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

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周一(7 日)表示,律政司司長決定就判決提出上訴,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

發言人表示,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不是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故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法庭又指,禁制令的執行程序,可能會與《香港國安法》檢控程序有衝突,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並請求上訴法庭考慮頒布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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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3-2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3-29

律政司申《願榮光》禁令 高院駁回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周五(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指,律政司的申請有正當目的,但現時《國安法》的刑罰可達到終身監禁,遠比藐視法庭刑罰嚴厲,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對根深蒂固的違法者而言,亦不太可能被額外的禁令阻嚇。 法官又指,考慮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但若非禁制令與《國安法》等法律有衝突, 即使會產生「寒蟬效應」,基於國家安全都應批出禁制令。 南丫海難難屬得直 上訴庭下令開死因研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兩名死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未完全釐清,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2022 年 11 月被高院駁回,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三(26 日)裁定難屬得直,下令就兩名遇難者召開死因研訊。 原審法官高浩文早前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駁回難屬的申請。但上訴庭認為,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too restrictive ),裁斷有錯。判詞又指,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包括「南丫四號」圍板高度不達標、「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等,都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 上訴庭最後指,雖然死因研訊「遺憾地姍姍來遲」,但希望對家屬而言,可令事件告一段落(closure to all of them)。有遇離者家屬指,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 哥球會司法覆核高球場環評報告 獲批許可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入稟狀指,公眾參與是環境評估的重要一環,惟環保署沒有就土木工程署所補交的資料,向公眾諮詢意見,認為環保署越權或程序不公。球會另聘請專家分析補充資料,發現資料計少飛蛾和蝙蝠的數量、品種等,惟意見不獲環保署考慮。球會形容環評報告數據有誤、不科學、不符《環評條例》要求,「嚴重損害香港環評制度的信譽」。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二(25 日)頒下書面判詞,批准哥球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待案件進行聆訊。聆訊暫定於 8 月中進行,待訴訟各方確實日期。 47人案 何桂藍完成主問作供 何桂藍本周完成主問下作供,她解釋其參選宣言,指很多港人幻想能維持現狀,但認為不會因想留住「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 何又稱,形容中共是極權是「學界共識」,其後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她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稱「攬炒」是絕望,指說法「抹殺咗 2019(運動)嘅創造性」。 就岑敖暉、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何又稱,認為《國安法》「架空」《基本法》。何否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又稱法庭不應接受 大陸邏輯,否則「係攬炒緊普通法」。何周五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男子認發「台灣是獨立國家」等帖煽動被判囚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2023 年 6 月被指在社交媒體上,發布 20 則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其後一直還押至今。他周三(26 日)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 Read more

律政司申《願榮光》禁令被駁回 官:沒真正功用 《國安法》刑罰遠比藐視法庭嚴厲

律政司申《願榮光》禁令案 高院拒批臨時禁制令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周五(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指,律政司的申請有正當目的,但現時《國安法》的刑罰可達到終身監禁,遠比藐視法庭刑罰嚴厲,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對根深蒂固的違法者而言,亦不太可能被額外的禁令阻嚇。

法官又指,考慮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但若非禁制令與《國安法》等法律有衝突, 即使會產生「寒蟬效應」,基於國家安全都應批出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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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願榮光》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政治迫害」

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願榮光》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政治迫害」
曾經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在港鐵旺角東站、大圍站和中環拉二胡,涉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7 項傳票控罪,案件周五(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傳警司陳榮解釋《願榮光》具煽動性,陳指示威者經常在唱歌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經驗顯示當歌曲出現、「佢哋(示威者)係會激進咗」。舉報被告拉奏二胡的途人則指,「啲暴徒經常性播呢隻歌」,認為樂曲「滋擾」、「感覺不良」,逐拍片報警。

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親自盤問證人。他同意自己當時無許可證演奏音樂,但強調街頭藝術受《國際公約》保障,又質疑當局「用這麼多的警力對待一個香港伯伯」,實際上為「政治迫害」,案件 7 月 24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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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下周五裁決 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

《願榮光》禁令案|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 7.28裁決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周五(2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臨時禁制令申請。律政司一方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中,《願榮光》可引發煽動分裂國家的情緒,認為傳播歌曲構成國安風險,強調非針對合法新聞工作。

以獨立身分提供協助的「法庭之友」代表則指,法庭要考慮,禁制令所帶來的寒蟬效應及不確定性,又指港府越禁制《願榮光》,或觸發越多人犯禁,形容是「欲蓋彌彰」。法官陳健強聽畢陳詞,押後至下周五(28 日)頒下裁決。

至於早前表明有意提出抗辯、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據了解,她早前以個人身分向登記處存檔文件被拒。鄒其後透過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梁麗幗提出抗辯,亦遭律政司反對。法官陳健強日前書面通知鄒幸彤一方,指鄒沒犯下禁制令下所指的 4 項行為,故「沒有資格(no standing)」介入案件。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指,由於案件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律政司不會對案件細節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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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不知歌曲含義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囚3月 官拒信被告不知歌曲含義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還押至周四(20 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 3 個月,為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批評,被告曾在 2019 年為政黨工作,亦有參與示威集會,卻聲稱不知道《願榮光》背後含義,說法欠說服力,同時看不到有真正悔意。裁判官強調,不論被告配上甚麼歌曲,單是消除國歌聲音已具悔辱性,除不尊重獲獎運動員外,亦誘使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從而令更多人作出相似侮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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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 故不介入案件

《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案件排期本周五(21 日)審理。早前表明考慮介入案件的香港記者協會,周二(18 日)發聲明,指律政司接納記協建議,同意若禁制令獲批,會加入新聞工作豁免條款,豁免記者在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記協歡迎修訂,認為此舉將明確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故周五不會另作申請。

另外,案件上月進行「法庭指示」聆訊時,由高院法官陳嘉信處理,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周五的聆訊將由法官陳健強處理。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發,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案件的法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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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還押7.20判刑

男子涉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願榮光》 侮辱國歌罪成還押7.20判刑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周三(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歌罪成,還押至 7 月 20 日判刑,是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罪」案件。

裁判官屈麗雯表示,被告在片中未有刪去旁白及掌聲,反映他是刻意及主動挑選片中國歌部份來修改,不會是出於無知,行為有損國家象徵及標誌。而影片有超過 10 萬點擊率及數百個留言,可見侮辱的延續性強。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將國歌滅聲,未有加入粗言穢語,侮辱程度偏低,又指影片並非於 2019 年社會運動期間發布,對公眾影響程度不大,希望法庭考慮判處長時間緩刑,或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則明言判監機會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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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立場》案完成結案陳詞 官押至 10.4 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至今歷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本周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 控方援引多宗舊案例,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又指何桂藍及潛逃海外人士的行為有損國安,「根本唔應該關注」,而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媒對政府不利的意見容易令大眾誤會。 辯方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指他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又指《立場》是在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社會有人情緒不穩,不能「入我哋數」,「我哋係咪要做埋心理醫生,要心智未成熟嘅人唔好睇?你話要用咁低水平入罪嘅話,傳媒真係唔使做㗎啦」。 47 人案 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本周完成共 4 天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彭供稱,2017 年成立「香港青年創業聯盟」,推廣粵港澳大灣區創業資訊,初選期間曾「俾人笑我係大灣棋」,而他在不同場合用「選舉語言」以爭取選民認同,包括在論壇稱「敵人是共產黨」,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 彭又解釋,就算事前有細看〈墨落無悔〉聲明,「我要好坦白同法庭講,我都會簽,因為依一份係鬥黃嘅書嚟嘅」。彭又稱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 《願榮光》禁令案 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律政司早前指,在限期前收到一名市民擬提出抗辯。據了解,該人為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七一立會暴動案 官拒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被告適宜審訊。辯方周二(27 日)申請分拆案件,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法官周三(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定不接納分案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控方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作供,陳供稱案發當日在主席梁君彥同意下,首度發出「紅色警示」,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人士」都應撤離,而保安員亦曾指示在場人士離開。立會助理秘書長韓律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紅色警示」屬勸喻,無法阻止議員留在立法會內,而保安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容許使用者進出大樓。 岑子杰同性海外婚姻上訴 終院擇日頒判詞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終審法院本周審理岑一方的終極上訴。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上訴方認為,若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會向社會大眾傳遞錯誤訊息,令人認為同性婚姻比不上異性婚姻。上訴方強調,異性與同性伴侶關係本質平等,沒有分別,伴侶間均可以互相愛護、互相依賴。上訴方提出三項爭議,質疑現時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及《基本法》下規定的平等權利。 其他焦點新聞:

《願榮光》禁令案|據悉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高院7.21處理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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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律政司早前指,在限期前收到一名市民擬提出抗辯。據了解,該人為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按法庭早前命令,提出反對後,鄒一方須於 7 日內將書面反對理由,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高院原訟庭將於 7 月 21 日處理律政司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律政司上周覆:接獲一市民擬提抗辯 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院早前下令,如反對臨時禁制令,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提交指明的個人資料、接受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文件後的 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律政司上周三(21 日)回覆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鄒幸彤提反對正就支聯會案還押 據悉,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按法庭命令,鄒一方須於收悉案件相關文件後的 7 天內,將書面反對理由,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鄒正因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政權案還押,該案 4 名被告 2022 年 9 月先後交付高院,目前未有審期。鄒另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2023 年 3 月被裁定罪成,判囚 4.5 個月。法庭原批准她就此案保釋等候上訴,她指保釋條件包括禁止受訪,認為有礙表達自由,拒絕接受。 鄒另涉 2021 年六四煽惑集結一案,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 6 月獲終審法院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排期於 2023 年 11 月 22 日審理。 記協早前指考慮申請介入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上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HCA8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