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18 歲男子被指在旺角機舖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7 月 15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期間被告以 2,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12 月,18 歲男子被指在旺角機舖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7 月 15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期間被告以 2,000 元保釋。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李志豪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一名男被告的鄰居供稱,他們居住在近樹林的村屋,不時受猴子及野豬滋擾,曾目睹被告用鐳射筆驅趕動物,又指「我手袋都有鐳射筆」。案件下周一(13 日)結案陳詞。
33 歲運輸工被指 2022 年 2 月冒認內地官員,致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示他轉帳 50 萬港元到指定戶口換取職位。警方調查後,控告運輸工兩項洗黑錢罪,涉款 78 萬元。 案件周五(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被告早前違反擔保條件,被撤銷保釋,周五再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被告放棄 8 日保釋覆核權,還押候訊。
政府規定去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事隔 5 個月,5 人被正式落案檢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案件周五( 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8 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控方指,料下次提堂會準備好答辯。各被告繼續准許保釋,當中兩人獲更改赴警署報到時間。
去年 2 月,警方拘捕兩名男子,指他們在粉嶺榮福中心藏爆炸品或槍械,二人被控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槍械等罪,案件周四( 9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42 歲黃姓程式設計師擬認管有爆炸品,62 歲張姓裝修工人則擬否認全部控罪。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法官高勁修排期明年 1 月 13 日聽取黃的正式答辯,同年 8 月 14 日審理張的案件,預計審期 7 日。控方一度反對法庭先行處理黃的判刑,被法官質疑原因,案件最終分拆處理。
2017 年,46 歲菲傭疑經常工作至深夜及遭女僱主虐待,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周四( 9 日)踏入第二日死因研訊。「大眾通女傭中心」老闆李偉康供稱,死者曾投訴工作辛苦,「成日唔開心」,請辭後曾遭僱主責罵。李在庭上一度激動,指「我今日上庭受嘅委屈係好大⋯當咗我係僱主,話我害死個工人」。他又指現行制度未能完全處理勞資糾紛,「由得外傭自生自滅」,希望政府設立特定部門,處理相關問題。案件周五續審,將傳召救護員及法醫。
2021 年 8 月,懲教署男職員於中環環球大廈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途人當場揭發,他被控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經審訊後周四(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裁決時指,雖然被告手機未有發現任何裙底照片或影片,但被告有機會刪去該些內容,或是未能成功拍攝裙底,強調沒有不雅照片不代表沒有犯案。 案件押後至 6 月 23 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2019 年底,案發時18 歲鄺姓男學生被指在觀塘「時昌迷你倉」內,管有多種化學品,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趁區議員助理等二人探訪時,商量刪除其 Google 或社交帳號資料,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們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四( 9 日)在區域法院第二日審訊。 開案陳詞指,三人在壁屋會面期間,男學生曾叫另外兩人「幫我 del 哂啲 Google Chrome 瀏覽紀錄呀」、又指「我有個 friend…都係整炸彈嘅…」,對話被懲教錄音系統錄下。 另外,男生在警誡下指,自己為興趣儲存化學品,並於魔術店購買火棉練習魔術。魔術店店主作供時確認,男生曾光顧買啤牌,但否認出售火棉給他。
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不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有警員發射胡椒噴霧驅趕堵路行動。 事後 3 男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 55 歲無業被告周四(9 日)在沒律師代表下,指擬否認非法集結及抗拒警員兩罪,屆時將自辯。法官高勁修訂定他連同擬否認控罪的首被告,押後 11 月 22 日開審,並於 9 月 21 日作審前覆核。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27 名職員被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其中 10 人周四(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其中一名資深幼兒工作員認罪。 控方案情指,她曾將一名 2 歲男童的頭大力撞牆,又捉男童的頭髮並扯其頭部。辯方求情指,被告欲制止該男童傷害另一兒童才犯案,「並非蓄意傷害」,又指被告有悔意,願向男童道歉及賠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先索取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以及背景報告,並押後案件至 6 月 22 日判刑,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其餘 9 被告分別於 7 月及 8 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