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警認醉駕、危駕 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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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控方審訊第二日撤控 男生准千元簽保守行為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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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案發時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他不認罪,原定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2 天審訊,控方決定撤控,男生獲准 $1,000 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

本案周一開審時,裁判官莫子聰在截查男生的女警作供後、傳下一證人前,關注控方說法是否被告阻礙警方執行職務。控方當時同意稱是「一路都唔合作」。

官遂質疑「但係一路唔合作,係阻止到啲咩行為?」控方稱,由男生遭截查起,如同女警所稱「有叫囂又剩」,過程中不合作、不願接受搜查的態度,導致其後其他警員介入,「呢個係我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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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涉太子站外拒捕 辯方問為何持手機會危及警員 女警稱或以刀刺警時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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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灣仔|兩男暴動等罪成 求情指非積極參與 申請取回羽毛球拍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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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休班警認醉駕、危駕候判 拒捕罪不提證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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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灣仔|兩男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官拒納兩人證供 指不盡不實、於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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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學生被指8.31三周年太子站外拒捕 辯方指案發時態度或與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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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一名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被告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

控方指,警員隨身攝錄機拍下案發過程,被告亦有警誡供詞。辯方則表示,被告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需時索取相關報告,或要傳召醫生出庭,而涉案片段顯示被告沒阻礙警員,其當時的態度和反應或與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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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學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辯方指被告患過度活躍症 申索醫療報告9.14再訊

16歲學生被指太子站外拒捕 辯方指被告患過度活躍症 申索醫療報告9.14再訊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人到港鐵太子站悼念,一名 16 歲男學生於站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被落案檢控拒捕罪,案件周二( 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上次提訊時稱,被告曾就另一事件接受警方調查,而該區警隊發現被告患過度活躍症後,沒再追究。辯方周二(18 日)指,早前安排被告到醫院檢查以索取醫療報告,及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唯被告因病延後了檢查,現需要更多時間等候索取報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9 月 14 日答辯,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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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男子拒捕罪成囚14周 案發3年始處理 官指對被告構成壓力減刑2周

9.14牛頭角|男子拒捕罪成囚3月2周 案發後3年始處理 官指對被告構成壓力減刑2周
2019 年 9 月 14 日,大批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多人被捕。31 歲男子被指遭警方追截時掙扎,擊打警員前臂及拖行對方逾 10 米,並試圖搶警棍。他被控 2 項拒捕罪,早前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還押至周三(1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3 月 2 周。

辯方提出,被告在案發後逾 2 年半才被落案起訴,令其人生規劃受影響,指他除涉及本案外,是「無特別瑕疵嘅一個人」,望法庭可就檢控延誤減刑。裁判官劉淑嫻指,案發時正值社會動盪不安,被告試圖搶去警棍,遭制服時不斷抵抗,製造警員被其他人襲擊的機會。裁判官認為,控方沒有不合理延誤,但案件在案發後逾 3 年後才處理,對被告構成壓力,故酌情扣減 2 周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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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9 月 14 日,大批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多人被捕。31 歲程式設計師被指遭警方追截時掙扎,包括擊打警員前臂、拖行對方逾 10 米,並試圖搶警棍。被告被控兩項拒捕罪,周三(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還押至 5 月 10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質疑兩名警員供詞不可靠,裁判官劉淑嫻指他們沒可能鉅細無遺記錄,又認為沒一一記錄細節屬「人性」,接納兩人供詞。裁判官又指,被告有頑強抵抗高級督察的意圖,裁定其中一項拒捕罪成。至於針對便衣警長的控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拼命往前走,沒有回頭望向他,不肯定被告知道對方是警員。她接納辯方所指,被告遭擊打腿部後,欲捉著警棍保持平衡屬自然反應,裁定另一拒捕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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