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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2020六四|認旺角非法集結 55 歲漢判囚7月 另一人押後3.30判刑
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絕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兩名 55 歲男子被指參與非法集結,早前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周一(13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林偉權指,本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的嚴重性,考慮到首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判囚 7 個月。另一被告沒有法律代表,法官聽取其陳詞後,押後至 3 月 30 日判刑,期間批准他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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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衝突|19人被指助人逃出理大 4人開審前認暴動 准保釋2.3續審

11.18理大衝突|19人被指助人逃出理大 4人開審前認暴動 准保釋2.3續審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 人被指協助他人逃出理大,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四(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其中 4 名被加控暴動罪的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 1 人承認危險駕駛罪。

控方指需時整理承認案情,法官王詩麗遂押後案件至周五( 3 日)續審,屆時將讀出認罪被告的承認案情,期間所有被告續准保釋。另有被告承認危險駕駛罪,案情指被告未有按警員指示停車,並嘗試倒車逃走,警員在「感生命受威脅」下拔槍警告,最終被告撞車後始停下,被警員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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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衝突|18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5人開審前認罪 3.13求情及判刑

2019.11.18 理大衝突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其中 18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5 人周一(30 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前承認控罪。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3 月 13 日求情及判刑,餘下 13 人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爲,包括繼續集結拒絕散去、用鐳射筆照射警方、築起陣地、向警方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引致車道上多處着火,令彌敦道行車道上火光熊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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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學生被指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開審前認罪保釋候判

18歲學生被指秀茂坪藏噴漆 事隔逾兩年半被控  開審前認罪保釋候判
一名現年 18 歲學生,被指於 2019 年 12 月,在秀茂坪順利商場行人天橋外藏有 2 罐噴漆,以摧毀商場一幅牆,事隔逾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原定周四( 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改為認罪。

被告在警戒下承認案發當晚,在商場行人天橋噴上「五一」、「光時」等政治口號。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絕非處心積慮、十惡不赦,現就讀浸大社會科學副學士,努力進修、冀成為社工,又指被告願意賠償 3,000 元清潔費。

暫委裁判官黎匡晉押後案件至 2 月 21 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促被告「好好配合感化官」,但警告仍有機會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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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3男認暴動罪判囚15至18個月及教導所 官:可說是被告的幸運

理大「突圍」|3男認暴動罪判囚 15 至 18 個月及教導所 官:可說是被告的幸運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7 人的案件,當中 3 人在審訊前認罪,周三(1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5 至 18 個月,以及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指,理大衝突由 11 月 11 日開始,被告絕非「空降」科學館,又指根據常理可推論被告在 11 月 18 日前已身處理大範圍。不過,法官指 3 人與控方作認罪協商,涉及理大校園內的暴動罪存檔法庭,因此判刑應以科學館約 8 分鐘衝突、「短暫的暴動時刻」為基礎。法官又指,控方接受認罪協商,「可說是被告的幸運」,希望他們痛定思痛,「不會被激進政治思想沖昏腦子」。

其中一名被告案發後一度離港,2022 年回港後被檢控。法官指,被告決定回港面對控罪是正確決定,又指即使被告要面對數年監禁,「總比終身流亡好得多」,最終從輕發落,判他入教導所。被告聞判一度露出驚訝模樣,其後展露笑容,有坐在旁聽席的親友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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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5 人開審前改認暴動 官押後周五判刑 待同案被告裁決一併處理

9.29 金鐘|5 人開審前改認暴動 官押後周五判刑 待同案被告裁決一併處理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5 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原定周一(9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本周五再判,待同案 4 名被告本周二裁決後一併處理,期間 5 人繼續還押。

其中一名認罪被告,朱廣華為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還押前 3 至 4 日與隊友辦告別演唱會,其數名隊友是日亦有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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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開審前認暴動 5 人判囚 2 年半 至 3 年 1 人判入教導所 官:推手瀟灑旁觀享受紅利

9.29 金鐘|開審前改認暴動 5 人判囚 30 至 36 月 1 人判入教導所 官:推手瀟灑旁觀享受紅利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共 6 人開審前改認暴動罪,周五(2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當中 1 人判囚 2 年半,另名 4 人判囚 3 年,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本案可說是社會悲劇,不單對 6 名被告如是,對其家人也是一場徹徹底底的教訓,相反「那些在『藍天白雲,自由自在』的推手,卻可瀟灑地旁觀被捕者和其家人的悲涼,享受外邊世界的政治紅利,和外邊世界的『支持和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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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9 人認暴動求情 醫生指曾請纓抗疫 男子稱受警襲望減刑遭官質疑

9.29 金鐘|9 人認暴動求情 醫生指曾請纓抗疫 男子稱受警襲望減刑遭官質疑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案,原先有 11 人擬不認罪,今年 10 月中開審當日有 9 人包括醫生、測量師改認罪,他們還押至周五(25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暫訂 3 月 25 日(周六)判刑。

辯方求情指,任職醫生的被告在疫情期間請纓抗疫,曾連續工作 24 小時,獲上司、下屬、病人等親撰求情信,部分人更有到庭旁聽支持他。

另一被告報稱受警不合理武力對待,辯方求情望法庭考慮列入量刑因素,遭暫委法官鄭紀航質疑,當時「有幾個黑色人、黑衣人,打警察、搶犯,情況危急喎」。辯方回應指,「走緊就可以咁打?」又指被告不該參與暴動,「不過佢更不應該喺手無縛擊(雞)之力下受到咁樣嘅武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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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29 歲女技術員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 3 年 5 個月

9.29 金鐘|29 歲女技術員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 3 年 5 個月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涉 8 人案件有 6 人認罪,其中 4 人包括案發時 29 歲的女技術員於開審前改認罪,她周五(2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5 個月,另面對的襲警罪早前獲存檔法庭。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暴動針對代表政府的政府總部,參與人數過百、為時 30 分鐘,示威者又設傘陣、堵路及擲汽油彈,規模絕對不小,當中更有人戴口罩或面罩,明顯為掩飾身分,遂以判囚 4 年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沒案底,犯案屬一念之差,最終判囚 3 年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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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屯門|5 人被指破壞兆康站 2 人開審前認暴動 還押候判

10.7 屯門|5 人被指破壞兆康站 2 人開審前認暴動 還押候判
2019 年 10 月 7 日,有網民發起反對《禁蒙面法》示威,多區發生衝突,其中 5 名男女被指破壞屯門兆康輕鐵站,並攜有鐵棍及噴漆等物品。他們早前曾「踢保」,事隔逾一年被控暴動等罪。案件周一(1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2 人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當晚逾百人破壞兆康站內的設施,港鐵總維修費用逾 800萬元。有認罪被告於案發時手持鐵棍,警誡下承認破壞西鐵站,對此道歉和表示後悔。控方指,本案雖然沒證據能辨認兩人曾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兩人的裝束、裝備、以及被捕位置等,可見他們事發時身處暴動現場並參與暴動。

案件周二續審。兩名認罪被告須還押,另 3 人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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