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周三(20 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
律政司指,針對羅的環境證供「強而有力」,無論他是否「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而到場,亦足以將其定罪。羅一方反駁,羅參與非法集結並非唯一合理推論,「可能性始終係可能性,唔係 conclusion(結論)」。法官明言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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