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TG 號召「平安夜革命」 青年認煽動等 4 罪續還押候判 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

涉 TG 號召「平安夜革命」 青年認煽動等 4 罪續還押候判 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
22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向兩者「報仇」,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11 月 1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向旁聽的母親揮手,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被告母親回應道:「得啦,你穩定自己情緒呀!」

Read more

涉 TG 煽惑縱火 20 歲男生擬不認罪 將爭辯網上帖文可否呈堂

涉 TG 煽惑縱火 20 歲男生擬不認罪 將爭辯網上帖文可否呈堂
20 歲男學生被指於 2020 年,分別透過兩個 Telegram 群組發表煽惑縱火的言論,事隔兩年後,被控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2022 年 4 月提堂,至本周四(10 月 20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不認罪,法官郭偉健排期案件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開審,預計審期 5 日。

Read more

5 人被指 TG 發仇恨政府言論 16 歲女生還押一周准保釋 禁用社交媒體、須守校規

5 人被指 TG 發仇恨政府言論 16 歲女生還押一周准保釋 禁用社交媒體、須守校規
2022 年 5 月,警方拘捕 6 名 16 至 36 歲的男女,指他們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和殺警言論,並討論製造炸彈及如何購買武器等。其中 5 人早前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須還押候訊。

其中 16 歲中四女學生還押約一周後,周二( 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女生在保釋期間,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社交媒體、遵守所有校規等。

Read more

5 人被指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言論 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 還押候訊

5 人被指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言論 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 還押候訊
警方 2022 年 5 月拘捕 6 人,涉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及討論製造炸彈、如何購買武器等,其中 3 人被控「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另外 2 人周一(10 日)到警署報到時被捕,周二(11 日)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將已被控的 3 人控罪修訂為「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獲裁判官劉淑嫻批准,而首次提堂的兩人亦被控同罪。控方並申請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亦將案件合併處理。

裁判官聽取辯方的保釋申請後,認為控罪嚴重,而案件將轉介區院審訊,被告有不依期歸押的風險,最終拒絕保釋。

Read more

學校圖書館管理員涉 TG 籲破壞店舖 認煽惑刑毀押 10.26 判刑

學校圖書館管理員涉 TG 籲破壞店舖 認煽惑刑毀押 10.26 判刑
36 歲男學校圖書館管理員,涉嫌在聊天應用程式「Telegram」呼籲他人破壞店舖「360」,被控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被告周二(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還押至 10 月 26 日判刑。

案情指,他在 Telegram 群組內留言,提議以「水攻」一間店舖的貨物。辯方求情指,群組內其他成員一度聲稱要「火攻」店舖,被告提出「水攻」只針對貨物,亦無證據顯示有人作出實際行為,期望裁判官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惟裁判官劉淑嫻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只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Read more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准保釋 12.15 判刑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准保釋 12.15 判刑
27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10 月,在 IG 等社交媒體披露前女友的個人資料,又冒認她開帳戶,令陌生人聯絡事主意圖交友。他警誡下表示,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在 TG 群組發布其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男子周四(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 7 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保釋至 12 月 15 日判刑。本案是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定罪的案件。

Read more

工程師認 TG 發布襲警、製炸藥方法判囚 42 月 官:訊息鼓吹無底線襲警

工程師認 TG 發布襲警、製炸藥方法判囚 42 月 官:訊息鼓吹無底線襲警
28 歲工程師被指 2019 至 2020 年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發布襲警方法,如「打狗棍」、用沙塞着水炮車的出入風位,使警員感到侷促,並圖文並茂講解製作化學品方法。被告早前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犯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兩罪。暫委法官劉綺雲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42 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的角色僅為轉發帖文。但法官認為,根據被告聊天紀錄及訊息內容,被告並非單純轉發訊息,而是主動參與,加入個人意見分析及資料整理。訊息內容明顯鼓吹無底線襲擊警方,可能傷及無辜。而煽惑他人製作爆炸品的內容極具殺傷力,嚴重威脅公眾安全。

法官考慮到兩項煽惑罪主旨重疊、時間相近,刑期同期執行。官又接納被告調查期間態度合作,還押時積極進修,重犯機會低,再酌情扣減 3 個月,終判囚 42 個月。

Read more

53歲男認 TG 轉發煽動訊息 判囚 4 個月 官: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接納非自創

53歲男認 TG 轉發煽動訊息 判囚 4 個月 官: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接納非自創
53 歲男子被指 2020 至 2022 年在 Telegram 群組轉發 23 則煽動訊息,包括塗污國徽、「光時」字句等,並在寓所藏有軍刀和對講機。被告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2 罪,被判囚 4 個月;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撤銷。

辯方強調,被告僅轉發帖文,部分帖文早已廣傳,當中只有 4 個用戶發言,有如「幾個人自言自語」,案情較其他煽動案輕微。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案發時社會氣氛雖較平靜,但帖文「可引致死灰復燃」。帖文內容本身涉暴力,內容「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考慮被告發布的帖文回應少、感染力低及非自創,酌情減刑。

Read more

涉 TG 頻道發布襲警、製造炸藥方法 工程師認兩煽惑罪 還押 9.26 判刑

涉 TG 頻道發佈襲警、製造炸藥方法 工程師認兩煽惑罪 還押 9.26 判刑
28 歲工程師被指 2019 至 2020 年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發布襲警方法,如「打狗棍」、用沙塞着水炮車的出入風位,使警員感到侷促,並圖文並茂講解製作化學品方法。

被告由首次提堂至今,還押逾 2 年,周三(7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犯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押多時「反思得好透徹」,盼法庭分別以 5 年及 5 年半作為量刑起點。暫委法官劉綺雲押後案件至 9 月 26 日判刑。

Read more

被指 TG 發布煽動訊息、藏武 五旬漢還押 9.15 答辯 辯方稱協商案件取「重大進展」

被指 TG 發布煽動訊息、藏武 五旬漢還押 9.15 答辯 辯方稱協商案件取「重大進展」
53 歲無業漢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遭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案件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警方已完成調查,準備好答辯。辯方則指,正與控方商討案件處理方法,料很快有結果,並稱是日控方向辯方「提供重大進展」,申請押後 9 月 15 日答辯,預計屆時聆訊需時約 1 小時,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