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16 人不認罪。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將於本周四(30 日)在高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裁決焦點落在 16 人是否罪名成立;而若果有人罪成,在顛覆罪的三級罰則下,法官對被告參與程度的裁斷,或將影響量刑。此外,政府去年修例後,律政司在由指定法官審理的原訟庭國安案,可緊接無罪裁決後即時提出擬上訴,由法官處理無罪被告的還押或保釋。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背景見內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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