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12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3 人不認罪正受審;9 人則開審前認罪,還押至周五(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
區院暫委法官鄭紀航為案發時 13 歲男學生索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法律 101 文章);另為 14 歲男學生索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但強調仍有可能判監。案件押後至 12 月 8 日判刑;9 名認罪被告須繼續還押。
至於不認罪受審的 3 名被告,將於 2024 年 1 月續審,暫定 2 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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