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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同意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非共識 黃碧雲、林卓廷沒簽〈墨落〉

47人案|區諾軒同意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非與會者共識 黃碧雲、林卓廷沒簽〈墨落〉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4 日)展開第 24 天審訊。區諾軒在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盤問下,確認黃、林沒在初選提名表夾附含否決預算案字句的共同綱領,而兩人與「成個民主黨都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區早前供稱戴耀廷在各區協調協議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沈士文引用區與警會面錄影盤問下,區指出戴曾稱「積極運用」字眼能為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區又同意字句是由戴為促進討論、平衡分歧而加入,並非與會者的共識。

區作供時,又主動提及民主黨、社民連等託付於他,他對未能維護初選多元聲音「覺得好內疚」。法官追問區與戴角色,區稱戴「負責咗好大部分」,包括論述及組織工作,自己則負責聯絡溝通、論壇等。他又稱「三投三不投」不屬大會,其支出亦不包括在初選財政之中。審訊周三(15 日)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4日審訊 區諾軒:對維護不到多元聲音感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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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5 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11 月底裁決 已認罪 5 人周二判刑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5 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11 月底裁決 已認罪 5 人周二判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另外 4 人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控辯雙方周一(10 日)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11 月 30 日裁決。

法官練錦鴻就辯方的書面陳詞詢問,指辯方稱羅健熙當時在現場「幫下市民」,法庭應如何解讀,辯方回應稱,羅是為有需要人士作情緒開導。法官就另一被告當時在「擺手阻止警員開槍」的說法,問是否一種協助示威者的行為,辯方指應理解為市民用善良、文明的方式向警員作建議,是文明社會允許的守則(code)。

同案另 5 名被告,將於周二(11 日)作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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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再有一青年認罪 還押候判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再有一青年認罪 還押候判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的案件原定上周二(20 日)開審,當中 4 人開審前認罪,一名案發時 21 歲被告,因染疫押後至周一(26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亦承認非法集結罪。

法官練錦鴻應辯方要求,把其案件押後至 10 月 11 日,與另外 4 名認罪被告一併處理判刑,期間為青年索取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他須還押。法官強調,索取報告並不代表判刑時的取向,所有判刑可能性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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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民主黨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科學館外非法集結等罪 4 人開審前改認罪

11.18 理大衝突|民主黨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科學館外非法集結等罪 4 人開審前改認罪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被捕者分成 4 案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不認罪,案件原定周二(2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人陪伴羅到法院應訊。

甫開庭,有 4 名被告改認參與非法集結,餘下控罪獲存檔法庭,還押至 10 月 11 日判刑,候索背景、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另一被告亦擬認罪,惟因染疫隔離,押後 9 月 26 日答辯。

餘下 5 人包括羅健熙不認罪,一人因染疫須隔離至 9 月 27 日。控辯擬拆案處理,惟法官練錦鴻決定先就另外 2 人爭議錄影會面證供一事,召開「案中案」(Voir dire)處理。羅等 4 人押後 9 月 2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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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黨友梁翊婷合租議辦 指對方拖租金 民主黨黃啟明入稟追逾 5 萬元

與前黨友梁翊婷合租議辦 指對方拖租金 民主黨黃啟明入稟追逾 5 萬元
民主黨創黨成員、前觀塘區議員黃啟明 2022 年 5 月初,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黨友、民主黨前副主席梁翊婷,追討逾 5 萬元。案件周三(15 日)進行簡短提訊,押後至 7 月 13 日再訊。

申索書指,相關費用與梁協議分攤的租金及裝修費,梁曾承諾歸還,惟黃多次催促,對方仍未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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