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立場》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 日)踏入第 48 日審訊。就控方早前指《立場》在專訪為許智峯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辯方引述《文匯報》報道「屠龍小隊」眾籌收集資金,詢問鍾沛權報道是否煽動暴力,「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幫佢引起煽動仇恨?」鍾表示難以猜測動機,但他認同需報道事件。 辯方又呈上《紫荊》雜誌、《成報》等漫畫配圖,指其他媒體亦曾批評法官「獨裁」,並將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形容為「國妖」等。鍾供稱,過往不論官媒、親建制或非建制報章都會以政治漫畫及設計圖片,增加文章效果及吸引力,惟近年政治漫畫數量已減少。 另外,辯方指控方早前提及《立場》員工「星星之火」卡片,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辯方引述前員工陳朗昇 FB 帖文指,該卡片屬陳本人,而「星星之火」是「昇昇之火」的諧音。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8 日審訊。辯方指控方早前提及《立場》員工「星星之火」卡片,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引述前員工陳朗昇 FB 帖文指,該卡片屬陳本人,而「星星之火」是「昇昇之火」的諧音。

鍾沛權另指,《立場》沒有煽動任何社會事件,政府應思考為何公眾對批評有共鳴,「問題深層原因唔應該歸咎於傳媒,更加唔應該歸咎我哋」。就控方指發表政治評論要有「分級制」,指《立場》沒考慮心智未成熟人士,鍾質疑「界線比評級色情電影難萬倍」,重申要盡量維持環境多元,讓讀者接觸不同資訊。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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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香港獨立黨」成員 葡籍男被控「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申保釋被拒還押再訊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成員 葡籍男被控「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申保釋被拒還押再訊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 40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涉在網上發文籲外國出兵、眾籌軍費,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被改控《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案件周二(28 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陳廣池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 日再訊,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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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為許智峯「賣廣告」 辯方呈《文匯報》報有報道前線小隊「眾籌」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8 日審訊。就控方早前指《立場》在專訪為許智峯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辯方引述《文匯報》報道「屠龍小隊」眾籌收集資金,詢問鍾沛權報道是否煽動暴力,指「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幫佢引起煽動仇恨?」鍾表示難以猜測動機,但他認同需報道事件。

辯方又呈上《紫荊》雜誌、《成報》等漫畫配圖,指其他媒體亦曾批評法官「獨裁」,並將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形容為「國妖」、時任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等人則為「德江娘子軍」。鍾供稱,過往不論官媒、親建制或非建制報章都會以政治漫畫及設計圖片,增加文章效果及吸引力,惟近年政治漫畫數量已減少。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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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33日審訊原定趙家賢作供 惟法官不適未有開庭

47人案-第33日審訊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 日)展開第 33 天審訊,第二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趙家賢原定開始作供。不過法官陳慶偉甫開庭稱,由於法官陳仲衡今日身體不適,故是日未能開庭。

被告席隨即傳出「oh」聲,何桂藍、余慧明則一臉愕然。另准保釋的劉偉聰行離開法院正門時,話「老爺病咗」。

周一報道:
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2日審訊 辯方完成盤問 區諾軒接受控方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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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7 日)展開第 32 天審訊。首名控方證人區諾軒完成作供,歷時 24 日,法官在他離席前提醒勿與受審被告接觸。第二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趙家賢,同日下午在 3 名懲教人員陪同下,於法庭內閱畢逾千頁文件確認證物,其後戴上口罩、低頭慢步進入羈留室。控方料周二(28 日)將傳召他作供。

另外,區諾軒於控方覆問時,在法官提問下確認曾出席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港島協調會議,並解釋稱「有啲手尾要處理埋佢。」法官質疑,區在 7 月 15 日宣布退出,但事實上沒有完全退出參與。

覆問期間,主控周天行回答法官時首度確認,控方視曾參與初選九龍東協調的觀塘區議會前主席蔡澤鴻為案中共謀者之一。蔡在本案中沒被捕,亦沒被起訴。區庭上指只從蔡收到涉案訊息,稱不希望「人哋收嘅訊息畀我都有問題…導致好多人有不必要嘅擔心」。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2日審訊 辯方完成盤問 區諾軒接受控方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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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轉發「羊村繪本」下載網址 發布196則煽動帖文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認罪囚5月

涉轉發「羊村繪本」下載網址 發布196則煽動帖文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認罪囚5月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王浩鏘,被指在連登討論區及 FB 上發布196 則煽動帖文,包括宣揚港獨、煽動推翻中央及香港政府等;他另在 FB 轉載「羊村2.0」專頁帖文,附上「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又在連登評論內地發生的「白紙運動」,藉此提倡街頭抗爭,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周一(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業「非常之好」,他在中大修讀學士以一級榮譽畢業,兩個學期的 GPA 考獲 4.0 佳績;他是一時「諗歪咗」而犯案,重申其帖文只是口號式 ,沒有新意,又指他某程度上是「被他人煽動行為所煽動」。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雖然社會亂象已沉寂一段時間,但部分人心有不忿, 容易被挑起情緒;被告在連登持續發布白紙示威,借題發揮,若說被告行為如同埋下「計時炸彈」,並非危言聳聽。考慮到被告重複口號,而口號與暴力離不開,容易令人勾起暴力場面,影響他人情緒,終以監禁 7.5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後判囚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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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若林紹桐無辜 鍾應向警及律政司交代 官指問法危險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若林紹桐無辜 鍾應向警及律政司交代 官指問法危險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2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7 日審訊。控方問及鍾被捕後、錄取證人口供時,若知林紹桐無辜,為何不向律政司及警方交代詳情,「幫助林紹桐開脫」。辯方反對提問,反問若鍾於宣誓下交代所有情況,控方是否就會接受林與涉案 15 篇文章無關。法官郭偉健亦兩度指「問法危險」,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問題對控方沒有幫助。

控方完成 26 日盤問,遂由辯方余若薇覆問。她指控方新呈近 300 篇文件,因此提問較多,「留返非常具挑戰性任務畀我」。其中提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發出下架公告,余指記協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提及「不應因政治壓力而自我審查」,問鍾下架決定「違反咗守則啦喎?」鍾同意,指下架文章是一個政治判斷,為了保護機構、同事及作者,「如非必要好唔願意做。」至於控方指《立場》故意刊出北愛爾蘭抗爭文章,鍾重申是技術性失誤,亦毋須就《大公報》等「上綱上線」的批評作澄清。案件周二(2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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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32日審訊 辯方完成盤問 區諾軒接受控方覆問

47人案-第32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7 日)展開第 32 天審訊。彭卓棋代表大狀盧敏儀就控方文件,補充盤問區諾軒,然後辯方完成盤問。由主控周天行,向區諾軒作出覆問。周問及區組織者退出初選時,有沒有作出宣布指「35+」會暫停?區指,只有自己、趙家賢及戴耀廷的 FB 宣布,「無再進一步嘅聲明或者資訊。」

上周五續審時,主控萬德豪料本周可傳召另一認罪被告趙家賢作供。鄒家成的代表大狀引用〈墨落無悔〉聲明盤問。法官問及〈墨〉提及「共識」,但區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

全日稿:
47人案|區諾軒承認宣布退初選後仍開會 趙家賢閱畢涉案文件、料周二將作供
上周報道:
47人案|控方料下周傳趙家賢 區諾軒指〈墨〉不符協調共識 問「係咪有黑盒」
47人案|第七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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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一個月解散 官裁定警索資料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1989 年民運期間成立、每年在維園申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翌年,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被要求兩周內交出自成立起所有職員和 2014 年起在港所辦活動、共同組織者的資料,以及資產和收支等紀錄。

副主席鄒幸彤等 5 名常委公開否認是「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沒合法基礎索取資料,表明拒交。5 人隨後被捕、被控,警方並搜查「六四紀念館」,帶走展板、圖片等物品。支聯會在接獲警方信件一個月宣布解散。鄒等 3 名常委不認罪受審;另兩名常委認罪。

法庭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控方亦以避免妨礙調查為由,申請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遮蓋呈堂證據,包括國安處對支聯會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獲得批准。國安處一名警司證人,亦獲准自行決定是否回答辯方盤問的相關問題。

本案為《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首案,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支聯會一方敗訴,5 人分別判囚 3 及 4.5 個月。《法庭線》整合聆訊重點,包括控辯和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的裁斷、部分呈堂證據在 PII 下被遮蓋的審訊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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