要求蕭澤頤身為警隊之首,親自解釋調查結果;警務處一方則重申警方「根本不可能找出」發射涉案催淚彈的人,亦可能是其他人趁亂撿起催淚彈投擲,認為蕭的證供與案無關。
2016 年,43 歲的鄧桂思因不適求診聯合醫院,被確診腎病,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鄧其後出現急性肝病須換肝,其長女曾提出捐肝,但因未成年被拒;之後有好心人願捐肝,但鄧的肝功能仍轉差,須再接受屍肝捐贈。經歷兩度換肝,鄧延至同年 8 月不治,遺下丈夫及兩名女兒。
醫管局事後調查事件,解釋兩名涉事醫生在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致鄧乙肝復發,而開漏藥因「警覺度不足」;兩醫生除就此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外,警方亦曾進行刑事調查,兩人於 2023 年一度被控誤殺,之後獲撤控。鄧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但因需要等待刑事程序完結,死因庭最後在 2024 年 4 月,即事發近 8 年後正式召開研訊。
經過 13 日研訊,陪審團終裁定鄧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不獲處方抗病毒藥物,致乙肝發作,屬「死於不幸」。由醫療事故發生,至死因庭得出裁決,《法庭線》整理事發經過、後續、以至研訊的過程和結果。於本文,我們先重溫由 2016 年鄧桂思求診聯合醫院,至 2024 年死因研訊召開,這 8 年來發生過的事件。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一),另兩篇: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