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私家醫生於 2022 年 4 月至 6 月新冠疫情期間,被指濫發「免針紙」。其中醫生王秉亮被指發出 6,000 張「免針紙」,被落案起訴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法律 101 文章),案件周四(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以 100 萬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案件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由 2023 年 12 月 18 日開審,至今逾半年。控方於審訊第 90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完成舉證,已超出原定 80 日審期。3 位法官於 7 月 25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黎智英將出庭作供,案件押至 11 月 20 日續審。 控方證人當中,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供詞提及《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的運作、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 《法庭線》整理每日實時及綜合報道、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以及時序專頁,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報道;「階段整合」包括開審前、開案陳詞,和 5 名從犯證人證供整合;「時序專頁」則整理事發時序。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12.18」(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4.7.25 事件時序 黎智英案時序專頁 階段整合 控方證人供詞整合 開案陳詞整合 開審前整合 每日報道 第92日審訊(2024.7.25) 第91日審訊(2024.7.24) 第90日審訊(2024.6.11) 第89日審訊(2024.6.5) 第88日審訊(2024.6.4) 第87日審訊(2024.6.3) 第86日審訊(2024.5.29) 第85日審訊(2024.5.28) … Read more
2020 年 8 月,33歲、患糖尿病的智障男病人,因發燒入住東區醫院,住院期間因不斷上落病牀,護士為他穿約束衣,病人疑掙扎期間咬傷舌頭引致窒息,搶救後死亡。死因庭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日死因研訊。
醫管局代表指,醫護為死者穿著約束帶時,死者掙扎、咬傷舌頭,誤吸血液導致氣管阻塞,腦部缺氧引致腦細胞壞死,認為直接死因為缺氧性腦損傷。針對死者為二型糖尿病患者,局方指醫院當時已處方合適的抗生素,且死者病情無惡化跡象,認為他於入院後確診的肺炎,不會直接導致死亡,死因亦與糖尿病酮酸中毒無關。
局方又指,明白家人關注醫護對其子使用約束物品,院方知道有不足,事後已檢討改善,冀他們能節哀,亦感謝家屬捐出死者器官,遺愛人間。死因裁判官押後至周五(26 日)裁決。
現已退休的總督察葉春榮,涉於反修例期間,訛稱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 (24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時任沙田警署文書助理葉志雄供稱,根據被告提供的資料和指示,填寫逾時工作申請表。而涉案表格顯示,被告 7 次報稱逾時工作,包括超時工作 27 小時及在原定休息日逾時工作 24 小時。
警員黎曉進供稱,為被告申領逾時工作津貼,承認會隨機揀選被告逾時工作的日子填寫申請,是自己準備,被告沒參與。黎又稱,曾獲被告指示「有幾多就 claim 幾多,我根據指示,150 小時係 maximum,我就 claim 150 小時。」案件周四續。
2021 年 2 月,63 歲患肺癌的男病人到廣華醫院覆診時,因咳血獲醫生建議入院,其後被發現在輪候的病床上情況轉差,經急救後不治,周三(24 日)展開首天死因研訊(法律 101 文章)。
死者遺孀供稱, 丈夫事發當日下午 2 時許覆診,其後需入院、在急症室的病床輪候,但等候至晚上仍未獲安排上病房,夫着她先行離開。但翌日凌晨院方突來電,指丈夫「唔得」及正在急救,惟趕抵時醫護指丈夫已去世。
急症室護士供稱,與同事曾三度「嗌咪」召喚死者,但沒人回應,工友亦找不到他,當時已獲醫生簽署結案。官以餐廳的取餐呼叫器為例,追問科技協助會否比「人搵人」更好?護士初搖頭,後答「可能幫到嘅」;另稱若病人要離開,「用咩裝置都係會走㗎啦。」案件周四續。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上周二(16 日)首次提堂。
被告周三(24 日)再訊時認罪,續還押至 8 月 12 日判刑,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在 APM 商場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的藍旗,他被捕後一度「踢保」,7 月中回港時重新被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控方早前完成舉證,周三(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1 日審訊,由雙方作中段陳詞。法官周四(25 日)將裁定案件是否表證成立,以決定辯方須否答辯。
辯方指,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作為「第四權」可監察或批評政府,而矯正港府錯誤,屬煽動罪中獲豁免的情況。另一方面,辯方指控方只能證明黎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意圖,沒有就他在《國安法》生效後的意圖舉證,認為《國安法》令本身合法行為變成違法,以致「合法協議」自動失效。
控方則指,本案的協議並無因《國安法》生效而自動失效,而「從犯證人」的供詞、黎訪談節目及專欄文章等,均顯示本案有充分、直接證據證明,黎在《國安法》後仍參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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