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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本月 7 日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警方其後落案起訴陳朗昇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陳朗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 5 月 16 日開審,預計審期 2 日。另外,陳朗昇將於 9 月下旬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參加路透新聞學研究所的「學人計劃」,為期半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沒有離境限制,准陳朗昇保釋期間赴英,但須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及聯絡電話。

路透新聞學研究所所長尼爾森在 Twitter 表示,歡迎陳朗昇於 10 月到訪牛津大學,成為「學人計劃」一分子,又指大家都期待接待這位傑出、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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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2021 年駕車衝紅燈 記協主席陳朗昇不認罪 因擬赴英進修提前 9.28 開審

涉 2021 年駕車衝紅燈 記協主席陳朗昇不認罪 因擬赴英進修提前 9.28 開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被指 2021 年 7 月,在新清水灣道駕駛私家車時衝紅燈,被控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傳票控罪,周四(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並爭議案發時的路面情況,包括路面瀝青顏色影響駕駛。 案件原排期在今年 10 月開審,惟陳指他將於同月初赴英參加「學人計劃」,最終改在 9 月 28 日開審。 陳擬 10 月初赴英進修 案件提前 9 月審 被告陳朗昇(40 歲),被控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罪,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28 日凌晨 12 時 37 分,在新清水灣道(西北行)鄰近清水灣道,身為一輛私家車的司機,在道路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交通燈在按照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條例發出紅色燈光時所表示的指示。 陳朗昇沒有律師代表,親自答辯表示不認罪,爭議案發時的路面情況,包括路面瀝青顏色影響駕駛,他亦無意衝紅燈。他同意上述路面的攝錄機運作正常,不需要相關專家證人作供。 案件原定排期 2022 年 10 月開審,惟陳朗昇稱將於同月初赴英參加「學人計劃」,最終改在 9 月 28 日開審,預計一天審期。控方將傳召 3 名證人,即兩名警員,以及涉案數碼攝影機的陳姓維修人員。 KCV1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