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三(21 日)進行第 20 日審訊,控方傳住在龍尾村事發單位樓上的男住戶出庭作供,他供稱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蔡遇害當天)下午聽到樓下有搬重物、電鋸聲音,他與友人通電話時也受噪音影響。晚上他聞到「青紅蘿蔔湯」香味。
處理加多利山單位買賣的地產經紀早上供稱,當時向買家提供佣金回贈約 700 萬元,做法由鄺球提出,亦是由鄺球收款。
Day19|廚具店員:白髮男問「化骨機」是否可碎骨 有另一男同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三(21 日)進行第 20 日審訊,控方傳住在龍尾村事發單位樓上的男住戶出庭作供,他供稱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蔡遇害當天)下午聽到樓下有搬重物、電鋸聲音,他與友人通電話時也受噪音影響。晚上他聞到「青紅蘿蔔湯」香味。
處理加多利山單位買賣的地產經紀早上供稱,當時向買家提供佣金回贈約 700 萬元,做法由鄺球提出,亦是由鄺球收款。
Day19|廚具店員:白髮男問「化骨機」是否可碎骨 有另一男同行
53 歲男子涉於 2022 年至 2023 年間,四度餵 11 歲女兒吃安眠藥,之後企圖迷姦或非禮她,女兒向母親揭發事件。該男子早前承認「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企圖強姦」等 8 罪,周二(20 日)於高等法院判囚 13 年。
高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指,被告曾餵女兒一次過服用 15 粒安眠藥,除了引致幻覺,亦有抑制呼吸的風險。官指,成年人一般只會服食一至兩粒藥丸治療失眠,被告逐漸增加劑量,最終令女兒產生幻覺,趁機嚴重性侵,屬加刑因素。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舉,未能將陽具插入事主私處。官反駁指,被告用手指或振動器插入事主私處,嚴重性不下於實質強姦,斥被告毫無羞恥,「我根本找不到任何字眼,足以形容被告的惡行」。
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一(20 日)進行第 19 日審訊。控方指鄺球與鄺港傑案發前在油麻地購入大量廚具。廚具店店員供稱,有白髮男子選購絞肉機,她向對方介紹數款,而對方選一個意大利款式。對方亦買了大煲、砧板等。
店員又供稱,對方問有否「化骨機」,又問「可唔可以連啲骨都可以碎」。他詢問售價後,與同行的「後生仔」溝通,該人表示「好貴」,白髮男則回應「由佢囉」,兩人隨後離開。審訊周三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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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2025 年 12 月擬召開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當天遭警方國安處約談。他被控透過 YouTube 影片披露會面內容,屬妨害調查罪首案,另被控發布 30 條煽動影片,案件周二(20 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控方播畢涉案片段,完成舉證。
王親自作中段陳詞,指與國安處會面時,國安處約見宏福苑記者會參與者一事已獲廣泛報道,他不可能「披露」一件「眾所周知」的事,又質疑國安處「借查案之名,阻延記招」,根本沒有詳細記錄會面內容;王又爭議控方從沒解釋影片為何構成煽動,僅「播片」便完成案情,未盡舉證責任,令他無從辯解。官聽罷陳詞,裁定表證成立,着王周三決定是否作供。
53 歲時任總督察葉文儀在中文大學醫院內,涉醉酒後情緒激動與警員拉扯,事後被票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經審訊後罪成判囚 15 天、緩刑兩年。她上周五(16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案發當天遭警方非法禁錮及襲擊,向警務處及香港政府索償。案件排期明年 4 月 12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女童黎心悅 2024 年 5 月在仁濟醫院,接受頭部傷口縫合後心臟驟停、情況危殆,延至 2025 年 2 月離世,終年 5 歲。女童遺屬上周五(16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醫管局提出民事人身傷亡訴訟,入稟狀沒列明索償金額,案件排期 2027 年 4 月 12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二(20 日)進行第 19 日審訊,油麻地廚具店店員供稱,2023 年 2 月 8 日向 60 多歲、白髮的男人出售絞肉機,底盤與控方在庭上展示的一致;男子另買大煲,庭上展示的也是同款。店員憶述,男子亦問及有否碎骨機出售。
蔡天鳳的前司機錢紀信則供稱,見工時由李瑞香負責,而他入職後負責駕駛白色 7 人車,及後才知道真正的老闆是蔡天鳳,形容當時「做下做下就知道」、「係話事嗰個」。
Day18|譚澤均:鄺球借錢、媳婦說鄺信不過 鄺球一方:譚主動要給錢
47 歲男子涉於今年 6 至 10 月乘搭 13 次的士,當中 12 次未付車資,積欠逾 900 元。而在其中 10 次車程中,他涉向司機訛稱朋友急需現金,騙取合共逾 7,000 元,另涉在 2 次車程中在車廂內盜竊共 1,400 元,另有 1 次涉嫌襲擊司機。他共被控 25 項控罪,周六(17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曾宗堯應控方要求,押後 12 月 28 日再訊,以候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官下令被告繼續還押。