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網媒 Channel C 被指拖欠員工薪金,其母公司的代表被勞工處票控 4 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 1 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傳票控罪,涉及 16.1 萬元工資。
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要求押後待索取法律意見。官押後至 4 月 30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已停運的網媒 Channel C 被指拖欠員工薪金,其母公司的代表被勞工處票控 4 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 1 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傳票控罪,涉及 16.1 萬元工資。
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要求押後待索取法律意見。官押後至 4 月 30 日再訊。
開業 33 年的海皇粥店在 2025 年宣布全線結業,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兩名創辦人兼公司董事蔡汪浩、蕭楚基,被指拖欠 10 名僱員共逾 56 萬元薪金,各遭勞工處票控 33 罪,周一(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母公司承認全部控罪,被判罰款 6.6 萬元;兩名董事不認罪,案件押後 3 月 2 日作審前覆核。
工業傷亡權益會周二(23 日)發布「2025 工傷及職安大事回顧」,指今年錄得 118 人因工作致命,較去年同期升 55%,其中 50 人任職建造業,續為最危險行業,另有 10 名外籍傭工在宏福苑大火去世。
工權會指,職安健修例後,持責者平均判罰金額由約 8 萬元升至逾 15 萬元,升幅逾八成,但認為仍未能充分反映事故嚴重性,又提到今年有兩宗案件,經控方覆核後罰款提高,惟法庭准許僱主被告分期繳付,削弱阻嚇力,難以促使業界改善安全管理。
宏福苑大火揭露大維修招標過程問題,工程顧問「鴻毅」的面試報告指 12 間投標工程商「無被勞工處檢控」,但《法庭線》翻查發現,當中至少 9 間此前有勞工處檢控的定罪紀錄,以「宏業」及「俊豪」最多,達 22 及 20 宗。
多間投標商不符準則但照得分,而「宏業」及「俊豪」更取得最高評級,前者最後中標。負責招標、協助評標的「鴻毅」卻在報告註稱,「無責任就投標者遞交之資料真偽或準確性作出任何承擔。」
記者另發現,業主大會通過委聘「宏業」的工程費為 3.2 億元,但當時已協助進行招標兩年的「鴻毅」,只收取了第一階段顧問費 6.8 萬元。未有資料顯示顧問費總額,惟法團曾引問卷調查指大部分業主認為應少於 80 萬元。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勞工處上周指去年 7 月起 16 次巡查屋苑工程,就不安全高處工作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處方周四(4 日)提供檢控詳情,指被票控的為「宏業建築」及「盈利豐棚業」,分別就「沒防止墮下」罪被判罰款 1.8 萬元及 1.2 萬元。
另外,外界關注火警期間屋苑消防設備是否正常運作。消防處回覆指,火災翌日測試顯示,8 幢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均未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然而根據前線人員及現場資料,宏新閣的火警鐘曾鳴響。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過百人死亡,是本港 60 年以來最嚴重火警。涉事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高層遭警方以誤殺罪拘捕。翻查資料,2004 年成立的「宏業」,曾有工程遭勞工處票控,被屋宇署紀律處分。
另外,宏福苑去年初通過 3.3 億元大維修方案,引起部分業主強烈不滿。《法庭線》翻查過往判詞發現,另一居屋屋苑大圍景田苑,有業主曾於 2012 年因屋苑翻新工程,入稟控告法團及「宏業」,指公司涉圍標、工程費不合理等,要求撤銷工程合約。土地審裁處最終裁定,沒有律師代表的原告,未能掌握案件關鍵,未能證明宏業工程費過高,判業主敗訴。
49 歲九巴車長前年被發現在九龍灣車廠天台受傷倒地,搶救不治。九巴否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案件周五(28 日)進入第三日審訊。九巴車務部主管供稱,車長每晚會將巴士駛回車廠天台停車場,如劃線車位不足,「無辦法下都要泊喺行車通道」,但會預留至少一條行車線讓巴士行駛。
辯方指出,巴士在近 20 至 30 年的數目,已超過車廠內的劃線車位,多出的巴士停泊在行車通道,九巴亦有向運輸署匯報,惟運輸署沒就「超泊」情況作出警告、反對,亦無派人調查情況,故在九巴角度而言,署方批准及容許「超泊」;主管一概同意。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9 日續審。
第二日審訊|維修經理同意報告沒探討排車安全
編按: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一(12 月 1 日)表示,當局事後在宏福苑 8 幢大廈的高、中、低層,抽取合共 20 個棚網樣本檢驗,當中 7 個不達阻燃標準。政務司長陳國基指,不達標樣本是來自宏泰、宏道、宏志、宏仁閣。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奪去至少 128 人性命,政府指初步化驗棚網顯示達到阻燃要求,但社會關注政府如何監管。《法庭線》翻查屋宇署及勞工處的守則與指引,發現對棚網等阻燃要求的規定,字眼為「應採用」、「應具備」,當中《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英版意思不一,中文版為「必須使用」,惟英文版字眼為 “should be used”。
兩部門近日都表示就阻燃規定執法。不過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指出,棚網阻燃性並非法定要求,僅在守則有提及,若不跟從不一定違法。而實際操作上,「既然唔係法例要求,就唔會有所謂形式點去做」,當局一般巡查時只會檢查由供應商提供的證書,不會另安排測試,因涉危險亦不會在地盤燃燒實測。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至少 65 人死亡,災難肇因與政府監管成焦點。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去年 7 月至今對屋苑工程共巡查 16 次,曾經檢視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資料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
處方另指,巡查亦曾發現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已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消防處指,截至周四晚上 8 時,事故共造成 65 人死亡、70 人受傷,消防人員傍晚在宏道閣救出一人。
編按:截至周五(28 日)下午 3 時公布,死亡人數增至至少 128 人。
49 歲九巴車長前年被發現在九龍灣車廠天台受傷倒地,搶救不治。九巴否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案件周三(26 日)開審。控方指本案只針對九巴沒提供安全工作系統等,事主的真正死因並非重點。
有九巴車長兼排車員供稱,除了已劃線車位,巴士亦會停泊在行車通道,而事發行車通道有 33 部巴士,車間距離約為兩呎,「有時我都係打側(身體)過去」。他在盤問下同意,九巴有提供安全駕駛守則及定期課堂,而天台有行人過路線及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