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3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講述《蘋果》運作,包括每日開「鋤報會」,又稱林文宗「可以話係我副手」。
陳沛敏又確認,曾收到黎訊息,要求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效果」。而她最後將相關內容「擺喺顯著既位置,做篇幅大啲」。黎另於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向陳發訊稱「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法官李運騰追問,黎稱「請繼續」是甚麼意思?陳指,黎想《蘋果》多報道商界擔心《逃犯條例》、反對條例的意見。她在官詢問下指,視黎訊息為一個指示,並非只是建議。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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