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周四(23 日)舉行周年大會,同時處理執委會換屆選舉。資深大律師毛樂禮當選新一屆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及薛日華則一同當選副主席,3 人均在沒有競爭下自動當選。許為前副刑事檢控專員,2019 年離開律政司。
毛在選舉後回應傳媒指,了解現時終審法院海外法官的人數較以往少,但認為不會影響終院工作,稱公會對委任新海外法官感樂觀。毛又指,在國家安全法律下,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當局行使權力時越要小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律師公會周四(23 日)舉行周年大會,同時處理執委會換屆選舉。資深大律師毛樂禮當選新一屆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及薛日華則一同當選副主席,3 人均在沒有競爭下自動當選。許為前副刑事檢控專員,2019 年離開律政司。
毛在選舉後回應傳媒指,了解現時終審法院海外法官的人數較以往少,但認為不會影響終院工作,稱公會對委任新海外法官感樂觀。毛又指,在國家安全法律下,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當局行使權力時越要小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4 日審訊,黎第 32 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與助手 Mark Simon 通訊,問黎對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看法。黎稱對《法案》不感興趣,認為只是學術討論,無實際作用,通過後往往無人跟進。法官指,美國後來實施制裁,顯示法案獲跟進?黎回應指「我錯了」,並在控方追問下承認支持及希望《法案》通過。
另外,法官關注 Mark Simon 與美國政界的聯繫。黎指,Mark Simon 與美國政府關係並不密切,他只是認識前官員。法官質疑,黎作為僱主,為何不關心 Mark Simon 怎能獲邀出席美國國安委會議,黎稱認為這並非大事,他不清楚亦沒過問。案件周五(24 日)續審。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已判囚,餘下 3 人吳偉德、王浩昇及鄭文傑亦認罪,周四(23日)在區院被判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事發至今,共 12 名白衣人暴動等罪成被判囚(見內文表)。
法官謝沈智慧稱,「無可爭議的是本案早有預謀、早有計劃」,指暴動者帶備「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標語牌,持鐵通、藤條到元朗站,本案有多人受傷,地上血跡斑斑,傷者的傷勢比案情所述更嚴重,裁斷白衣人作出「無分別襲擊」。
官拒納吳、王一時衝動,提到吳手持繫有紅旗的藤條、戴上手套,王則往南邊圍集合、取藤條,是明知有預謀仍參與暴動。官亦拒納 3 人的角色次要,指雖然他們 「均參與該暴動最嚴重及最暴力的部分」,就暴動罪以區院判刑上限 7 年為量刑起點。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3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40 天審訊,續由調查首被告何卓為的 O 記警員作供。
該警員供稱,何的其中一部手機內的 Telegram 群組,有標註「硫磺粉」粉末片段。在辯方盤問下,警員同意不曾告知何,他可不同意解鎖手機,惟稱若何不同意,當時可不簽署記事冊的聲明。
辯方亦指警員涉以武力逼使何卓為交出手機密碼、利誘他錄口供,指何見律師時有 4 警員在門外看守 15 分鐘,問警員是否怕何向律師透露被毆打?警員先後稱「因為我哋當時係一個小隊去處理…所以一齊喺出面等係好正常」、「我睇唔到有咩奇怪之處」。審訊周五續。
第 39 天審訊|警長接受盤問 否認踩首被告下體迫交出手機密碼 另稱當時沒必要性
警方 2022 年 9 月埋伏柴灣興民邨梯間,拘捕懷疑交收或提取子彈的兩男。二人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組件等合共 7 罪,押後至 2 月 7 日判刑。
案情指,首被告約 2017 年經「高登討論區」認識一名男子,對方其後移民加拿大,暫存一堆物品包括經 3D 打印的槍械組件於其家中,至 2022 年要求他把當中的子彈交予「手足」,惟他記錯日子,提早放置而曝光及被捕;次被告則為「搵快錢」充當跑腿交收,其後被捕。
辯方稱首被告有悔意,沒按指示以 3D 打印機印製槍械組件,他日若已移加的男子被捕,也願出庭頂證,現也成功助警方拘捕次被告,望可減刑 45%;次被告則稱自己只是跑腿,被首被告設局拘捕,而他較首被告更早認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4 日審訊,黎智英第 32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6 日進行盤問。
控方指,黎智英 2019 年 10 月訪美前,助手 Mark Simon 曾發訊指「我們將會大力遊說參議院和眾議院」。黎否認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關,指此行為爭取美議員支持香港、為香港發聲,形容香港因《逃犯條例》處於危機之中。
法官及控方追問,當時政府已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黎在說甚麼危機、尋求甚麼支持?黎指,當時仍有示威活動,人們仍在爭取《基本法》賦予的權利、普選權等,又指雖然政府已宣布暫緩修例,但人們並不滿意、還在示威。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供稱不關注美國《香港人權法案》遭官質疑 追問下同意支持法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3 日審訊,黎第 31 日作供。
控方指,黎於 2019 年 7 月出席保衛民主基金會對談時,主持提到「《逃犯條例》並非關於有謀殺犯逃到香港的問題」,而是為了將北京政敵送返內地,問黎為何沒即時糾正。黎否認故意誤導,指他同意謀殺案僅修例的藉口。他在法官追問下指,若只針對謀殺犯,不會有過百萬市民上街抗議。法官質疑,示威者可能如黎一樣有誤解?黎指,法官可這樣說,但他不同意。
控方又指,黎分別在不同文章,呼籲美國拒向中共和香港官員子女發學生簽證、甚至要求撤銷他們的簽證,問黎的提議是否越趨激進?黎同意,並在法官詢問下認同,撤銷簽證屬制裁一部分。案件周四(23 日)續審。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早前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7 人周三(22 日)早上在區院完成處理求情(見另稿),將於 2 月 27 日判刑。
據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刊載的求情信全文,林提及「深明過往自以為『是』的,今天已成『非』,更是罪,令我一直被囚,自由無期。對此,我無怨、無悔。只是,令教我育我的雙親傷痛,讓我愧疚。」他為雙親、妻子及兒女的豁達、堅毅、莊敬自強而驕傲,形容是莫大福分。
林引中大新亞書院校歌表達前路困乏艱險,又指領略到美國總統羅斯福名言「Nothing to fear, but fear itself.」的意思。他指自己豁然開朗,明白到仍然擁有「選擇的自由」,而透過信仰支持「定能活好每天,靜待自由團聚之日」,並引蘇軾「雪泥鴻爪」的詩句作結。
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近乎失明,並搶去事主的 1.2 萬元現金,同行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抵住目擊者的頸部。
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周三(22 日)於高院認罪,兩人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傷人 17」,續還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倉務員在被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需施行手術,康復進度良好,望法庭基於他受到額外的非法懲罰,酌量減刑。翻查資料,被告為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22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39 天審訊。
辯方指警方拘捕首被告時,涉毆打被告強迫他交出手機解鎖密碼,其中一名 O 記警長被指將被告蒙頭然後毆打,並踩着被告的下體,威嚇稱「唔講(密碼)我繼續踩」。警長接受盤問時一概否認。
警長又稱,拘捕後已將被告的手機放入防干擾信號袋,防止被用作遙控引爆炸彈,加上警方有其他方法檢驗手機,「當時冇必要性一定要被告交電話密碼」。審訊周四續。
第 38 天審訊|辯方指首被告錄影會面後留院5天 O記警員稱至今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