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一直被還押。 案件周二(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當中兩名男被告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法官陳廣池把二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6 日作答辯及求情;另外 3 被告則於 6 月 13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一直被還押。 案件周二(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當中兩名男被告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法官陳廣池把二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6 日作答辯及求情;另外 3 被告則於 6 月 13 日再訊。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伍姓頻道管理員經審訊後,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2022 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伍不服定罪,上周五(17 日)親自應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即日駁回其申請。 法官周二(21 日)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法官認為申請人提出的議題,正是辯方在原審時提出的議題,而原審官已一一駁斥。法官指,他詳細翻閱原審書面判詞後,認為原審官已「全面及細緻」剖析所有問題,並作出「無可批評的結論」。法官看不到原審的分析有任何出錯,相反申請人未能提出有效的上訴理由,故駁回其申請。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伍姓頻道管理員經審訊後,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2022 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 伍不服定罪,周五(17 日)親自應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即日駁回其申請,指伍的多項上訴理由均只是重複原審時已提出的「所謂疑點」,當時原審官已逐一駁斥,再考慮環境證供後,裁定他罪成。 伍提出原審時曾提出疑點,但官沒加以考慮,而律政司一方指辯方原審時沒提相關爭議。法官一度提出,向伍免費提供法庭錄音,伍最後表示拒絕申請光碟重聽。上訴庭將於 3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並同時向伍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伍繼續服刑。
33 歲地盤工於 2021 年 6 月,被警方在藍田住所搜出炸藥原料及槍彈,以及於 2019 年期間,在 Telgeram 群組內發布訊息,與成員討論自製槍械等。他早前承認「管有炸藥」、「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2 罪,「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存檔法庭。被告已還押 20 個月,至周四(23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判刑 26 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一時幼稚兼貪玩,於網上看到相關影片,加上疫情期間娛樂場所關閉,壓力大而犯案。法官游德康接納被告於購入原料的 2 年內,沒有進一步的行動,可見並非真的想製作黑火藥。而被告雖然在 Telegram 群組內的訊息有煽動意味,但沒有鼓吹直接傷害警員。 法官將兩罪的量刑起點分別定為 30 個月及 18 個月,被告認罪獲三分一刑期扣減。法官又指,若兩罪刑期全數分期執行,刑罰將過重,對被告造成「粉碎性效果」,裁定其中 8 個月分期執行,而被告自願提供手提電話解鎖密碼,獲減刑 2 個月,總刑期 26 個月。
33 歲地盤工人於 2021 年 6 月,被警方搜出在藍田住所管有有炸藥原料及槍彈。他於周五(17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炸藥」、「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2 罪,「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存檔法庭,法官游德康押後案件至 2 月 23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案情指,警方在被告住所搜出可製成「黑火藥」的原材料、氣槍和 580 枚空包彈等;又在Telegram 發布製造彈藥訊息,煽惑他人將氣槍改為真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和追求刺激感,打算製作出逼真的娛樂性效果,強調無意傷害他人。 法官聽取求情時提到,被告曾在Telegram 與成員商討「send 俾手足」等訊息,而「手足」為與警方對抗的人士。辯方表示,被告於反修例運動前已購入相關爆炸品原料,又指涉案炸藥尚未完成製作,嚴重性較低。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已還押一個月至半年不等。 案件周二(22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2023 年 2 月 2 日,以待申請法援及給予法律意見。其中一名 19 歲男生第四度申請保釋,法官考慮後拒絕,下令其與另外 3 人繼續還押。
現年 23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報仇」,他早前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周二(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 年。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在《國安法》生效下與志同道合的人犯案,「視《國安法》為紙老虎」,患自閉症並非辯解理由。陳官又稱,被告是一名善良單純的年輕人,卻在網上平台變成嗜血、無情和歹毒的暴力推手,強調須以嚴刑重典,提醒所有人網絡非無法無天,任人大放厥詞的地方。
現年 23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報仇」,他早前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進一步求情。 辯方指,被告自幼患自閉症,人際關係不佳,以為在網上發表評論可獲認同,「刷存在感」,令自己有存在價值。法官陳廣池聞言稱「就係咁先恐怖」,指志同道合的人互相吹噓炒作,更容易產生孤狼。 法官指,由於控辯雙方同意修改案情,需時處理,遂押後至今午判刑。
36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Telegram 群組呼籲他人以「水攻」破壞店舖「360」,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周三(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2 個月 2 星期。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沒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或將計劃付諸實行。她又指,雖然本案並非延遲檢控,但事發至今三年,為被告及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並相信其妻子的腫瘤問題與壓力有關,酌情扣減部分刑期。
22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向兩者「報仇」,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11 月 1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向旁聽的母親揮手,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被告母親回應道:「得啦,你穩定自己情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