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五(8 日)在區院展開第八日審訊。
控方舉證完畢,區院法官姚勳智裁定 4 被告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將展開辯方案情。辯方透露,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將會作供,其餘 3 被告則不會作供。案件下周二續審。
Day7|辯方質疑總懲教主任為保烏紗 將郭紹輝「擺上枱」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五(8 日)在區院展開第八日審訊。
控方舉證完畢,區院法官姚勳智裁定 4 被告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將展開辯方案情。辯方透露,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將會作供,其餘 3 被告則不會作供。案件下周二續審。
Day7|辯方質疑總懲教主任為保烏紗 將郭紹輝「擺上枱」
34 歲男警涉去年 2 月在將軍澳一單位內,同日三度襲擊妻子,被起訴普通襲擊。案件周五( 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透露收到辯方要求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需時考慮,控辯申請押後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押後至 7 月 3 日再訊,續准被告以原有條件包括 5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等。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指,被告隸屬行動組,現已停職。
法律101|甚麼是「襲擊」?
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七日審訊。
辯方指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曾向上級報告事主遇襲,觸發署理總懲教主任陳顯榮展開內部調查,質疑陳原打算「冚咗成件事」,直至事主報警,陳就將郭「擺上枱」,「諗住犧牲佢就算,最緊要你嘅烏紗保住,無人發覺你嘅失職」。陳顯榮在庭上一概否認。
Day6|一級助理郭紹輝口供:見譚力翀帶事主等人離開 不清楚目的
筲箕灣延齡大廈 16 樓 59 歲住戶,被指多次在天井「掟屎」,並損毀加裝的閉路電視鏡頭。她周四(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拋擲糞便或其他髒物」及刑事損壞兩罪受審。
15 樓住戶供稱,大廈發通告提醒勿高空擲物後,其單位冷氣機位開始被「掟屎掟尿」。她指獲法團同意後,在走廊安裝對向天井的鏡頭,某天聽到巨響後發現鏡頭墜毀,住所門外的鏡頭則拍到被告出沒。她另於廁所窗外設置鏡頭,拍到 10 次疑似「掟屎」畫面。辯方質疑她沒驗證是否尿糞,臭味或來自天并。事主否認,稱警察視察後亦覺得是糞便,並指「唔同㗎喎啲味道。」
50 歲男子被指 2019 年在寶林邨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後藏屍床下。他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男子提出上訴,主要爭議原審法官陳仲衡就其兩個辯護理由,即激怒和減責神志失常,對陪審團的指引不足。
上訴庭周四(7 日)指男子部分理據成立,撤銷定罪,將案發還重審。判詞指陳仲衡的指引或令陪審團得出印象,是被告的個人特徵不涵吸食冰毒致較高暴力傾向;又指陳沒帶出有吸毒習慣的被告,即使他不是無時無刻地喝酒或吸毒,「減責神志失常」辯護都有機會適用。
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三(6 日)在區院展開第六日審訊。
庭上播出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的錄影會面,他稱部分在囚者「幾年無人探,係孤兒仔」,遂批准互丟爽身粉「玩遊戲」,下屬譚力翀帶事主與「B 仔」離開,郭不知目的,亦因專注清潔不知活動室外面發生何事,亦聽不到任何特別聲音,「入面 50 幾個人,本身傾計都好嘈」。
Day5|辯方質疑高級懲教主任朱英泰曾涉造假 朱否認庭上作故仔
21 歲補習老師涉在上門補習期間,多次要求一名 7 歲男童替其口交、吞精,在警誡下聲稱是「訓練」。兒子告訴母親,惟她未即時報警,父母其後暗中設置閉路電視,最終揭發歷時約 4 個月的性侵事件。被告周三(6 日)認罪,還押至 5 月 20 日判刑。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 3 項猥褻兒童案底。辯方求情稱,案發時使用口罩遮蓋男童雙眼,某程度上可減低對他的影響,法官質疑其說法。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兩居民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期間,周一(4 日)再度向區域法院申請暫緩執行收樓。
法官陳錦泉撤銷兩人的申請,重申已書面駁回兩人的上訴許可,望兩人明白法庭須依法律行事。官又指,今次不頒訟費命令,但兩人「濫用」法庭程序,如再提出申請暫緩,基於原則,他會判處兩人需繳付更高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