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21 日)在區院展開第 34 天審訊,控方引片段指,次被告庾家豪曾向白衣人招手、擊掌,「係專登挑釁佢,睇佢會唔會入嚟」。庾不同意。
控方又指,庾曾在林卓廷身旁,問庾有否問林,警察何時會到。庾指沒有。控方指出,當時庾「唔問林卓廷係因為唔想警察到」,有旁聽聞言發笑。官籲旁聽自重,稱「竊竊私語私笑又好,法官可以叫你哋離開」。另一主控指據她記錄,庾的代表大狀曾說「痴線」及冷笑;官著「刻意地節制唔好做」。
控方又引片段指庾曾衝前,將灰頭盔男子拉後,庾指當時有白衣人打該男子,「冇睇到有冇打得中,所以我跑咗上前」。控方續質疑有人比庾站更前,「唔一定要你救」?庾答「人有惻隱之心」,當時沒考慮其他人會否即時救。案件周五續。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次被告不同意閘內人為群體共同行動 指「我哋都係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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