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後被起訴。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襲警罪受審。辯方三度形容本案「小題大做」,審訊期間亦多次與控方爭拗,一度被裁判官熊雪如調停稱「你們兩位加起來過百歲了」。
報稱受襲的警員同日作供,稱當日上前調查被告時,被告目光已不太友善,並不斷以「毅進仔」、「戇鳩」、「屌你老母」等字眼指罵他,其後三度用手指篤其胸口有警察字樣的位置。案件周三續,料由辯方盤問。
1991 年深水埗一間鐘錶店遭持槍匪徒闖入行劫,賊人事敗逃去,期間開槍轟斃一名男職員。一名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
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懲教署指,該名被告患有肺癌,一直需要接受院所醫院及醫院治療,已將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將召開死因研訊。
翻查報道,案件開審時辯方曾稱被告患第四期肺癌,癌細胞轉移腦部,無能力答辯。陪審團退庭後一致裁定被告不適宜答辯。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案件經審訊後,法官陳廣池周一(14 日)於區域法院裁定施非法性交罪成、非禮罪脫。辯方申請保釋候判,官聽畢陳詞後拒絕申請,被告還押至 10 月 27 日判刑,官另下令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就非法性交罪,官認為 X 可詳述性交過程,是因她對於第一次性行為印象深刻,而且當時對被告有濃厚愛意,其證供屬可以理解及合情理。而被告供稱當時與同事在家中開會,官指其證供不盡不實,辯方呈交照片中的元數據資料可能曾被更改。官最後信納 X 的證供,裁定被告非法性交罪成。至於非禮罪,官指控方未能就控罪的時間及地點舉證,裁定罪脫。
2023 年「世紀黑雨」後,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指僭建,其中 52 號獨立屋涉 2009 年至 2011 年間兩度僭建,兩名業主共被票控 4 罪。其中一名業主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署方未運用酌情權容許業主改建而毋須清拆僭建物、未按風險優先次序執法等,要求推翻清拆令上訴失敗的結果。高院上周五(11 日)頒判詞,駁回司法覆核申請,業主須付 26 萬元訟費。
法官指出,業主不惜大費周章僭建,因無視屋宇署要求而遭受困境,「純屬咎由自取」,法例賦予署方保障公眾安全的責任,沒有賦權署方事後批准僭建物,即使署方在資源緊絀下執法有優先次序,並不代表署方必須考慮是否放棄執法;判詞又形容署方並非「私人業主的顧問」,毋須與業主商討如何改建僭建物。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最後一名居民關偉建上周在執達吏收樓後離開屋邨,「平屋」亦指已收回全部單位,將全面啟動重建工程。
高院資料顯示,關偉建在被收回單位後,上周五(11 日)再向上訴庭申請司法覆核的上訴許可,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2022 年陳南昌中學發生校政紛爭,校董會指控時任校長黃麗婷疏忽職守、漠視校董會指示,因此即時解僱黃。黃其後到勞工處向校董會提出申索,索賠近 580 萬港元。
案件周一(14 日)在勞資審裁處再訊,黃提及自己被解僱起至今 4 年間,校方再委任過 8 個校長,認為事件反映校董會領導能力。黃另反對再以等候警方調查為由押後案件,惟主任審裁官沈其亮認為,警方調查結果對本案有啟示作用,即校方即時解僱她的決定是否合理,故暫時押後至明年 6 月 30 日再訊。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盤問時指,跟事主在酒店房內僅「吹水」而沒有性交,惟事主不同意辯方說法。辯方亦指,事主描述性行為過程時有不同版本,事主同意部分記憶不清晰。辯方另指,事主要求跟地政主任被告性交遭拒,科大生被告則是「純粹補習」,事主一概不同意。案件周二續。
持雙程證 17 歲男生涉於今年 8 月於長洲非禮及強姦女童,案件周一(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考慮所有證據,決定撤回兩項控罪,並取消原定於 11 月 23 日的提訊日。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撤控,下令把電話及衣物歸還予被告,被告當庭獲釋。
31 歲內地女子涉在入學推薦信中冒充教授簽名,報讀教大博士課程並獲取錄。她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一(14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指,被告行為不公平地剝奪他人獲取錄的機會,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力及能撫平受害者傷痛,但考慮到被告教學表現出色,因對自己期望過高及受中介唆擺,「一時想唔通」犯案,在被捕後亦對案情和盤托出,悔意真誠,故判處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