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8 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5 人不認罪,案件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指,警員在暢通道南的渠口附近,以暴動和協助罪犯等罪拘捕其中 4 人,涉嫌搬竹枝、綁繩到渠口,及由渠口爬出等;另 1 人則在愛民邨信民樓被以遊蕩罪拘捕,他在警誡下稱「睇吓有無理大嘅人走上嚟...送佢上車走」。5 人及後被改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8 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5 人不認罪,案件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指,警員在暢通道南的渠口附近,以暴動和協助罪犯等罪拘捕其中 4 人,涉嫌搬竹枝、綁繩到渠口,及由渠口爬出等;另 1 人則在愛民邨信民樓被以遊蕩罪拘捕,他在警誡下稱「睇吓有無理大嘅人走上嚟...送佢上車走」。5 人及後被改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工大學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被捕後獲釋。事隔近 3 年,今年 7 月被控暴動,控方透露他回港時被捕。 案件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指被告需時考慮答辯意向,但不反對將本案與另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合併;該案將於 2023 年初開審。辯方指保留分拆案件的權利,獲法官陳廣池批准。 辯方又指,希望保留三份一認罪判刑扣減,惟法官指僅處理合併事宜,提醒如答辯意向改變可去信法庭,並稱「無論多少都肯定有折扣」。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案發時 18 歲的女生,8 月中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兩項暴動罪,周五(9 日)被判入教導所,兩罪同期執行。 區院法官陳廣池指,相信被告有悔意,能經一事長一智,又提及「不要被那些狂熱嘅分子推向前線、成為一場一場政治暴亂的炮灰」。法官並再促政府修例,擴大判刑時的酌情權。按其建議,法庭於修例後將可對 16 至 20 歲被告,不索報告下直接判監。 被告蓄短髮、身穿深色衣服出庭,旁聽席 10 數名親友向其揮手。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只是年少無知,出於同情心支持示威者,沒意圖做任何破壞行為,願意承擔後果,以後做事會三思而行,做個守法公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1 人否認油麻地暴動,周五(19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23 歲被告周四供稱,與女性朋友 Charlie 失聯,擔心事件與示威有關,遂前往油麻地找她,最終被捕。被告友人周五供稱,被告當日到其健身室做運動後,「急急腳走咗」,稱要找 Charlie。他又指被告為人低調,「唔會點樣惹事」。 案件押至 11 月 19 日結案陳詞,眾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及撤銷禁足令,但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及往警署報到。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17 人被指「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六(13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方封鎖理大後,在校園內的人會被視為暴動,又指暴動有高度流動性。辯方指,理大內不同時間、位置發生暴動,惟控方沒證據指被告參與暴動,被告被困理大,離開僅為脫險。 暫委法官黃士翔詢問,物資站會否將各位置的暴動串連;辯方指理大內有醫護、記者,及像被告般被困理大的人,認為物資站是向不同對象提供物資。案件押至 10 月 18 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案發時 18 歲的女生,周五(12 日)在區院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共兩項暴動罪,還押至 9 月 2 日判刑,以候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案情指,被告被拍攝到手持樽裝液體,由天橋頂前往暢運道,翌日衝入科學館後被捕。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重裝備」、「身先士卒咁濟」,又指「暴徒有人教路戴頭盔、口罩」。 此外,法官促政府修例,讓法庭處理面對暴動罪的 16 至 20 歲被告時,在判刑有更大酌情權。若按其建議修例,法庭將可在不索取報告下,直接判監。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案發時 18 歲男生,涉於理大門外「搶犯」,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當日集結規模大,導致交通癱瘓,案發地點猶如戰場。他指,若被告是成年人,量刑起點不應低於 5 年監禁,不過考慮被告是青少年,衡量罪行嚴重性、懲罰及自新因素後,終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另外,被告周三(10 日)承認在牛頭角非法集結,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指根據《勞教中心條例》,宣告該刑罰即日失效,由教導所代替。
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一名 20 歲學生 2022 年 7 月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一個月索報告後,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無知犯案,已了解到錯誤,望盡快更生、重新努力讀書。辯方透露,被告因案骨折、患抑鬱,其母已離世,家庭靠綜援維生,亦很大機會不能完成副學士,擬重考 DSE 入大學,望法庭判監禁以外的拘留式刑罰。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群聚衝突,指「可以演化成暴動」,但同意辯方求情,遂採納報告建議。此外,被告另案被控理大外圍參與暴動,已認罪,周五判刑。
警方於 2019 年 11 月包圍理工大學,大批市民於油尖旺一帶聚集,超過二百人被控暴動罪。其中 11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四( 2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其中兩名被告另涉管有索帶,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方因應終審法院早前裁定索帶,不屬條文中的「非法用途工具」,於開審前夕改控兩人較重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另見報道) 控方開案陳詞指,雖然未能證明被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但有足夠證據肯定二人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至於兩名被指藏索帶的被告,控方指索帶可用作捆綁雜物堵路,事後需花費人力還原,根據當時環境可肯定其非法意圖。審訊周五(22 日)續。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被圍困理大內示威者嘗試突破警方防線離開,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當日被捕,其後獲釋。事隔近 3 年,被告近日回港被起訴「暴動」罪,案件周三( 2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本月 6 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正檢疫未能出庭。裁判官莫子聰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案件押至 7 月 22 日再訊,以待控方備妥轉介區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