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菲律賓籍男子涉於 2019 年與其 10 歲的女兒同睡時摸其私處,並在 2022 年趁女兒睡著時以陰莖磨擦其私處,女兒其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該男子今(7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
辯方稱,被告或因酗酒問題犯案。法官彭中屏押後案件至 9 月 28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以了解他案發時是否受酒精影響,被告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菲律賓籍男子涉於 2019 年與其 10 歲的女兒同睡時摸其私處,並在 2022 年趁女兒睡著時以陰莖磨擦其私處,女兒其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該男子今(7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
辯方稱,被告或因酗酒問題犯案。法官彭中屏押後案件至 9 月 28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以了解他案發時是否受酒精影響,被告期間還押。
六旬漢被指在 2021 年 11 月叉頸襲擊其養女 X,以及在 2013 至 2014 年五度要求女兒為他手淫,否認 7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非禮等罪,案件周二(5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就 X 受襲一事,養母 Y 供稱,曾向被告稱「我得一個女,你可唔可以包容下佢,我哋先可以和平相處」,而被告則指 X「撩事鬥非」,其後 X 走到被告面前,遭他扯頭髮,抓下體及叉頸。
另事主 X 接受辯方盤問時稱,當日因 Y 與被告爭吵而被吵醒,同意被告曾斥自己為「大話閪、野女」,又稱「呢句說話有少少傷心」,但否認自己聽到後曾經推被告的膊頭,或在爭執期間曾「揸住」被告的下體。案件周三續審。
六旬漢涉在 2021 年 11 月,叉頸襲擊其養女 X,以及在 2013 至 2014 年間,五度要求 X 為他手淫。被控 7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非禮等罪。他否認控罪,案件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庭上提及,X 於 2003 年出生。
事主 X 在屏風後作供,稱升小五的暑假時,獲被告贈送化妝盒,其後她欲為被告化妝,「搵佢玩」時,遭被告摸臀部及大腿;被告亦要求她手淫、「幫佢」。X 作供期間不時哭泣。X 又指,當時無向人透露遭侵犯,因為「驚佢哋(父母)唔要我」,又指養母「難得搵到個依靠,唔想因為呢件事搞到佢無咗個家庭」。
案件周二(5 日)續審,料 X 續接受辯方盤問。
今年 8 月,有傳香港大學護理學會迎新營發生非禮事件,有自稱新生的網民於社交平台投稿,指活動期間被「組爸」非禮,警方則於 8 月 30 日拘捕一名 20 歲男子。報稱學生的被告被落案起訴 2 項非禮罪,周一(4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11 月 13 日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睇吓有冇其他受害人」、查看營地閉路電視及被告的手提電話,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兩次報到,以及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於 2022 年 6 月,2 日內 3 度於粉嶺一個殘廁非禮同一名女子,再於同年 7 月中疑酒駕及醉酒鬧事,咬傷數名同袍。他被控非禮、危駕及襲擊共 7 罪,案件周四(31 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作審前覆核,8 月 12 日起進行 12 天審訊。 控方透露,審訊時將播放錄影會面及閉路電視片段,另有共 30 名警員及街外證人;控方申請事主及其家人的匿名令,辯方一度反對,指希望審視相關證據後再作處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匿名令,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六旬前港隊空手道教練涉在授課時期間拍打女學員臀部,女學員其後報警處理。該教練被控一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受審,周三(30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無罪。 裁判官裁決時稱,空手道是攻防武術,教練糾正學生時有身體接觸,不能夠排除被告認為事主允許而接觸。裁判官又指,被告曾指事主動作有錯,並找另一名女學員示範,可見被告執著糾正事主的動作,不認為屬猥褻意圖。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惟裁判官指被告曾觸碰事主,屬自招嫌疑,拒絕申請。
64 歲男子涉嫌 2018 至 2020 年間藉搔癢為名,隔衣物及內褲撫摸女友當時年僅 6 至 8 歲女兒的私處,女童告知生父和繼母後揭發事件,被告早前被裁定 2 項非禮罪罪成,還押至周五(25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姚勳智指,被告於還押期間身亡,認為判刑已無實質效用,故不予正式判刑,但為及案件完整性,將宣讀原定判刑。法官指被告為事主母親的男友,案件破壞信任,加上事件對事主帶來長遠影響,令她與生母關係變差,可判囚 30 個月。
六旬翁被指於 2012 至 2016 年間,在家中兩度強姦及三度非禮繼孫女,女童首次被侵犯時年僅 6 歲。老翁否認強姦、非禮等 5 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周三(23 日)大比數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暫委法官胡雅文押後案件至 9 月 14 日求情,候索被告心理報告、事主創傷報告,被告須還押。
現年 56 歲、案發時 55 歲男子被指爬上 14 歲女兒的床摸其腰胸,又趁她洗澡時進入浴室,用下體觸碰其臀部約 10 次。男子早前承認 3 項非禮罪,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4 個月。 暫委法官王證瑜引述背景及心理報告指,被告的兩任妻子均出軌,因而使他產生報復心態,又指他認為自己是受害人,但重犯機會不高。法官認為,被告與女兒年齡差距甚大,犯案屬違反信任,損害女兒的精神及心理健康。
今年 4 月,網名「劉馬車」的 YouTuber 劉駿軒涉於天水圍非禮三名未成年女子,還押至周四(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 3 項非禮罪,被判囚 5 周。 案情指,劉分別於兩名事主身後拾起硬幣時,觸碰她們的左腿小腿;兩日後在一間咖啡店,從後觸碰另一事主的左腿小腿。劉早前因另一宗襲擊案被判囚 6 周,與本案刑期其中 4 周分期執行,即被告加監 4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