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逾五年,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一名 43 歲男子否認暴動等罪,案件周二(10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日審訊。
法官昨要求控方補充細節,控方今讀出修訂後的開案陳詞,指被告在英龍圍拾起工程燈扔向黑衣人一方,其後與其他白衣人跑至元朗站 J 出口。被告亦取起木棍掉向黑衣人,然後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 J 出口聚集。辯方將爭議控方指稱的男子並非被告。
控方在庭上播《BBC》、《NOW》的新聞片段,並展示《明報》圖片,指均拍攝到被告。片段可見,該男子曾在 J 出口地面,彎腰拾起工程燈再拋向前方;以及在 J 出口外手持木條。案件周三續。
首天審訊:官斥開案陳詞太簡短 控方致歉指將增寫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