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7 日,警方開始包圍理大附近,圍堵在校園內的示威者,多人被控暴動等罪。12 名被告早前認罪,其中一名案發時年僅 16 歲的學生,周五(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林偉權指,反修例示威原屬和平,後遭少數崇尚暴力的人脅持,不少年輕人包括 16 歲被告熱情參與,即使未有使用暴力,但明知而出現在暴動現場,已起鼓勵及壯大聲勢的作用。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7 月,警方突擊搜查火炭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名賭客為休班男警。男警與 4 人被控「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周四(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 暫委裁判官陳業禧指,案發時在外埋伏的警員確認單位外有鐵閘,並由他人帶領入內,認為單位並非自出自入,加上片段顯示各被告曾有對話互動,其中兩被告為夫婦,裁定單位屬「私人處所內的社交場合」。因此,各被告面對的「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全部罪名不成立。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5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1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 4 人還押至周四(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4 年 5 月至 4 年 9 月。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示威者擲汽油彈等破壞行為,帶來直接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的實際風險,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又認為各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 法官指,兩被告分別管有六角匙及在前排與警方對峙、管有索帶及鐳射筆,各加監 3 月;法官另考慮他們候審時積極生活和工作,案發時年輕等作酌情減刑。
聽障男生羅鎮傑襲警重審案,被告 5 月底獲判無罪。裁判官鄧少雄裁決時表示,警員應該等候手語專家到場才錄取口供,又指現時有新指引,促警方依據指引行事。 裁判官所指的「新指引」,是平機會在 2022 年 11 月發布的《聾健司法平等指引》,當中提到與聽障人士的溝通方法、常見誤解及輔助工具等,以推進司法程序中各方溝通,保障聾人權利,達到司法公正。 聾人慈善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跟進羅鎮傑的案件近 3 年,認為原審裁決指「不信傑仔會聽錯」,正正凸顯一般人對聽障人士的不理解。從「耳機疊耳機」、讀唇至即時字幕﹐邵日贊見證傑仔一案傳譯方式的改變,一次比一次清晰,又指案件催化《指引》誕生,形容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他說,雖然《指引》內容仍有進步空間,但獲社會關注,在爭取聾人權益的路上,已經跨進一大步。 相關報道:聽障青年襲警獲判無罪 近4年爭取公平審訊的路 母:希望我哋經歷幫到人
羅鎮傑和母親的家中,有一個掛牆月曆。在 5 月那一頁,數格被劃上記號,是傑仔的上庭日子。原訂 9 天的審訊,提早在第 5 天審結——傑仔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 這並非傑仔首次面對審訊。2019 年 9 月,他在銅鑼灣被捕,2020 年 3 月案件首次提堂,同年 12 月經審訊後,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傑仔翌年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傑仔獲判無罪後,與母親並肩步出東區裁判法院。羅媽媽展露了久違的笑容,接受傳媒訪問時,只是簡單地說「好開心」,連聲感謝記者的關注。語畢,牽著傑仔的手離開。 喜悅背後,是兩母子近 4 年來的煎熬,既要面對生計、學業停頓,又擔心保釋、上訴是否成功。甚至是傑仔的聽力,羅媽媽也緊張兒子在重審時能否聽清楚,獲得公平審訊。 爭取公義的路並不容易。羅媽媽說,堅持為兒子討回公道,只因她由始至終都相信兒子清白, 「反正我哋都係一路行⋯」 「冇諗過一行行 4 年,行咁耐、拖咁耐啫。」 相關報道:平機會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龍耳」邵日贊談「聾人與公平審訊的距離」
中年漢被控強姦 13 歲親女、還押期間指示家人阻止女兒 X 出庭作供及要求更改口供,最終令女兒撤回指控。女童父母、祖父母及叔父共 5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員裁定祖父罪名不成立,其餘 4 被告均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至 6年半不等。律政司不服當中 X 父、祖母及叔父刑期過輕提覆核,3 人亦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周三(7 日)於高院處理。 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潘敏琦,即日駁回 3 人的定罪上訴,同時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法官指原審判刑原則有錯,明顯不足,改判 X 父監禁 9 年半,祖母及叔父囚 6 年,將於半年內頒下決定理由。3 人須重新服刑,其中 X 父僅獲釋 5 天。
警方日前拘捕一名 34 歲男子,指他涉在社交平台上發布鼓勵暴力帖文,宣揚隨機暴力事件,並鼓勵他人仿效。該男子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傷人」罪,案件周三(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1 日再訊,以待為被告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26 歲警員被指 2022 年 11 月凌晨休班時,在屯門一通宵巴內,趁一名乘客醉後熟睡偷取其背包,內有 Switch、iPad、口罩等物品,總值逾 2.7 萬元;另盜取該乘客的 4 張八達通卡。警員周三(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認 5 項盜竊罪,被判囚 7 個月 2 周。控方另申請賠償 19,183.9 元獲批,被告家人即日繳交款項。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飲咗啲酒」起貪念,非「正式扒手」,又指被告非浸淫警隊數十年,「同普通草根階層嘅心態唔係差好多... 始終會受一啲誘惑」,現已失去警隊工作。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認為,被告失去警隊工作是咎由自取,又指他犯案是非常愚蠢,據經驗應知有閉路電視攝錄,其行為亦有損警隊公信力及市民對警隊的信心,即時監禁無可避免。警方回覆指,任何人員違法定必嚴正處理,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根據既定程序作出跟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最終被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智英不服判決,上周四(1 日)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健仔」曾志健,連同被指協助匿藏的 34 歲男子,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一名現 17 歲青年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指,被告擬承認控罪,並指他希望與另涉的暴動案一同處理。惟控方認為,兩案分開處理較為合適。法官高勁修下令被告與「健仔」等兩人的案件一同處理,排期至 9 月 28 日正式答辯,期間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