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何啟明首日作供 稱支持〈墨落無悔〉內容 指理解為可用「一系列權力」

47人案|何啟明首日作供 承認同意〈墨落無悔〉內容 指理解為可用「一系列權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3 日)展開第 77 天審訊。何啟明開始作供,他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他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他認為聲明所指的是「一系列權力」,包括調動議程、否決預算案等,且簽署者有選擇用否的空間。

何又指,民協關注基層民生如綜援議題,他亦不會介定自己是抗爭派。法官一度質疑,他 FB 上的〈墨〉帖文,為何用字不是「民主派溫和派聲明」?何回答聲明是希望求同存異,「佢用抗爭派所以我用返佢嘅字,溫和係做出嚟嘅,唔係自己講,民協有往績可尋。」

法官另問及,民協會議紀錄上提到「光復香港」的意思,何解釋「我係希望回復返香港以往價值,自由同埋法治。」案件周二續。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7日審訊 何啟明開始作供 解釋「光復香港」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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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77日審訊 何啟明開始作供 解釋「光復香港」意思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7日審訊 何啟明開始作供 解釋「光復香港」意思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3 日)展開第 77 日審訊。被告何啟明開始作供,他指 2013 年加入民協成為職員,2015 年入黨,翌年成為副主席,直至 2021 年 3 月。何又供稱,他於 2015 年當選深水埗區議員,與政府有良好合作關係。

何又指,民協關注基層民生如綜援議題,亦關注社會事務如要求釋放桂民海。庭上展示民協內部的會議紀錄,提及「光復香港」,何啟明解釋是 2019 年反修例運動的口號。法官問「光復」意思,何答,「我係希望回復返香港以往價值,自由同埋法治。」

上周審訊時,彭卓棋完成共 4 日作供,供稱初選期間曾「俾人笑我係大灣棋」,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彭又稱,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啟明首日作供 稱支持〈墨落無悔〉內容 指理解為可用「一系列權力」
上周報道:
47人案|彭卓棋完成作供 引葉劉淑儀曾指不認同初選違法 稱「令我放心」
47人案|第20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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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據悉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高院7.21處理律政司申請

《願榮光》禁令案|據悉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高院7.21處理律政司申請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律政司早前指,在限期前收到一名市民擬提出抗辯。據了解,該人為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按法庭早前命令,提出反對後,鄒一方須於 7 日內將書面反對理由,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高院原訟庭將於 7 月 21 日處理律政司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律政司上周覆:接獲一市民擬提抗辯 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院早前下令,如反對臨時禁制令,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提交指明的個人資料、接受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文件後的 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律政司上周三(21 日)回覆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鄒幸彤提反對正就支聯會案還押 據悉,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按法庭命令,鄒一方須於收悉案件相關文件後的 7 天內,將書面反對理由,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鄒正因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政權案還押,該案 4 名被告 2022 年 9 月先後交付高院,目前未有審期。鄒另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2023 年 3 月被裁定罪成,判囚 4.5 個月。法庭原批准她就此案保釋等候上訴,她指保釋條件包括禁止受訪,認為有礙表達自由,拒絕接受。 鄒另涉 2021 年六四煽惑集結一案,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 6 月獲終審法院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排期於 2023 年 11 月 22 日審理。 記協早前指考慮申請介入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上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HCA855/2023

47人案|彭卓棋完成作供 引葉劉淑儀曾指不認同初選違法 稱「令我放心」

47人案|彭卓棋完成作供 引葉劉淑儀曾指不認同初選違法 稱「令我放心」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9 日)展開第 76 天審訊。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他在控方盤問下供稱,知悉初選組織者於《國安法》後有舉行記者會,但當時只關注拉票,不知道內容。

彭在法官提問下,指沒看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初選投票日前警告初選或違《國安法》,又稱從與新聞得知,當時行會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指初選合法,直言「因為葉劉淑儀就又令我放心多第二次」。

另彭重申,他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他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6日審訊 控方指彭卓棋論壇提《願榮光》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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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76日審訊 控方指彭卓棋論壇提《願榮光》歌詞

47人案-第76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9 日)展開第 76 日審訊。彭卓棋第四日作供,主控周天行引述彭在初選論壇上,提到「昂首拒沉默,吶喊聲響透,盼自由歸於這裡」,指那是《願榮光歸香港》的歌詞。法官李運騰質疑相關性,又直言「我從沒聽這首歌」。被告席的吳政亨聞言發笑。

彭卓棋重申,自己在論壇上的發言為「選舉語言」,否認若當選有意圖實踐。 他又供稱,沒看初選組織者在投票日前舉行的記者會,亦沒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當時就初選的發言。

周三審訊時,彭供稱戴耀廷曾說否決權是「可用可不用」,視乎政府「做得好唔好」;法官追問何謂「好」、問戴曾否提及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彭稱沒有。彭又補充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另一原因,是看到擬在同區參選的梁晃維已簽署,當時認為自己「唔簽就會輸陣勢」。

周三報道:
47人案|彭卓棋指因梁晃維已簽、為免輸陣勢而簽〈墨〉 稱從沒說要特首下台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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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6日審訊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案件押至10.4裁決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6日審訊 辯方續作結案陳詞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28 日)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庭上讀出日期一刻,旁聽嘩然。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上陳詞指,控方案情出爾反爾、搖擺不定,「核心指控都會轉來轉去」。余引述案例指,被告有權知悉控方打算證明的案情,不能「五時花六時變」。她又指,17 篇涉案文章如實記錄時代呼聲,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不涉引述錯誤,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辯方另指,在詮釋煽動罪上,控方以字面解讀條文,稱引起部分人「敵視、仇視及憎恨」就是煽動。余若薇認為,此測試門檻過低和不穩定,應採納較嚴謹尺度,「限制要達到某個程度先唔影響新聞自由」。 綜合全日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周二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影片】《立場》案|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開審至今,橫跨逾 7 個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 4 日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17:30 案件押至10月4日裁決 17:21 休庭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指需時到內庭查證資料,稍後再開庭商議裁決日子。 15:50 官問「抗爭者、暴徒」用字 是否可顯示媒體立場 法官另舉例問,若媒體分別以抗爭者和暴徒,形容 2019 年反修例示威者,是否可顯示該媒體的立場? 余若薇指,各人的遣詞用字不同,用字已牽涉其立場。《立場》在報道上會以引號如實引述受訪者看法,例如指「許智峯『外訪』」。余指,鍾沛權作供時曾解釋,即使認為相關用字不恰當,都會為尊重作者而使用,亦有將作者的原文刊載供公眾評論。 余續指,相信 17 篇涉案文章是如實紀錄時代呼聲,引述受訪者用字,而《立場》的社論沒有被指控為煽動文章。而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專訪等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15:35  官問傳媒在文章刊登前有何責任 余若薇續就涉案 17 篇文章陳詞,指辯方經深入研究後,發現涉案文章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亦不涉引述錯誤,而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 余指,控方批評文章偏頗、誤導和美化受訪者,「因為都係你唔同意佢觀點囉」。余指,《立場》的文章僅記錄初選及流亡人士,即使控方觀點與角度不同,認為文章是偏頗,都不能說是「植入思想」,亦不構成煽動基礎。 法官郭偉健問及,在文章刊登前,報刊有何責任?余指,應視乎傳媒引述的言論有否違反誹謗、影響公眾秩序等基本原則及道德標準。若違反上述原則,就不能刊登。 法官續指,他裁決時無可避免會涉及一些界線,「大家坦白啲」。余回應,若社會過於分化,有些言論或會引起在社會上的敵視。作為傳媒應審視文章是否真誠相信,而不違反道德標準。 … Read more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5日審訊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5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7 日)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進行結案陳詞,稱法庭不應衡量國安風險,而是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又指並非要禁制所有政治言論、評論,但應思索評論如何不涉煽動仇恨。

對於辯方指稱控方雙重標準,認為《立場》與其他媒體做法相同。伍稱:「問題係法庭受審係 3 個被告呀嘛,辯方假設咗好多嘢先話雙重標準,警方有足夠證據、故意唔檢控。」

伍續指,即使是同一文章,要考慮發布時的背景和發布者的意圖,並指「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她舉例指涉案何桂藍文章,辯方指其他媒體亦有相類報道。伍認為,沒作出起訴「可能係我哋唔知個情況存在」,因此控方不提控不涉合法性問題。

綜合全日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周一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影片】 《立場》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開審至今,橫跨逾 7 個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 4 日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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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大公報」等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案件原定於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因控方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押至周一(26 日)處理。控方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大公報案」等,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她提到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罪行。另外,控方亦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案件周二(27 日)續審。

實時更新報道: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4日審訊   控方結案: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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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4日審訊   控方結案: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實時更新】《立場》被指煽動案|第54日審訊 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案件原定預留 6 月 19 至 21 日作結案陳詞,因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早前確診新冠肺炎,押後至本周一(26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伍淑娟指出,涉案文章本身有煽動意圖,而犯案者的煽動意圖,並不是煽動罪的控罪元素。法官郭偉健則指,他早前在另一宗案件,已裁定控方須就犯案者的煽動意圖舉證。

伍另引用多宗舊案例,包括 1868 年愛爾蘭的「R v Sullivan and Pigott 案」、1909 年印度的「R v Aldred 案」、1952 年的「大公報案」等,指傳媒對於公眾有影響力,雖然當時社會沒有電視、互聯網等媒介,但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伍重申,即使被告沒有意圖,單純引起憎恨或藐視已可視作干犯煽動罪。

全日綜合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大公報」等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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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公民黨改政綱沒公布 鄭達鴻:相信公關上憂予人「縮得好勁」印象

47人案|公民黨改政綱沒向公眾交代 鄭達鴻:相信公關上憂予人「縮得好勁」印象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3 日)展開第 72 天審訊。法官追問公民黨於《國安法》後更改政綱,但沒公布的原因。鄭達鴻稱黨沒透露,「不過我相信係一個公關嘅考慮」,又指黨憂慮「畀人哋嘅一個印象係佢哋縮得好勁。」

鄭又供稱,前黨友李予信 2020 年 6 月 12 日參加街頭活動被邀請入警署,其後公民黨討論找李參選超區。法官問黨是想找一個看似為「街頭戰士」的人?鄭否認,稱「只係佢哋想畀人攻擊嘅時候,可以有呢樣嘢講出嚟。」官其後再問,最好他有被捕過?鄭答「係。」

鄭又透露,曾與李予信「有啲拗撬」,又引述當時勝出區選不久的李稱,不想參與落區派傳單「咁機械性嘅工作」,並稱想專注地區工作。案件下周續審。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2日審訊 鄭達鴻:公民黨憂改政綱予人「縮得好勁」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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