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21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3/7),第 77 日審訊: 何啟明開始作供,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認為聲明是指「一系列權力」包括調動議程、否決預算案等,且簽署者可選擇用否。法官質疑他於 FB 為何不寫「溫和派聲明」,何答「溫和係做出嚟嘅,唔係自己講,民協有往績可尋。」 周二(4/7),第 78 日審訊: 何啟明供稱,他不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而他或民協的支持者,都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何另解釋其選舉單張用字,其中指「暴政」是指當時政府不理會人民聲音,「一意孤行嚟到去實施(修訂)逃犯條例…甚至由得警察嚟到去施放催淚彈…」。 周三(5/7),第 79 日審訊: 法官質疑戴耀廷曾解釋「積極運用」的意思,何直言「佢(戴)本身就諗住攬炒十步曲,所以我唔相信佢嘅解釋」。另控方、法官多次引何在初選論壇的發言例如「打倒共產黨」,何解釋屬「憤慨之言」、「我相信鄧小平話,共產黨是罵不倒的」。 周四(6/7),第 80 日審訊: 劉偉聰開始作供,稱不同意「五大訴求」,又指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認為屬邀請行政部門干預司法事務。劉又供稱,不曾簽署〈墨落無悔〉,亦沒有授權他人加其名字,其團隊亦沒有為他簽署,至今仍未知原因。 周五(7/7),第 81 日審訊: 控方於本案依賴組織者的 WhatsApp 紀錄,指曾發送涉案關鍵協議文件。惟劉供稱自己不使用 WhatsApp。劉又供稱,警方在其議辦搜出的論壇筆記,不是由他準備,又指自己不會如筆記所寫認為「法治已死」。劉完成共兩日作供,同屬九西的黃碧雲選擇不作供。
【影片】47人案供詞整合|由議員、記者、護士到大狀 庭上述說的理念與初衷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歷逾百日審訊後,明日(30 日)裁決。16 名不認罪被告中,10 人親自作供,當中有資深立法會議員、亦有政治素人,均於香港土生土長,抗辯時提及政治理念、參選初衷。他們為何會與初選扯上關係?又怎樣看五大訴求、港版《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