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 2014 年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最終撤控。事主與母親入稟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獲裁勝訴,區院裁定被告公司「康橋護理服務」須賠償 35.8 萬元。
事主及其母親周四(19 日)入稟高院,申請將「康橋護理服務」清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已排期於明年 2 月 26 日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 2014 年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最終撤控。事主與母親入稟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獲裁勝訴,區院裁定被告公司「康橋護理服務」須賠償 35.8 萬元。
事主及其母親周四(19 日)入稟高院,申請將「康橋護理服務」清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已排期於明年 2 月 26 日聆訊。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 2014 年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的 DNA,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
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提出民事索償,其中「康橋」母公司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惟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事主一方質疑公司最近出售物業,而銀行戶口每月亦有逾 10 萬元轉帳,並非沒能力賠償,早前申請禁制令,禁止公司出售物業及轉走得益。
案件周五(4 日)於區院提訊,法官在雙方同意下,批准延續禁制令,直至案件在 12 月 13 日再訊,期間雙方會繼續商討賠償方案。
初級女律師指控被前上司、前律師行合夥人麥朗「情感操縱」,多次被性騷擾,令她蒙受心理創傷,後來染上 HPV 病毒。她入稟要求法庭宣告麥朗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向她道歉及賠償,並獲頒匿名令。麥朗一方則以原告故意誤導法庭等為由,申請擱置匿名令。
經聆訊後,區院法官梁國安周二(30 日)頒下判詞,指原告向法庭提供的 WhatsApp 訊息、律師行內部會面紀錄等,沒披露關鍵資料,未盡在「單方面申請」下的責任。官並駁回原告方指,若撤匿名令將其聲譽、私隱受損等理據。
法官下令擱置原告的匿名令,但指考慮到後果將無法逆轉(no-return),押後 14 天生效,以待任何進一步申請。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控於 2014 年,在院舍性侵 21 歲中度智障女院友,最後因事主不適宜出庭作供而獲撤控。他申請訟費被拒,判詞經傳媒報道引起嘩然,事件被改編為去年上映的電影《白日之下》。
區院法官黃若鋒今年 3 月裁定,事主於民事索償案勝訴,信納張曾性侵,下令賠償約 83.6 萬元。不過張於敗訴後回應,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
《法庭線》整合判詞重點(事發時序見內文表),包括在院長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事發片段、事主母親證供的內容,以及張在庭上的辯解。翻查資料,張至今三度被刑事檢控性侵殘障人士,涉及 4 名事主,一宗罪成判囚 33 個月,另外兩宗分別獲裁無罪及撤控。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本周一(25 日)於涉性侵智障女院友的民事索償案敗訴,法官指信納他曾經性侵女事主,下令須賠償約 83.6 萬元。 張周三於高院就另一民事案應訊後,在法院外回應敗訴,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認為因自己無律師代表、被指干犯風化案、欺負弱智人士,故法官不相信他;亦質疑另一女院友為何拍到涉案片段,「為什麼智障女院友又可以做到拍攝?」 翻查判詞,呈堂證物包括一段由另一女院友 Kitty 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短片,官分析指顯示張彎身狀似環抱事主,然後右手有些動作,約 10 秒後事主走開,張則將衫尾塞進褲頭。 文字報道:張健華回應官信納曾性侵女院友 堅持「我無做過」 稱無力賠償擬提上訴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本周一(25 日)於涉性侵智障女院友的民事索償案敗訴,法官指信納他曾經性侵女事主,下令須賠償約 83.6 萬元。
張周三於高院就另一民事案應訊後,在法院外回應敗訴(片見內文),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認為因自己無律師代表、被指干犯風化案、欺負弱智人士,故法官不相信他;亦質疑另一女院友為何拍到涉案片段,「為什麼智障女院友又可以做到拍攝?」
翻查判詞,呈堂證物包括一段由另一女院友 Kitty 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短片,官分析指顯示張彎身狀似環抱事主,然後右手有些動作,持續約 10 秒,事主其後移開,而張隨後的動作與將恤衫塞進褲頭或在弄褲頭吻合。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並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健華的 DNA,控方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索償共約 134 萬元。
區域法院法官黃若鋒周一(25 日)頒下判詞,當中提到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又認為張健華並非誠實證人,其證供牽強、荒謬,終判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敗訴,須合共賠償逾 119.4 萬元,其中張須承擔主要責任,須支付其中七成賠償,即約 83.6 萬元。
案件早前在區院審理時,女事主無法作供,由母親出庭作供,指女兒在事發後表現痛苦、哭泣及「飯都食唔落」,並稱張脫褲「整(佢)屙尿嗰度」。警方亦在張健華辦公室內的垃圾桶中,檢走沾有兩人體液的紙巾;張健華則否認有性侵事主,辯稱警方檢走的紙巾是他在宿舍房間自瀆後遺下,不知為何會在辦公室出現,估計有人插贓嫁禍,並教唆事主誣衊他。
大時大節,不少僱主都會舉辦公司聖誕或新年派對。萬一派對中有意外發生,例如有同事醉酒傷人或非禮,受害僱員可以報警,要求警方刑事檢控該同事。然而,假如是民事索償,受害僱員除了向該同事追討外,可否向主辦派對的僱主追討呢?
今期「法律 101」希望與讀者分享兩宗英國案例,一同思考當中的法律原則,是否適用於同樣遵行普通法的香港。
一名男警聲稱於 2020 至 2021 年與高級警員結怨後,被辱罵「你老婆俾我屌」、「你阿媽俾我屌,生咗你個衰仔」。男警認為,同袍言論涉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警務處則未有履行僱主責任,防止性騷擾發生。他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涉事警員賠償 16 萬元,另要求處方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 16 萬元。
案件周四(9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警方透露,原告早前已存檔「中止通知書」,終止針對警方的聆訊。警方申請訟費,原告反對支付,法官梁國安押後案件至 2 月 26 日處理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