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14 日,30 歲地盤管工於環保署石鼓洲焚化爐地盤對開海面一艘躉船上,疑維修製冰機時,上半身被機器夾斃,周三(12 日)踏入第三日死因研訊。裁判官周至偉裁定死者「死於意外」。
官認為,死者維修時,意外觸碰製冰機內的限位器,從而驅動馬達,導致死亡。他又指,死者沒跟隨機器維護手冊,採取適合的防護措施,建議公司向員工提供足夠安全指引、培訓,提醒員工不要獨自工作。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7 月 14 日,30 歲地盤管工於環保署石鼓洲焚化爐地盤對開海面一艘躉船上,疑維修製冰機時,上半身被機器夾斃,周三(12 日)踏入第三日死因研訊。裁判官周至偉裁定死者「死於意外」。
官認為,死者維修時,意外觸碰製冰機內的限位器,從而驅動馬達,導致死亡。他又指,死者沒跟隨機器維護手冊,採取適合的防護措施,建議公司向員工提供足夠安全指引、培訓,提醒員工不要獨自工作。
2023 年 7 月 14 日,30 歲地盤管工於環保署石鼓洲焚化爐地盤對開海面一艘躉船上,疑維修製冰機時,上半身被機器夾斃。死因庭周二( 11 日)進行第二日研訊。海事處的調查報告提到,死者去世前一日曾中暑,翌日休息不足下仍上班檢查製冰機,期間沒關上電源,且獨自工作,反映其安全意識不足。
報告指,公司未有為員工提供安全指引,雖聲稱有為員工提供培訓,但未能提供有關紀錄,沒證據顯示死者合資格維修製冰機。對於公司聲稱員工毋須維修製冰機,處方則發現員工實際上需負責製冰機日常保養,包括要從機器的觀察口清除污垢及添加雪種。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將案件押後至周三裁決。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隔近 13 年,於今年 5 月召開死因研訊,9 月 18 日完成結案陳詞。研訊不設陪審團,將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擇日裁決。
歷時 44 天的死因研訊,共傳召 84 名證人,當中不足三成人(25 人)曾於 2012 年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研訊聚焦探討多個在調查委員會未解開的疑團,包括消失的水密門,是設計原意或是漏裝?由造船至驗船,曾否有人察覺結構與圖則不符?
家屬方及海事處均主張,南丫四號的設計原意有水密門,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在庭上撒謊以隱瞞船廠漏裝。財利一方則重申,早於設計階段已決定不裝水密門,羅愕瑩在調查委員會及死因研訊的供詞沒矛盾,只是側重點不同。
逾 40 名死者家屬在 9 月初發聯署信,指遲來的死因研訊,令他們更了解事故前因後果,「在遺憾中稍得慰藉」。家屬一直以「還原拼圖」形容這場研訊,新披露的資料,能否讓他們更接近真相?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18 日)展開第 44 日研訊,由各方結案陳詞。海難後,南丫四號被發現油箱房與舵機房之間的半格艙壁無裝水密門,海事處被質疑多年來檢驗都沒發現問題。
海事處一方承認,驗船人員在建船階段警覺性不足,錯失發現漏裝水密門的機會,但強調年檢著眼於船體有否損毀,若要求驗船督察核對圖則,檢視組件有否改動,「不公平亦不合理」。處方又指,被傳召作供的海事處人員,大多已退休,其供詞不代表海事處現況,強調部門在海難後已積極改革,增加驗船培訓及考核,部門文化已徹底改變。
另外,家屬方認為海事處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作假證供,建議轉介執法部門跟進。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聽畢各方陳詞,擇日裁決。
相關報道:
南丫海難|家屬、海事處結案:南丫四號原意有水密門 財利董事羅愕瑩撒謊 財利不同意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18 日)展開第 44 日研訊,由各方結案陳詞。遇難者家屬及海事處均主張,南丫四號設計原意有水密門,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在庭上撒謊,以隱瞞財利漏裝水密門。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關注,涉及海難的民事訴訟已結束,羅有何動機撒謊。家屬方指,可能是為維護財利的聲譽,亦可能與刑事調查有關,他們無從揣測亦認為毋須揣測。海事處代表亦指,無法推測羅為何撒謊,但他對於為何作更改、拆掉水密門,一再供出不同版本,「實在令人無法相信他」。
財利一方則重申,設計南丫四號時已決定不裝水密門,又指羅愕瑩在 2013 年調查委員會及死因研訊的供詞沒有出入,都是解釋自己為符合「船總長度一成」規例,決定移走水密門,兩個版本僅側重點不同。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聽畢各方陳詞,擇日裁決。
相關報道:
南丫海難|海事處結案:承認建船時錯失機會發現漏裝水密門 部門文化已徹底改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19 日)展開第 33 日研訊。船舶工程專家 Robert Vart 出庭作供,確認南丫四號的圖則有矛盾,沒清晰標示船艙之間的通道口須否裝水密門。他認為海事處審批圖則時,有責任向財利船廠釐清疑問。
對於有驗船督察稱進入船艙時沒留意該通道口,專家直斥「那是無稽之談(that’s nonsense),那裏有個很明顯的通道口」,不可能沒發現。但他認為在新船落成後,負責年檢的督察,很可能會以為原定設計沒有水密門,合理相信新船檢驗時已處理,故要求督察在年檢提出疑問「是有點嚴苛」。
就財利董事羅愕瑩供稱,早於南丫四號設計階段已決定不裝水密門,專家則指,如不打算作水密設計,船廠理應使用更便宜物料,毋須建造昂貴艙壁,他認為是財利出錯、漏裝水密門。研訊周五續。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三(18 日)展開第 32 日研訊,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繼續作供。他在家屬方提問下確認,2013 年調查委員會建議在驗船證書加入聲明,由驗船主任簽署確認船隻根據圖則建造,惟建議仍未落實。
陳解釋,現時的驗船證書,已要求驗船主任簽署確認船隻適合其航行用途,「比佢係咪跟住個 plan(圖則)做更加重要」,足以覆蓋委員會的建議,因此海事處視為已落實委員會的建議,「我哋覺得 complete(完成)咗」。研訊周四續,將傳召船舶建造專家作供。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二(17 日)展開第 31 日研訊,傳召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講解海難後海事處的跟進措拖。
就海事處審批南丫四號圖則及多次年檢都沒發現漏裝水密門,陳指事後已增設專責團隊檢查圖則是否一致,確保釐清疑問才批准建船,並引入正規培訓。他又認為,船廠和船東都有責任確保船隻安全,如設計有改動須主動通報,「佢哋(船廠)認為海事處係為佢哋守尾門,呢樣我覺得好奇怪」。
陳又指,應在審圖階段及早發現設計問題,而非要求驗船督察在年檢時重新檢查圖則,形容南丫四號的問題,包括船廠改動設計但沒通知任何人、圖則出現含糊之處,屬「千年一遇一個好奇怪嘅現象」,若因此改變沿用多年的驗船程序,「cater(應對)一個咁罕有嘅意外」,不符成本效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5 日)展開第 23 日研訊。海難發生後,運房局在 2014 年公布內部調查摘要,列出海事處多項不足,包括內部溝通不足、做事因循等。時任海事處長廖漢波出庭作供時指,當時已退休沒閱讀內容。
他在提問下不同意報告大部分批評,指「佢(運房局)有個別嘅觀點,呢個我唔可以阻止」,又認為因發生了事故,報告的意見會「比較 critical(批判)啲」,僅同意培訓及監察制度等「永遠都有啲空間改善」。
另外,針對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海事處前副處長童漢明認為,驗船督察在現場理應察覺到問題,「即係我哋同事嘅警覺性唔夠囉」。主任質疑,多年來至少 7 名督察都沒發現漏裝水密門,「唔係警覺性問題,係工作態度問題」,是否反映部門文化?童不同意,稱「仍然覺得係(同事)警覺性問題」。聆訊周五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