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兩人欺詐罪成,分別判監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判刑提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許可申請排期 8 月 22 日處理,預料審期兩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兩人欺詐罪成,分別判監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判刑提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許可申請排期 8 月 22 日處理,預料審期兩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2 日審訊,第三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六日作供。
控方續圍繞論壇版寫手角度提問,問及「香港監察」負責人羅傑斯及該組織的撰文角度,楊指「香港監察」比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控方再問,那麼制裁方面的角度?法官杜麗冰打斷指,證人僅稱關注人權,其問題是引導性問題。
控方上周五續圍繞論壇版寫手角度提問,楊確認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的文章較強調法治,亦曾表示對《國安法》擔心;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則支持抗爭及制裁前特首林鄭月娥。另外,楊稱論壇版文章被翻譯成英文,毋須徵詢作者同意,作者亦不會獲得額外稿費。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42日審訊|楊清奇稱《蘋果》常籲上街 「我覺得唔係好嘅標題」
PODCAST: 上周焦點: 首宗煽動案上訴|譚得志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 煽暴意圖非煽動罪必要元素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四(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判詞指,上訴方所引述的英國樞密院案例,只是附帶意見,煽動意圖必須依據其特定的法律框架及社會狀況作詮釋,裁定普通法下的煽暴意圖,並非法定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判詞又指,煽動罪須有足夠靈活性,以應對當下的國安威脅,故煽動意圖的用詞必須足夠寬廣,以涵蓋不同時間、不同境況,最終裁定煽動控罪,在社會利益和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平衡,「亦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負擔」。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認為,上訴庭的說法欠說服力,舉例加拿大等地縱有成文法,法庭亦會考慮普通法的發展。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指,同意上訴庭指英國樞密院案例的裁斷,屬附帶意見。他又指,隨著《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草案出爐,「煽動暴力」並非日後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他認為毋須改變寫法,否則有機會造成法律真空,削弱維護國安能力。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開始作供 同意欲以身分向警施壓促執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案,其中林卓廷周二(5 日)開始作供,稱當日在灣仔時獲區議員黃偉賢告知,元朗「鄉頭吹大雞」,他晚上到美孚站觀察,其後看到廚師受襲片段「覺得出事啦」,在與黃通話時再獲告知涉黑社會背景人士,他覆黃稱會入元朗。他同意,入元朗是想用立法會議員身分「畀壓力警方做嘢」,但否認與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通話時,提及不需警方保護等內容。 法官及辯方問,林其後為何不離開現場?林稱「身不由己」,指「我覺得保護市民嘅工作仲未完成,佢哋仲係咁危險,我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林又稱,當時覺得出閘「係送死」,認為警方很快會抵達,而警方未到時,不知安全撤退的路線。 另外,另一名「非白衣人」、42 歲會計師亦否認暴動罪,案件周四(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白衣人及黑衣人當晚發生衝突,當中黑衣人「以手勢挑釁白衣人和作出辱罵」,而被告身處黑衣人群中,在前排打開雨傘掩護,又向白衣人投擲物品。辯方則稱,將循自衛的方向抗辯,「進一步說法,係阻止緊暴力事件發生。」法官李慶年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將於下周一(11 日)出庭作供。 首宗白衣人暴動案上訴 官6個月內判決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7 被告罪成,一人罪脫。當中 4 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而律政司就脫罪被告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8 日)聽畢雙方陳詞,押後 6 個月內頒判詞。 鄧懷琛一方就刑期上訴指,因警方不在場,鄧等人才自行趕人出村。法官質疑「話警方控制唔到呀,就自己自行執法呀?」律政司引原審形容本案暴動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認為「形容恰當、有事實證據支持」,指鄧被判囚 7 年,總刑期不屬過高。另律政司回應其他人定罪上訴時重申,吳偉南有份施襲,鄧英斌攜武到場。鄧英斌、「飛天南」吳偉南已獲釋。據了解,仍正服刑的蔡立基、鄧懷琛,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及 2026 年獲釋。 至於王志榮,律政司指案中有 6 個重大環境證供,能清晰辨認王參與暴動,指若上訴得直,望可交予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重新裁決。 黎智英案|前主筆楊清奇:論壇版不會與黎觀點「作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續審。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上周開始作供,指黎沒直接向論壇版發指示,但其專欄文章的觀點,比其口頭指示更明確、清晰,因此「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又指反修例運動後,《蘋果》報道角度變得激進,《國安法》實施後,不追求平衡報道。 楊又提到,黎智英作為老闆「既慷慨又殘忍」,指黎在《蘋果》上市及分拆網上版時,均有向員工派股票,造就早期管理層「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但他同時「用人用到盡… 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因此,無論是管理層或中層部門負責人,如果想留在《蘋果》,都要聽從老闆指示。 其他焦點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1 日審訊,第三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五日作供。
控方續圍繞論壇版寫手角度提問,楊確認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的文章較強調法治,亦曾表示對《國安法》擔心;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則支持抗爭及制裁前特首林鄭月娥。另外,楊稱論壇版文章被翻譯成英文,毋須徵詢作者同意,作者亦不會獲得額外稿費。案件下周一(1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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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1日審訊 楊清奇指論壇版由他本人決定專題主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1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五日作供。
楊提到,論壇版的專欄作家及自由撰稿人以中文撰文後,「英文版同事睇中邊篇文章,佢哋就攞去翻譯」。他在法官詢問下指,論壇版文章被翻譯成英文時,一般毋須徵詢作者同意,而作者亦不會因此獲額外稿費。他又確認,論壇版專題主題,主要由他本人決定,其上司林文宗、陳沛敏有時會給予意見。
楊周四供稱,當黎要求更換論壇版寫手時,「我喺度打工,所以有指示要去執行」。法官李運騰問,黎 2019 至 2020 年間在《蘋果》沒有正式職位,為何仍要聽其指示?楊形容,黎是「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因黎曾向高層派股票,但同時亦「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我想留喺《蘋果》,所以都要跟從佢指示。」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41日審訊|楊清奇:李柱銘專欄強調法治 胡志偉文章支持制裁林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0 日審訊,第三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四日作供。
楊供稱,當黎要求更換論壇版寫手時,「我喺度打工,所以有指示要去執行」。法官李運騰問,黎 2019 至 2020 年間在《蘋果》沒有正式職位,為何仍要聽其指示?楊形容,黎是「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因黎曾向高層派股票,但同時亦「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我想留喺《蘋果》,所以都要跟從佢指示。」案件周五(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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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0日審訊 楊清奇:黎「用人用到盡」 不合心意很快換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0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四日作供,提及自己在《蘋果》工作 23 年,認為黎智英作為老闆「既慷慨又殘忍」。
楊解釋,黎智英在《蘋果》上市及分拆網上版時,均有向員工派股票,造就早期管理層「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至於「殘忍」一面,他形容黎「用人用到盡… 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因此,無論是管理層或中層部門負責人,如果想留在《蘋果》,都要聽從老闆指示。
被問到高層提出更改論壇版作者名單時,相關作者是否與黎的政治立場一致?楊則指,高層向他指定作者時,大多不會說明原因,但重申「唔係每一個作者,都同黎生觀點立場相關嘅。」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40日審訊|楊清奇:黎「用人用到盡」 不合心意很快換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9 日審訊,第三位控方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三日作供。
控方圍繞論壇版提問,楊清奇供稱,於 2015 年接手論壇版時,獲同事告知選稿有 3 個基本原則,包括支持政治民主、經濟市場化,以及不支持港獨。他憶述,黎智英於 2016 年曾建議邀請建制派領袖撰稿,包括行會成員,希望報紙論壇版多元化。楊與同事均感吃驚,認為「想法係咪天真咗啲」。
楊續指,當時仍有少數建制派為《蘋果》供稿,但 2019 年後完全沒有建制派撰稿,認為 2018 年是黎轉趨激進的轉捩點,舉例提到他曾推薦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撰稿。案件周四(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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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9日審訊 控方在楊清奇手機檢取管理層對話截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9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三日作供,控方提到在其手機,檢取《蘋果》管理層的對話截圖。
其中一張,顯示黎智英向楊指,會每月支付 1 萬元給他,作為他向黎 Twitter 供稿的報酬。楊在庭上解釋,當時認為「呢樣野有啲用」,所以截圖。另一張截圖,顯示羅偉光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指「警察上門」,另顯示林文宗將羅偉光、張志偉、陳沛敏及張劍虹移離群組。楊稱不記得為何截圖,亦不記得此通訊群組,何時由 WhatsApp 轉至 Signal。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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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9日審訊|楊清奇:黎曾建議邀建制派撰稿 2018年後立場轉趨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