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14-2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14-20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認罪被告林景楠周一(15 日)出庭作供。他接受盤問時同意有考慮勝選機會等,擬由立法會進出口界轉至新東參選,後在初選表現不好,再宣布回到進出口界參選。林又解釋,因社會氣氛而以「敗壞」形容功能組別選舉制度。 時任新東選舉主任楊蕙心則供述裁定何桂藍提名無效的過程,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提供兩則何的 Facebook 帖文,她要求何解釋帖文內容。她又同意,裁決理據是由他人撰寫,自己同意並簽署。 另外,辯方盤問時揭露,國安處警員用於網上截圖搜證的 FB 帳戶,曾在戴耀廷的專頁帖文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作供警員承認帳戶只有警員使用,但自己沒印象曾發留言,又同意法官指,該留言有可能激起他人進一步留言。 控方周二(16 日)傳畢所有證人,控辯將爭議「共謀者原則」。法官將案押後至 5 月 29 日續審,讓控辯準備書面陳詞。辯方大狀沈士文指,部分被告方擬就爭議聯合陳詞,重點議題包括普通法下的「共謀者原則」會否受《國安法》影響,以及該原則的適用範圍。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7.21結案陳詞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否認「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當日截查被告的便衣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她見被告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示威,故將他們截停。警員指,多次向被告表露身分,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情緒激動未有依從,最終以「阻差辦公」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後,陳朗昇選擇作供,解釋因自己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故希望問清截查警員的資料,「如果中間有咩差池,我都可以根據我問嘅資料跟進投訴。」控方指,陳朗昇應提醒警員不要公開其身份證資料,陳表示,當時忙於向警員解釋並非不合作,若如控方所言行動,「恐怕件事更煩,要更多時間。」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作結案陳詞。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排期8.9審理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 Read more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稱曾遭警公開身份證 須了解截查警資料 有差池可投訴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供稱須問清楚截查警資料 若有差池可跟進投訴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四(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陳朗昇出庭作供。

他指當日截查警兩度「好快咁」拿出卡套,但無回應其提問,及後多名警員行近時,截查警亦無再要求他盡快出示身份證。陳解釋,因自己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故希望問清截查警員的資料,「如果中間有咩差池,我都可以根據我問嘅資料跟進投訴。」控方則指,陳朗昇應提醒警員不要公開其身份證資料,陳表示,當時忙於向警員解釋並非不合作,若如控方所言行動,「恐怕件事更煩,要更多時間。」

陳朗昇完成作供,辯方表示沒有其他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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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表證成立周四作供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官裁表證成立 周四作供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裁判官梁嘉琪審理。

綜合各警員證供,截查被告的便衣女警當日向上級匯報,指被告拒絕出示身份證,上級要求被告退後和冷靜。及後便衣警署警長到場,在被告質疑下出示委任證,同時警告被告冷靜。被告未有理會,最終遭警員壓向牆邊拘捕,警員認為他有逃走意圖,反手鎖上手扣。

辯方指出,被告過往曾遭便衣警在網上直播中,公開其身份證資料;警署警長稱不知道,另同意被告有權要求澄清便裝警員身分。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指陳朗昇選擇作供,案件押後至周四(1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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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辯方質疑截查警「作故仔」 警:事後「諗得更多」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辯方質疑截查警「作故仔」 警:事後「諗得更多」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梁嘉琪審理。

當日截查被告的便衣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她見被告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示威,故將他們截停。警員指,多次向被告表露身分,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情緒激動未有依從,最終以「阻差辦公」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

辯方盤問時質疑,警員庭上證供較當日的口供詳盡,警員指事後在安靜環境「諗得更多」,憶起更多事項。辯方指出,被告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故案發時要求釐清便衣警員身分,但警員未有回應,直至其他軍裝警員介入才回答其隸屬小隊。辯方另指,被告及後與警員理論有否阻礙途人致情緒激動,最終未及出示身份證。案件周三(1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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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立場》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 日)踏入第 48 日審訊。就控方早前指《立場》在專訪為許智峯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辯方引述《文匯報》報道「屠龍小隊」眾籌收集資金,詢問鍾沛權報道是否煽動暴力,「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幫佢引起煽動仇恨?」鍾表示難以猜測動機,但他認同需報道事件。 辯方又呈上《紫荊》雜誌、《成報》等漫畫配圖,指其他媒體亦曾批評法官「獨裁」,並將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形容為「國妖」等。鍾供稱,過往不論官媒、親建制或非建制報章都會以政治漫畫及設計圖片,增加文章效果及吸引力,惟近年政治漫畫數量已減少。 另外,辯方指控方早前提及《立場》員工「星星之火」卡片,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辯方引述前員工陳朗昇 FB 帖文指,該卡片屬陳本人,而「星星之火」是「昇昇之火」的諧音。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文匯報》曾報道「屠龍小隊」眾籌 「根據控方說法,呢個直情幫佢宣傳?」《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星星之火」員工卡片稱有聯想 辯方指為「昇昇之火」諧音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8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8 日審訊。辯方指控方早前提及《立場》員工「星星之火」卡片,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引述前員工陳朗昇 FB 帖文指,該卡片屬陳本人,而「星星之火」是「昇昇之火」的諧音。

鍾沛權另指,《立場》沒有煽動任何社會事件,政府應思考為何公眾對批評有共鳴,「問題深層原因唔應該歸咎於傳媒,更加唔應該歸咎我哋」。就控方指發表政治評論要有「分級制」,指《立場》沒考慮心智未成熟人士,鍾質疑「界線比評級色情電影難萬倍」,重申要盡量維持環境多元,讓讀者接觸不同資訊。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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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9.25-10.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9.25-10.1

612 基金被指沒註冊案開審 陳日君等 6 人表證成立 「612 人道支援基金」案,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 6 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周二(27 日)裁定 6 名被告表證成立。辯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案件押後至 10 月 26 日作結案陳詞。 各方提及「社團」詮釋,控方依賴《社團條例》釋義,指屬「一人以上、不論宗旨」的組織;辯方盤問警察牌照科高級督察時,則問及一同食飯生活的家人、治喪委員會需否註冊。官指希望結案陳詞中能有案例予法庭參考,指《社團條例》的精神應是「既不擾民,又可維持社會秩序及監察團體情況」。 612 基金被指沒註冊案|控方開案提具政治目的 辯方指不相關 官不同意、着毋須過慮612 基金被指沒註冊案 官裁陳日君等 6 人表證成立 辯方不傳證人 押 10 月底結案陳詞 高院頒令沒收「星火同盟」已凍結款項 警指一人被控 反修例運動期間,組織「星火同盟」以支援被捕示威者法律及生活費為名募捐。警方 2019 年 12 月以懷疑「洗黑錢」罪為由,拘捕 4 名與「星火」相關人士,並凍結約 7,000 萬港元。 警方周一(26 日)在高等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指鑑於當中 2 人先後在 2020 年及 2021 年潛逃離港,警方遂向法庭申請「沒收令」,並獲高院批准充公早前凍結的約 7,000 萬元款項。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警司鄒祥有指,由於 2 被捕人潛逃,因此按法例展開沒收程序,而由於法庭聆訊不公開,不便透露法庭裁決理據、有否律師涉案等資料,又首次披露一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洗黑錢」罪 警指「星火同盟」兩人涉潛逃 高院批准充公 7000 萬元 聆訊不公開、涉案人沒律師代表「星火同盟」涉洗黑錢案 警事隔兩年半首披露一人被起訴 未答案情是否與「星火」相關 南丫海難十年 難屬爭取死因研訊 高院 10 月頒決定 2012 年 10 月 … Read more

陳朗昇被票控 2021 年駕車衝紅燈罪成 罰款 2,000 元 預定晚上赴英參加「學人計劃」

陳朗昇被票控 2021 年駕車衝紅燈罪成 罰款 2,000 元 預定晚上赴英參加「學人計劃」
記協主席陳朗昇被指於 2021 年 7 月,在新清水灣道駕駛私家車時衝紅燈,他否認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傳票控罪,案件周三(28 日)審結,暫委裁判官梁蘊莊周四(2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陳傳票控罪罪成,罰款 2,000 元。

裁判官雖然接納陳並非蓄意衝燈,但認為熟知交通規例是謹慎駕駛者的責任,即使路面瀝青深淺不一致,若陳有格外留神亦不會看不見停車綫。至於陳指燈柱「重疊」令他混淆,裁判官認為,個人觀察錯誤、疏忽、不合理過失,並不構成合理辯解。

陳預定周四晚上離港赴英參加「學人計劃」。他於庭外指,雖有不甘但不會上訴,又形容案發現場的停車綫至今「矇咗成年」,指若「矇都冇所謂,點解要有條綫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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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陳朗昇被票控 2021 年駕車衝紅燈 不認罪自辯 案件周四赴英前裁決

記協主席陳朗昇被票控 2021 年駕車衝紅燈 不認罪自辯 案件周四赴英前裁決
記協主席陳朗昇被指於 2021 年 7 月,在新清水灣道駕駛私家車時衝紅燈,他否認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傳票控罪,案件周三(2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陳自辯並供稱,案發於晚上,加上路面瀝青顏色、路面傾斜、天橋燈光及陰影等,令他真誠相信停車綫在更前方,稱當時只想「搵位停車」,強調無意衝燈。控方由外聘大律師羅紹軒代表,質疑陳理應看見黃格綫,不會與停車綫混淆;陳不同意。

暫委裁判官梁蘊莊押後至周四(29 日)中午裁決。陳預定周四晚上離港赴英,參加「學人計劃」,他在庭外向記者表示「應不會再有突發事件」,但亦已「prepare for the worst(為最壞情況準備)」,希望不要節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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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9.18-2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9.18-24
賢學思政案 王逸戰:錯誤方式表達對這地的愛 陳枳森:社工夢破如死刑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今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六(24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將押後 10 月 15 日進一步求情,期間為兩女被告索教導所報告。

辯方指,王逸戰擺街站只為喚起關注時事,其求情信指明白「使用了錯誤方式,表達對這片土地的愛」。辯方透露陳枳森還押期間外婆離世,陳未能送別,而因本案與母關係撕裂。陳在求情信中表示,因案令社工夢想破滅「有如死刑」。

辯方亦指,「賢學思政」在《國安法》生效前成立,組織鬆散、人少、沒知名度,街站受眾亦只限途人,對比網上言論,「實際及潛在傷害係有限嘅」,望法庭輕判。

控方另質疑,王逸戰在周二(20 日)經 Facebook 發表公開信,內容顯示他沒悔意。辯方澄清王指「無怨無悔」是指不會怨他人。王逸戰一方提出,認罪應享三分之一刑期扣減、扣減後可低於「最低刑期」,而其餘 3 人引《國安法》指分別退出或停止參與,望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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